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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定了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具有抗真菌功能产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防霉/抗真菌效果表述、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具有防霉/抗真菌功能的产品。
二、明确了抗菌、防霉、抗真菌的定义
本文件规定了抗菌产品的定义:
-抗菌,antimicrobial,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杀灭细菌、真菌等微生物和/或妨碍细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防霉,antimold,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杀灭和/或抑制霉菌生长繁殖及前期活性的过程。
-抗真菌,antifungus,采用物理、化学等方法杀灭真菌和/或妨碍真菌生长繁殖及其活性的过程。
三、提出了防霉/抗真菌产品的技术要求
防霉/抗真菌产品的技术要求包括一般性能要求、卫生安全性能要求和抗菌性能要求三部分内容。其中:
1、一般要求规定
防霉/抗真菌产品的外观要求和内在质量应当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应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文件的规定。
2、卫生安全性能要求
卫生安全性能包括防霉剂/抗真菌剂的卫生安全性能要求和防霉/抗真菌产品的卫生安全性能要求。
-针对防霉剂/抗真菌剂,本文件规定,应提供防霉剂/抗真菌剂使用浓度,并使用该使用浓度进行卫生安全性能评价,且结果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对防霉/抗真菌产品,要求防霉/抗真菌产品使用的防霉剂/抗真菌剂应符合上述要求。在此基础上,防霉/抗真菌产品有可执行的防霉产品标准,其安全性卫生要求应符合该产品标准。产品若没有可执行的防霉产品标准,其安全性卫生要求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同时,本文件认为不宜使用防霉剂/抗真菌剂或防霉/抗真菌产品制作3周岁以内的婴幼儿直接接触产品。
3、防霉/抗真菌性能
防霉/抗真菌性能要求又分为防霉/抗真菌性能和防霉/抗真菌耐久性能要求。
-针对防霉/抗真菌性能要求,本文件规定,防霉/抗真菌产品有可执行的产品标准,其防霉等级或抗真菌百分率应符合该产品标准。若没有可执行的产品标准,其防霉等级应为1级或0级,或抗真菌百分率≥90%(抗真菌活性值≥1)。抗真菌定量试验菌种可选择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ATCC 10231或CGMCC2.2411 、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ATCC 16404或CGMCC 3.5487和嗜松青霉(Penicillium pinophilum)CGMCC 3.8028。也可根据产品的用途增加测试菌种,并根据材料特性选择增加测试菌种。
-针对防霉/抗真菌耐久性能要求,本文件规定,防霉/抗真菌耐久性能有可执行的产品标准,其防霉耐久等级或抗真菌百分率应符合该产品标准。若没有可执行的产品标准,其防霉耐久等级应为1级或0级,或抗真菌百分率≥90%(抗真菌活性值≥1)。抗真菌定量试验菌种可选择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ATCC 10231或CGMCC2.2411、黑曲霉(Aspergillus niger)ATCC 16404或CGMCC 3.5487和嗜松青霉(Penicillium pinophilum)WDCM 00194 或CGMCC 3.8028,可根据产品的用途增加测试菌种,增加的菌种种类可根据材料特性进行选择。
四、提供了试验方法
1、一般要求试验方法
要求抗菌产品的外观要求和内在质量按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方法执行。
2、卫生安全性能试验
防霉/抗真菌产品卫生安全性能试验按GB 15979或GB/T 16886.12规定的方法制备防霉产品加工部位浸提液,然后按照下表规定的方法执行。
3、产品的防霉/抗真菌性能试验方法
防霉/抗真菌性能试验按照T/CIAA 102规定的方法执行。
产品的耐久试验有可执行的产品标准,应按照该标准规定执行。耐久试验后的防霉/抗真菌性能按照5.3.1的要求执行。防霉/抗真菌耐久试验若没有可执行的产品标准,其耐久试验方按照下表规定的方法执行。耐久试验后的防霉/抗真菌性能按照5.3.1的要求执行。
五、规定了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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