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事故”
本文基本内容源于:吴超. 戏说“事故”[J]. 现代职业安全,2020, 4:62-63.
一、掰开“事故”两字顾名思义说事
“事故”的英文表达Accident没有什么好掰开的,它是一个单词Accident,不能拆分。
但对于中文来说,“事故”一词拆分就有很多可以演绎的空间。我们先不说现代“事故”一词的含义。
如果要咬文嚼字,“事故”一词可以拆分为“事”和“故”,拆分以后,“事”可以理解为“事情”,“故”可以理解的“故事”,而且它们的顺序是先“事”后“故”,“事”是结果,“故”是原因,即由结果到原因,乃事情的故事也。接着就可以进一步得出两条推论:
推论一,“事”确定了,“故”也就能明晰,即所谓事出有因,这也是符合逻辑推理的。这一条意味着:1)研究事故的思路,是逆向思维方式,由“事”(结果)到“故”(原因)。由于人类行为一般都是先有动机之后,再做预测、决策和行动;而“事故”是先有“事”后寻“故”,这可不太符合人们的思维方式。
推论二,故事是有原因的,那故事也是有场景依托的。这一条意味着:1)研究事故需要寻找原因,而且是一定有原因的,这也论述了研究事故的工作方向,而且这种工作方向与实际研究工作是吻合的,在某种意义上有方法论的思想隐含其中。2)研究事故需要有场景依托,即需要有背景条件,而背景条件就是研究的预设和界定[3]。如果要理论联系实际,这种场景依托可以是行业、企业、组织、公司、机构、社区、家庭、工作场所、等等。
由推论一和二也可以看出,不管是拆开“事故”两字,从字面咬文嚼字说事,还是在实践中的事故预防工作中,两者都是一样的思维方式,这也许不是巧合。
从上述这些演绎分析,也看出汉语的博大精深和伟大之处。上面的“事”、“故”和“事故”解释,比英文单词accident也有意思多了!
二、从“事故”一词的整体词性说事
下面从“事故”一词的哲学属性来讨论。
“事故”一词是属于认识论的概念,如果不做预设和界定,迄今人类对客体世界的了解是有限的,因而发生事故是难免的。因为对于自然界、生命系统、复杂社会系统等,人类还有太多的规律不清楚,即使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人造系统和社会,人类也不完全掌握其变化的规律和各种涌现结果。但由于人类自身的主观认识的不足和美好愿望,以及总是抱有过高的期望,因而经常总是过分自信和夸大自己的认知能力,因而人类经常做出错误的认知和决策,并导致事故不时发生。
事故规律涉及到时空、主体、物质、环境、管理、文化、信息等要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高维度问题。事故是可以预防的,其前提需要限定在一定的时空领域内。如果事先做具体预设和界定,则有限范围的事故规律是可以查明和掌握的,人类就有可能完全摸透所界定系统的规律,预防事故也就成为可能。
所谓事故规律研究的预设和界定,如果用实际例子来说明,就是指事故是限定在某一段时间内,某一组织、或行业、或对象、或子系统、或作业场所、或生活空间等,没有这些预设或界定,我们只能泛泛谈论事故的规律,而不能谈具体事故预防应用实践。
三、由“事”到“故”研究安全的优缺点
由“事”到“故”研究安全,个人曾写过文章将其归纳为安全研究的第一条途径,即以事故预防为主线,从事故来研究安全,先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再从中获得安全规律,并简称为“逆向研究”。
由“事”到“故”研究安全的主要优点有:1)可以根据确定系统中以往已经发生的大量事故做预测判断;2)如果掌握了比较确定的可能发生事故类型,安全工作比较有针对性;3)相对来说比较节省人、物、财力等的直接投入;4)能让普通人容易理解安全的作用和功能。
由“事”到“故”研究安全的主要不足是:1)对于复杂系统,特别是新的复杂巨系统,实际上人们很难精准预计未来可能会发生什么事;2)主要适用于生产安全,对于新风险和大安全范畴很难有效;3)难以考虑类似心理创伤等内隐伤害;4)对人的创造性和恶意破坏可能性考虑不够或难以纳入;5)忽略比事故数量更多的可以学习和借鉴的安全榜样;6)使安全工作的范围狭窄,安全员做事的范围很小;7)安全经济效益仅考虑负面损失,未计入安全感提升等正面效益。
四、“事故”一词含义随时间的演变
下面再回到现今“事故”一词的整体含义上来。现在,在词典或是现代人的脑海中,一提到“事故”就明白是意外事件和不希望发生的事件,有损失或伤害。但历史上,很早以前“事故”是一个中性词,汉语词典也是这么解释的:“事故的意思原泛指事情,现在指意外的损失或灾祸。”
用“事故一词的起源”为搜索句子,认真搜一下百度词条并分析,大家就可以知道,“事故”一词有久远的历史,可看到有以下信息:
《周礼·秋官·小行人》:“凡此五物者,治其事故。”
《三国演义》第三回:“原(丁原)正秉烛观书,见布(吕布)至,曰:‘吾儿来有何事故?’”
白居易《对酒劝令公开春游宴诗》:“自去年来多事故,从今日去少交亲。”
《儒林外史》第一回:“你尊堂家下大小事故,一切都在我老汉身上,替你扶持便了。”
丁玲《韦护》第十二章十二:“我知道你,你一定有什么事故,你喜欢恋爱,我就不问。”
上述这些例子中的“事故”,就是类似“事件”、“事情”等的意思,后面还演化为 “缘故”、“原因”、“变故”、“借口”、“事由”等。
而现今“事故”用于称意外的损失或灾祸,这又从何时开始和何人最先使用呢?表达损失或灾祸为什么不用“坏事”等之类的词呢?这也许是早期安全工作者在翻译外来词Accident时的选择?还是由于什么原因?真还是一件难以考证的事。
总之,引用上述内容的目的,是为了说明“事故”一词的拆分演绎和由来探究都是很有意思的事,写此文不是个人的空穴来风。
五、结语
把“事故”一词拆分为“事”和“故”非常有意思,由两字的逻辑和顺序关系与近代的事故研究方式恰好一致,同时也隐含着具体事故研究需要有预设或界定,“事”与“故”也有方法论的意义;由“事”到“故”的逆向研究途径具有优缺点;正如“事故”一词表达的意义在不断演变一样,事故预防研究也是需要不断变化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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