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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要有个详细的规定才好

已有 4414 次阅读 2014-5-27 08:14 |个人分类:教育|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规定, 教授, 学位论文, 伐树, 刷墙

楼前的一棵大杨树几年前就歪了,生怕被大风刮倒造成严重的后果,最近终于被伐掉了。在两幢楼中间伐掉一棵二十来米高的大树,真不容易,何况两幢楼中间还有一排平顶的小平房。看到爬到树上的工人把一个个大枝杈用电锯锯掉,然后把树干一截一截地截断吊下来,真是替他担心。最后,树伐掉了,树枝都清掉了,地面也打扫了,大功告成。可是,平房的顶上却堆满了从树枝上打下来的细枝和树叶,要等到什么时候大风刮起,把树叶刮到地面上,再由清洁工来清扫了。

宿舍院子的围墙临街的一面最近重新刷了涂料,米黄色的,很是好看。然而,刷完以后,墙是好看了,地面的人行道上却弄得一滩一滩的涂料,乌不三白不四的,煞是难看。

经常看见大街上清洁工很辛苦地扫地,把垃圾扫到一堆,然后用簸箕或类似于簸箕的口袋装起来。但是,北方土多,有些细土不容易扫进簸箕里,于是,清洁工往往把这些细土扫到下水道口,往下水道里一扫了事。各地的清洁工似乎都有这样做的。

也看见清理下水道的工人,把下水道里的污泥掏出来,堆在马路边上,后面有装污泥的车把污泥装走,但也只是装一个大概,马路边上留下一些黑乎乎的痕迹,大概等完全干了,成了细土,再被刮到不知什么地方,或者被扫地的清洁工扫回下水道。

类似的事情,大概还可以说出来很多。我们各行各业,都应该有一个详细的操作规范,这种规范也应当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修改、提高,同时,也应当给他们提供不断更新的配套工具。例如,刷墙的就应当在地下铺上承接下滴涂料的毯子,这样刷墙就不会弄污地面;挖下水道的应当配备装污泥的槽,污泥不会弄污马路,如此等等。

说起来规矩,其实,在学校里有些事情也还是没有规范的,也就是无章可循的。拿最近在科学网炒得沸沸扬扬的恽戈事件,实际上还是源于我们没有一个规章。学生的毕业论文,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到底怎样一个定位,这个真需要给出一个明确的规定。

在我们的博士生和硕士生的学位论文前面,学校都要求有这样一个不允许修改一字的格式化的“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成果。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科研成果。对本文的研究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的方式标明。本声明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论文作者签名。

各个学校都是如此,我想这应当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吧。但是,这个声明,只是以研究生个人名义的“声明”,别人是否承认,从原则上来说,似乎还是有问题的。对此,科学网上各位教授就有各自的理解。

因此,我以为教育部有必要对此作出更有条例意义的详细说明和规定。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家的言行有所依据,不至于产生很多纠纷,以及产生纠纷之后各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戈恽论文署名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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