1981年,我国开始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来,研究生的培养经历了30多年的历程,其间经历了从统招统配的计划经济走向自主择业的市场经济、从无偿培养到有偿收费、从稳定规模到大力发展、从单一学位文凭到专业、推广、工程多种类型共同发展的格局的多次变革。历史的车轮行驶到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之后,研究生招生规模供过于求、培养质量下降、创新能力不足的诟病引起社会的广泛的关注。种种迹象表明,我国研究生教育目前正处在一个进退维谷的转折关头。在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之际,作为一个奋战在教学科研第一线的普通教师,自己无缘与代表学术界上千万成员的人大代表进言,只有希冀能借助于科学网这个平台,对我国研究生教育模式的改革提一点不成熟的建议,希望各位博主批评指正。
一、森林分类经营对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启示
森林具有水土保持、净化空气、涵养水源、木材利用等多重效益,但在同一森林载体上同时实现多种效益最大化是困难的,木材生产与生态功能的持续发挥是矛盾的。所以,管理者应根据供给与需求、自然力与社会力潜能,将林地的利用做主次之分,以林地的最大效益决定利用的优先权。1996年后,我国把森林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大类。生态公益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商品林包括用材林、薪炭林和经济林。森林类型不同,培养的模式不同。对于公益林,由国家和地方政府作为公益事业来经营,所需经费由国家财政负担,人员经费纳入事业单位财政预算;作为商品林,放开搞活,通过市场机制进行森林资源的资产运营。
从我国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来看,基本上也可以分为2大类:长线基础类、应用工程类,前者如农林水等长线专业和数理化生等基础学科,后者如金融、经济、城市规划等应用专业和建筑、机械、通讯等工科专业。专业性质不同,培养的方式应该有所区别。对于长线基础类专业,侧重于基础研究,研究成果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科学研究水平的高低,就业岗位主要是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毕业生不能也无法面向市场,这就决定了这类研究生的培养应该是少而精。应用工程类专业,评价其水平高低的标准应该是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对社会创造的经济价值,就业的岗位应该是广大的企业。
二、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设想
对于长线基础类专业研究生模式改革,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寻求突破:(1)在招生规模上,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以需定产,根据全国各个学科的排名顺寻分配名额,在大大压缩现有招生规模的基础上,做到少而精,促使各个高校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提高学科培养质量上来;(2)在培养环节上,将培养收费、国家奖学金制度有机结合,在增大在读研究生经济压力的同时,激发研究生的学习动力,挤压混日子平庸研究生的生存空间;(3)在研究生就业出路上,教育部门会同国家人事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协商,将现有的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制度改为职业资格制度,保证每个取得职业资格的毕业生都有一份体面、稳定的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给出身贫寒、希望读书改变命运的科研苗子一个可以希冀的未来。
对于应用工程类专业研究生培养模式,则应遵从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简单法则:(1)将研究生学位授予权、招生指标下放到学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迫使每个招生单位象爱惜羽毛一样爱惜自己的声誉,否则就会面临学生用脚投票、关门大吉的厄运;(2)在培养环节上,除国家奖学金外,培养单位自己可以设立各种奖学金,至于收费的标准,就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由培养单位自定,至于培养方案,则应完全由培养单位自己制定。
三、 德国林务官的启示
去过德国的人,都会对这个中欧国家茂密的森林、优美的自然环境留下深刻的印象,这一成就的取得,与1860年开始实施的德国林务官制度密不可分。在德国,林务官必须接受5年以上的大学林业课程教育,之后必须参加历时2年的林业生产实践培训,培训结束后参加州的林务官考试。在德国,林务官享有很高的地位,纳入国家军队、警察、消防、林务4类特种行业管理,统一着装和佩带标志,是政府部门的终身制公务员,据调查,德国男性公民中有1/3的人向往当一名林务官。在对职业声誉的投票中,林务官名列前茅。即使是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美国,国家公园的工作人员,也是全额拨款的公务员编制。
反观我国的农林长线专业研究生培养情况,一方面招生难、培养难、就业难,一方面农林行业生产力极为落后、人才断层化、老龄化现象严重。大量的研究生,毕业后无法面向市场,唯一的选择只有考公务员、事业编。由于考试的内容与专业无关、加之就业前景黯淡,长线基础类专业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呈逐年下降趋势,长线基础类学科科研面临后继乏人困境。另一方面,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在报名资格、面试环节、体检标准、政审规则等诸多环节,很难避免萝卜招聘、暗箱操作的嫌疑,远不如规则明确的职业资格考试公平、公正。
历史的转折时期,需要新的思维。生源、动力、压力、出路一体化的改革思路,可以较为彻底地破解长线基础类学科研究生的培养困境。而下放管理审批权限,让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市场优胜劣汰的激烈竞争中经过大浪淘沙,真正成为独立自主、勇担责任的育人主体,才能切实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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