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小冬
理论性采样(4)
2022-10-16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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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我和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的同事(ref.)聊了一下。该学院的几位硕博士生正在读英文原著,而且已经是第二遍了。他也给我一些读了中文文章后的反馈:“我前一段时间看过心理学报的一些有关扎根理论的文献,反正他们在用法上面可能也存在一些问题”。

在《心理学报》中,声称采用了扎根理论的文章里的问题不少。譬如,张秀敏、杨莉萍(2018)一文(之前有讨论过)真的是错得太离谱了。除了用“建构主义扎根理论”这一名称以及三种编码之外,其它的部分统统和“建构主义扎根理论”的做法背道而驰。

我之前有指出过该文中,张秀敏、杨莉萍(2018)一边声称“让资料自己说话”(p.124),一边又声称用了“建构主义扎根理论”。难道他们不知道,“建构主义扎根理论”的立场是强烈反对“让资料自己说话”(p.124),即:“data don’t speak for themselves” (Bryant & Charmaz,2007,p.38)?

我今天也和这位心理学专业的同事说,选择“建构主义扎根理论”,没问题,但是一定要按照他们[“建构主义扎根理论”]的做法来做研究,而不是挂羊头卖狗肉。

我再指出一处,张秀敏、杨莉萍(2018)一文里的问题。所谓几个版本的扎根理论(包括 “建构主义扎根理论”)里都有明确地提到“理论性采样”这一采样方式。 “建构主义扎根理论”甚至还做了“理论性采样”和其它采样方式之间的区分和说明(Charmaz, 2006),哪些是错误的采样方式。声称采用了 “建构主义扎根理论”的张秀敏、杨莉萍(2018)根本不管这些,她们是这样解释他们的“建构主义扎根理论”研究中的采样:“遵循强度抽样的原则, 抽取信息密度和强度大的个案(陈向明, 2000); 具体采取‘方便式抽样’、‘机遇式抽样’、‘滚雪球式抽样’、‘第三者介绍抽样’等综合抽样策略, 共抽取14名(男7 人, 女7 人)访谈对象” (p.116)。

华中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的这几位硕博士生正在继续阅读英文原著,我会和他们一起对“理论性饱和”这一概念进行梳理。然后再对《心理学报》张秀敏、杨莉萍(2018)一文中挂羊头卖狗肉的问题做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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