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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人“潜规则”大起底:引用审稿人的文章会更容易过审吗? 精选
2025-8-18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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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投稿的论文引用了审稿人的研究,审稿人会更愿意“开绿灯”吗?如果审稿人在意见里“强烈建议”作者引用自己的论文,作者照办后,论文就能顺利发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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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Adrian Barnett团队的一项大规模“匹配研究”,给出了令人警醒的答案。研究团队基于4本开放评审期刊的37,332条真实评审数据,采用“同一篇文章由不同审稿人评审”的匹配设计,在排除了研究领域、文章质量等混杂影响因素后,揭示了审稿人与文章引用之间微妙且重要的关系。研究发现:

  1. 论文引用审稿人的文章后,该审稿人推荐“接收”或“小修后接收”的概率显著提高,优势比(OR)达到1.6199.4% CI1.16–2.23)。换句话说,只要作者在文中提及了审稿人的研究,对方就更可能“网开一面”。

  2. 在所有不包含“自我引用请求”的评审意见中,约有70%建议“接收”或“小修接收”。但当审稿人在评审意见中明确提出“建议引用本人工作”时,他们的态度截然不同——建议“接收”或“小修接收”的比例骤降至10%–11%OR=0.1599.4% CI0.08–0.30),几乎只有原来的15%。这意味着部分审稿人更像是在进行一场“交易”:不引用,就不放行。作者:美捷登Joy,转载请显著标明来源美捷登

  3. 对上述“建议引用本人工作”的评审意见进行后续追踪发现,如果作者确实按要求补引了该文献,这类审稿人的“放行率”会立刻飙升至92%;而未补引的稿件,接收率仅有76%,对应的OR高达3.595% CI2.0–6.1)。

这些研究结果表明:

1.     审稿人并非完全理性、毫无偏向的客观“学术机器”,而是会受到“被认可感”和“引用收益”双重驱动的普通人。

2.     在“发表或灭亡”(publish or perish)的高压环境下,作者往往不得不接受并不必要的引用要求;而部分审稿人则将评审权力异化为提升个人引用量的工具。

3.     即使在开放评审模式下,透明度有所提升,但“引用胁迫”仍未得到根除。

总之,当学术评价过度依赖引用指标,同行评议就有可能异化为一种“引用交易”。要让同行评议回归科学本身,需要制度规范、技术手段与学术文化的共同发力。作者:美捷登Joy,转载请显著标明来源美捷登

原文链接:https://osf.io/preprints/osf/wdvr9_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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