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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研究选题的思考 精选

已有 3594 次阅读 2011-7-12 14:45 |个人分类:编辑出版|系统分类:科研笔记| 委员会, 记忆力, 切入点, 闪光点, 版权所有

在版权专业委员会的学术研讨会上,我将准备的话题向入会的代表进行了报告。为了帮助新参与版权工作研究的编辑开阔思路、熟悉版权保护的内容,我自己给自己出了个题目——《版权保护研究选题的切入点》 http://zhaodal.blog.163.com/blog/static/55838420115250556840/ ,相关的内容我已经在前几天的博客上发布了。幻灯的制作,只是一个提纲,我讲课有个特点——很少照本宣科。回头想起来,在会上即兴报告的时候还是有一些亮点。现在仅凭记忆整理一下,供你参考。如果有听过的朋友,也请帮忙补充一下。不得不承认,现在记忆力衰退的很厉害,呵呵,总希望有人能给我录音,以免一些临时的闪光点,报告完以后也就忘记了。另外,在报告后的讨论过程中,我和张小强一起也回答了大家提出的与版权有关的问题。想起来有这样几点:

(1)版权研究也是研究,而人们研究的目的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次。

第一个层次是为了短期的眼前利益而研究,最典型的就是眼前的需要,比如评职称、毕业答辩等等,如果没有这些事,往往不会研究。这种研究动机不得不说是最低层次的,也是最疼苦的。你说不评职称、不毕业是否就会影响一个人的生存?会!评上了只是可能使生存变得更好一些罢了。不,不是生活更好而是待遇更高。这种动机产生的研究也是短期的,主题是分散的。

第二个层次是为了生存——工作、生活和职称等而研究,这种研究动机是大多数人都有的,也就是将研究作为工作来做,或者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改进生存环境。在这种研究动机下,根据人们积累和感悟各自有着各自的生存状态,在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人生哲学支配下,平平淡淡、忙忙碌碌地过着每一天,即所谓的痛并快乐着。

第三个层次是为了充实和提高自己而研究——可以将研究当着兴趣、或玩艺。如果个人的天分并不是很差,自己又比较勤奋,那么这应该是人们追求的一这种境界。许多人会感觉很难达到这种境界,但我认为并不难。这种境界追求的是一种状态,但并不一定是结果。也就是说,不能保证结果——获取的现实好处比其他层次会多,但是将投入与物质结果和精神享综合起来比较,那么一定是比其他研究动机要来的多,因为这种研究是愉悦的,是个人兴趣寻找或实现的过程,结果的取得并不是以痛苦为代价的。

(2)不会玩不说是不会工作至少也是不会轻松工作,我特别主张努力将玩与工作和生活结合起来,在工作中寻找乐趣。将工作中的部分内容在转换为玩的内容,寻找乐趣,调剂生活。在玩的时候,感悟玩的规则,世上万事上升到思维方法上往往会有共同之处,将玩中的感悟应用到工作和生活中,来梳理工作和生活。

因为,人的生命和时间是有限的,如果能够将玩和工作生活结合起来,享受和生存一起解决,必然是会提高效率。比如说,上网聊天不要放任感情的发泄而是感悟人性和人的想法——为什么会这样,将这样的观察用到工作和生活中来处理人际关系,一定会有帮助。再比如说,网上种菜不是简单的收收种种,而是对游戏规则的体会——级别低时的任务是如何挣金币,而级别高时的任务是如何享受财富。有金币的时候升级——提升自我就是主要任务,而升级还需要有一定的时间时,那就应该积累经验值和挣金币并重,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偏重,偶尔也不妨耍耍二劲——做点洒脱的事也是一种放松和调剂。而这些不也是人生中的一些技巧吗。

(3)版权研究对于编辑来讲并不是“工作”所必需的,不懂版权也一样可以办期刊。版权主要是用来实现版权的经济价值而设计的法律体系,我国的版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重点是实现财产权,美国的著作权法甚至连人身权都不调整。学术期刊的出版实际也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学术活动,另一部分是出版或叫经营,从学术的角度来讲并不关心版权可以换来多少财富,而经营不得不关注版权的财产权的实现。我们在考虑版权时需要想一想我们是站在什么角度上来讲,因为角度不同观点也就不同——屁股指挥脑袋。

(4)版权研究的选题很多,我今天临时提几个。

第一个,数字化环境下,数字出版的普及,我们原来传统的出版定义是否需要重新界定?没有在有书号的论文集、在内部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被收录到数据库,是否是正式出版?不是,那么读者可以查询到两份;是,那么正式期刊就不应该再发表,否则就是多发。那么硕博论文既然已经上网(这个题目参会的张博士已经开始做了),是不是出版,能不能拆分后发表?有人说“只有经过审查”的才算出版,显然是将学术期刊的定义借用过来或者是将学术期刊的定义拿来定义学术论文,更不能拿来定义出版。出版不仅仅是学术出版。

第二个,期刊赖以生存的是“汇编权”。在数字化环境下,期刊的汇编权已经被肢解了,那么期刊还算什么?学术数字出版的汇编权已经转移到数字出版商的手中,传统出版这的角色如何定位。如果单篇文章的版权还是作者的,那么期刊还有什么!

第三个,现在的编辑部没有法人资格,法人编辑部与主办单位是上下级或二级法人,那么版权所有者是主办单位的,还说的过去,而如果出版单位与主办单位没有隶属关系,那么是什么关系?我认为那是“投资者和经营者”的关系,版权自然是属于出版者而不是主办单位。出版者通过对版权的经营向投资人——主办单位回报财产

这是我今天报告比幻灯多讲的内容,如果你以此作为选题研究,注意“版权保护”噢。博客的发布是否享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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