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指导笔记(4):浅析学术辩论的基本规则
2011-12-13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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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本科生, 学术辩论
复旦大学开始了“导师制”的本科生教育方式有好几年了。教育部提出“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旨在加强对有志于从事基础科学研究人才的培养。复旦大学生命科学学院作为试点单位,继续在2011级学生中选拔部分学生,在培养方案、学习条件、实验室科研和国际交流等方面给予特殊政策,而入选基本上不设门槛,但必须对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发展潜质,这其实没有任何评价标准。通过这样一种海选方式,我们希望能杜绝偏见(只要有预选的条件和规则,就存在偏见),让真正的拔尖学生露出来。
这种选拔方式,显然起到了应有的作用。这前期,我与另外一位教授做了两个报告,让学生根据我们的报告,拟出一个主题,成立相关兴趣小组,然后寻找资料,阅读,探讨,汇总,最后以完整的报告形式上台演讲,号召标新立异,打破常规。上周日,共有六个选题报名,演讲者非常活跃,每个报告者都充满热情,讨论也非常热烈,总是意犹未尽,最后主持者不得不中止讨论。不得不佩服呀,现在的孩子很大方,见多识广,比我们当年读大学的时候要强许多。特别难能可贵的是,有一位演讲学生,他的主题是要否定我演讲中的一个说法的,为了收集反对的论据,他肯定没有少花时间。从他的报告可以看出,他思维活跃,能将许多事儿集中到同一个问题上,而且讲话方式幽默风趣,赢得了学生的阵阵掌声。我在点评的时候对这些给予了充分肯定,但也指出了许多不足指出,特别对于刚上大学的新生进行学术辩论必须知道的事儿。现在,我以“学术辩论”为主题,对其基本规则进行说明。这里是比我点评时候说的话更完全的版本。
首先表明我的观点,要提倡学术辩论。辩论这点儿事儿,从很早之前就有人开始研究了。比较金典的是《庄子》里有一段著名的话: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 (辩无胜)意思就是:倘使我和你展开辩论,你胜了我,我没有胜你,那么,你果真对,我果真错吗?后期的墨子认为这是典型的诡辩逻辑,对此坚决反对:夫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小取》)。这里所说的“是非”、“同异”、“名实”都属于事实认知域,而“治乱”、“利害”、“嫌疑”则具有实践或价值的意义。后期墨家对于通过主体间的论辩来区别真假、判定对错、处置利害、协调行动等持有乐观态度。现在我们说,真理越辩越明,大概也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应该提倡学术辩论,正确的观点是不怕辩论的。不过在学术辩论中,要注意一下几点规则。
(一)学术辩论与法庭论辩和诡辩的目的不一样。在上述庄子的思想中,他可能就是过分强调了辩论中诡辩者可能带来的副作用。法庭论辩和诡辩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是以赢得辩论成功为目的的,所以他们会选择性忽略一些对自己不利的证据,即使他们已经悟出自己的立场错了,也仍然必须坚持错下去,所以会动用更多的辩论技巧,甚至麻痹对方,达到最终的胜利。其实,以前各高校开展的辩论赛,也是从这方面训练大家的,但是论题的选择是有讲究的,选择不当,可能不仅不能训练学生,还让学生学会了畸形的诡辩。在我们希望建立诚信的国度,还是让更少的人懂得这种诡辩技巧要更好一些。学术辩论的目的,不是最后赢得辩论的胜利,而是为了探明真理,最后是双赢的结果。通过辩论,论辩的双方都对辩题增进了认识。
(二)开展学术辩论前,必须深入理解对方的意思,而不能曲解。在开展辩论前,应该充分分析对方观点的理由,特别是站在对方的立场先考虑考虑,否则就可能曲解对方的意思,如果争辩双方都没有认真考虑对方的理由,最后可能根本就不在一个焦点上争论,各说各的,使得争论的效率大大降低。其实,这种情况在学术争论中还是比较普遍的现象。
(三)不要为辩论而辩论。比如,甲说,“赖蛤蟆吃不到天鹅肉”,乙反对说:“赖蛤蟆吃不到活天鹅的肉,死天鹅的肉,还是可以吃到的。”其实,很明显甲说话的时候是隐含了活天鹅的意思,只是说法不严密而已。在学术辩论中,如果知道这些隐含的意思,没有必要拿出来讨论,这是在浪费时间,为辩论而辩论,俗话称之为“抬杠”。
(四)不要因为学术辩论反目成仇。上面已经说,既然纯学术辩论是双赢的,那么就没有什么丢面子的问题。一个真正的科学家,肯定是认为宁可丢面子也不能丢失真理。但是,因为人固有的弱点和虚荣心,在实际生活中,因为学术辩论反目成仇的科学家不在少数。因此,从刚刚进入学术研究领域就进行这种思想的灌输,学术也刻意培养自己的这种对待学术辩论的态度,相信多年之后你一定会成为倍受大家尊重的科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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