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大诚
规则与变通 精选
2023-6-8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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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与变通

两个多月以前,有一桩非常小的小事上了网络的热搜。说是到某餐饮店就餐的人很多,因而需要排队,一位孕妇被服务人员照顾而提前就餐。有人认为这违反了排队先来后到的规则,侵害了后面排队着的权益。后来,网络调查的结果是绝大多数人认为对于这位孕妇的照顾是合理的或可以容忍的。

在人多的情况下,应当排队,按照排队的先后次序就餐,这是常理,是一般人都认同的规则。

但是,任何规则在遇到不常见的特殊情况时,就有可能被“破例”。这种破例将有利于社会秩序的更好运行,防止不良的意外事件。这样,规则似乎被少许破坏,但是对整个社会有利,所以称变通。

类似的情况还有一些。例如,道路上行车,自然也是先到的车辆有路权,后面的车辆要想超越,应当得到前面车辆的允许,前面车辆让道,后面车辆才能够超越。这也是规则。又如路口的交通标志,红灯停、绿灯行,这也是规则。但是,倘若后面的车辆上出了非常的情况,例如要救人、救火等,那么,前面的车辆就有让道的义务,必要的情况下,闯红灯也被允许。这就是变通。

所谓变通,就是按照常理运行不行了,不通了。只有变一下才通,这就叫变通。

《周易·系辞》说:“穷则变,变则通”。古汉语中穷的意思是路不通、终极、困厄。穷极、穷尽、日暮途穷、无穷等词语中的穷都是其本义,贫穷则是其后起的引申义。穷字过去的写法:窮或竆。身体钻在洞穴中,会意无路可走,就是窮。窮如今根据其草字简化为穷。穷是无路可走,变化一下,就可能有路了,通了。所以,穷的反义词为通。传统文化中,穷与通往往指人的困厄与显达。迷信者多归之于命运。

在一般的情况下,遵守规则有利于社会生活的正常运行。因为规则一般都是社会管理者根据使得社会更好地运行(即对于社会主导者有利)而制定和不断修正的。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就有可能产生一些问题,所以需要变通。

如果在遇到问题时仍然按照原来设计的方法运行,不知变通,那么问题可能会越来越严重,甚至局面难以收拾。给事业带来损失。

不知变通的死脑筋,今古都有。举一个例子,《庄子·盗跖》中有这样一个故事:“尾生与女子期于梁(即桥——注)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尾生抱柱而死。” 有人认为尾生是守信用的典范,当然是从某一方面的引申。而从另一个方面去理解,那就是说了一个不知变通的死脑筋,一个冬烘脑袋。

由于某些变通较为常见,这些变通也就成了规则的一部分。例如,在公交车辆上,在没有专座的情况下,大家都先来先坐。但是,为了照顾老弱病残,大家需要礼让,这是自愿的行为。这是变通。由于这种变通有利于社会,后来就索性设立老弱病残专座,这就是规则的一部分了。又如,在行车时,遇到特种车辆需要超车,规定前车必须避让,这也成了交通法规的一部分。再如在火车站购票,需要排队,对军人的优先,后来也成了一种规则,往往写在售票处以公告大众。对于新的规则,还可能会有问题,那么,也还需要再变通,新的变通也有可能最后成为规则的一部分。

这种对规则的变通,古人就有很精辟的解释。例如孟子曾经举过这样的例子:“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男女授受不亲是古人的礼,是当时的人们必须遵守的。但是,嫂子掉进水里,小叔子拉着嫂子的手,把嫂子救起来,则并不算越礼,而是一种变通。权,在这里就是变通的意思。现在还有常用词,权变,就是变通的意思。

权,本义是一种开黄花的树木,但究竟是什么树,现在已经说不准了。权还有一个古老的意思,是秤或秤砣。秦代铁权如今多有存世。秤用以称重量,所以称权衡。如《庄子·胠篋》:“为之权衡以称之,则并与权衡而窃之。”《孟子·梁惠王上》:“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论语·尧曰》:“谨权量,审法度,修废官,四方之政行焉”。

权衡由称量具体物体的轻重,引申为判断事物局势的走向以及应当实施的对策。而衡量事物讲究灵活,所以“权”就引申指变通。当然,这种变通应当是对局势有利的才行。

《春秋公羊传》说:“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

经,是织机上的经线,是需要在纺织之前就布置在织机上的长线(纬线是来回穿梭的),所以,经引申为长、常。如今还有常用词经常。在《公羊传》的这句话里,经就是常理,就是规则。权是反于规则而“有善者”即得到好的结果的。这是古人对权、权通、变通非常简洁而精妙的解释。

所以,权,也就是变通,需要同时具有两个特征:第一个是变,也就是“反于经”;第二个是通,也就是“有善者”。如果没有好的结果,也就无所谓“通”了,仅仅就是一个违反规则罢了。

一般来说,机械地执行规则是相对比较容易的事情,而变通则困难得多。要得到好的结果即良好的社会效益,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

这就像用秤称重一样,这秤砣左也不行,右也不行,要小心地放到使秤杆平衡才好。太左,秤杆就翘天上去了;太右,秤杆往下掉,秤砣就会滑掉地上去。所以,要想变通,也是有一定风险的事情。所谓权衡利弊,需要有智慧还有一定的经验才可以。

实施变通的人,即用权者,用现在的话说,是有一定权力并实施这种权力的人。例如,决定是否可以让孕妇优先就餐的,是餐饮店的服务人员,这是他们的权力。

再举一个我们更关心也更常见的例子。我们的高校本科生或研究生的招生,是根据考生的高考或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得分高低来决定是否可以录取的。但是,学校对于个别特殊情况,也有它们的录取权力。例如,对于那些特别优秀的运动员如奥运冠军,就有例外了。对于其他特别优秀的人才,学校也有权力作特别的处理。这就是对招生规则的变通,能够作出变通决定的都是有适当权力的人。

掌握这种权力的人,不但要能够准确地判定他作出的变通是否有利于社会,这需要有智慧有经验,更重要的是出自公心,不能徇私舞弊。

由于当权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不遵守原有的规则,人们也就必须制定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监督这些有权者。不许他们徇私舞弊,不许他们把公权私用。不受监督的权力,就会产生腐败。

所以,权,即变通,是一种高级的艺术。能够实行这种变通的人,需要一定程度上的德才兼备。

孔子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可以一起学习的人,未必都能学到道;能够学到道的人,未必能够守道;能够守道的人,未必能够变通)。

总之,能够遵守规则,需要正直和坚持,而能够变通,则还需要智慧和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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