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四清
从断层中心论、活动地块论向地震区论的转变
2011-10-24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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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地震, 断层, 地震区, 活动地块

Reid1910年在分析旧金山地震时提出断层回跳理论后,关于地震与断层的关系得到很多学者的注意和研究[1]。美国、日本等位于板块边缘的国家以断层为中心对地震的成因、机理进行过多方面的研究。多年来中国学者或多或少也按此思路来研究中国的地震,发现以断层为中心的思想在分析中国地震在空间上的变迁、地震前兆的时空分布以及地震前后应力场的演化上遇到不少困难。

为解决此困难,中国的地震学家[2]提出了活动地块的概念。中国大陆晚新生代和现代构造变形以活动地块运动为主要特征活动地块是被形成于晚新生代、晚第四纪(10-12万年)至现今强烈活动的构造带所分割和围限、具有相对统一运动方式的地质单元。活动地块边界构造活动强烈, 绝大多数强震都发生在其边界的活动构造带上。

在上述原则的指导下, 中国大陆及其邻区的活动地块可作两级划分: I级为活动地块区, II级为活动地块。

中国大陆及邻区可以划分出6I级活动地块区, 它们是:青藏、西域、南华、滇缅、华北和东北亚。还可以进一步划分出拉萨、羌塘、巴颜喀拉、柴达木、祁连、川滇、滇西、滇南、塔里木、天山、准噶尔、萨彦、阿尔泰、阿拉善、兴安一东蒙、东北、鄂尔多斯、燕山、华北平原、鲁东一黄海、华南、南海等活动地块。

除有学者进行活动地块的研究外,还有学者提出了地震区的概念。地震活动频繁而强烈的区域称为地震区。我国现有6个地震区,分别是天山地震区、青藏地震区、华北地震区、东北地震区、华南地震区及台湾地震区。

不管是活动地块或地震区的划分实际上都是定性的,缺乏严格的地质、物理与力学依据。

断层中心论的核心意义是强震的发生仅与单个特定的活动断层有关,这种认识是狭义的。实际上强震或巨震的发生与多个断层的相互作用有关。

活动地块划分的主要依据是地质单元的几何和运动性质,依靠反映地面运动的GPS观测数据难以反映深部位移的实际变化,其划分具有人为性。尤其是活动地块的边界如何厘定,也是有待深化的问题。

基于孕震断层多锁固段脆性破裂理论[3],我们实现了中国及其边境地区地震区的定量划分,为科学地预测强震奠定了地质基础。研究表明,各地震区强震的孕育是完全独立的,无直接的关联性。

参考文献

[1]马瑾,从断层中心论向块体中心论转变——论活动块体在地震活动中的作用,地学前缘,Vol.6,No.4,363-369.

[2]张培震,邓起东,张国民等,中国大陆的强震活动与活动地块,中国科学D辑,2003(增刊),Vol.33,12-20

[3] 秦四清,徐锡伟,胡 平等.孕震断层的多锁固段脆性破裂机制与地震预测新方法的探索.地球物理学报,2010, 53(4):1001-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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