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安年辑 黄安年的博客/2025年6月20日发布,第36743篇
【个人所藏资料-学术手稿XSSG013】
第二单元 红楼梦女性人物形象之解读第一节 关于《红楼梦》的阅读、赏鉴和批评
(一)教化和赏鑑
青年人可不可以看《红楼梦》?应当怎样看《红楼梦》?本来是个老问题了。当年鲁迅去西安讲学时已经谈到并且回答过。其中有一段话,堪称很好的阅读指导,不妨把它全引在这里:“至于说到《红楼梦》的价值,可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总之自有《红楼梦》出来以后,传统的思想和写法都打破了。—一它那文章的旖旎和缠绵,倒是还在其次的事。但是反对者却很多,以为将给青年以不好的影响。这就因为中国人看小说,不能用赏鉴 的态度去欣赏它,却自己钻入书中,硬去充一个其中的脚色,所以青年看《红楼梦》便以宝玉黛玉自居;而年老人看去,又多占据了贾政管束宝玉的身分,满心是利害的打算,别的什么也看不见了。”(《中国小说的历史的变迁》)鲁迅正是在高度评价《红楼梦》的同时,指出这部作品的反对者很多,并且分析了反对的原因在于不能用赏鉴的态度看待小说,致使他们不能认识作品的真正价值。可见,一个艺术作品,要真正实现自身的价值,不仅依赖于创造它的作者,而且有赖于真正识货的鉴赏者。这里牵涉到文艺欣赏和批评中基本的也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值得深长思之。
钻入书中,硬充角色,只关心作品的功利价值而忽略它的审美价值,这种情形在我们这个古老国家里真可谓源远流长、余泽绵绵。它同中国历来把文艺作为劝善惩恶的教化工具有关。在传统文论中,把文艺的作用归结为救世劝俗、匡主辅政、化成天下一类言论,俯仰皆是。从《诗经》起,一直垂于后世。所谓:“《关雎》,后妃之德也。 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毛诗序》)音乐也不例外,“故曲之无益风化,无关劝戒者,君子不为也。”(刘熙载《艺概·词曲概》)传奇小说总要声明自己在劝惩方面的功能,“虽稗官之言,而劝善惩恶,动存鉴戒,不可谓无补于世。”(凌云翰《剪灯新话序》)《红楼梦》高鹗序中不忘剖明,“是书虽稗官野史之流,然尚不谬于名教”。总之,把艺术作为理朝廷治风俗的帮手,在官方倡导和圣人教诲之下,老百姓便习惯于把史传中的人物和戏曲小说中的人物等同,把文艺中的假和生活中的真混同,习惯于看故事、找楷模、求相知、证同类,钻入书中,硬充角色,以作品人物自居了。直到近现代,余风所及,其势仍未消歇。试看鲁迅的《阿Q正传》出来之后,有那么多人惶惶然、悻悻然,以为是揭自家隐私,自动前来对号入座,便是钻入书中硬充阿Q的明证。时至今天,我们的作家还不免时常要声明自己的作品是虚构,非实指,避免麻烦,说明这种以假作真、满心利害的习惯势力,是怎样的根深蒂固了。
正是在这种重教化轻鉴赏的传统之下,《红楼梦》作为一部艺术作品的真正价值,就难于被人们真正认识,充分发现。统治阶级动辄以“诲淫”的罪名把它列为禁书;古今道学君子又常常担心将给青年以不好的影响,而小心翼翼地防范它。在读者和青年这一面,的确会发生钻入书中,沉迷其间、不能自拔的失误。在历来的批评中,也是社会伦理的多,审美观照的少。凡此种种,都说明我们多么需要建立一种真正鉴赏的态度,才无愧于《红楼梦》这样一部具有高度审美价值的作品。
应当说明的是,我们并非一般地反对文艺的“教化”作用,只是认为文艺的教化有别于其它类型的教化,即所谓“寓教于乐”。如果作品缺少起码的审美素质,而侈谈教化,那必定是说教,令人生厌。《红楼梦》作者是深谙此中奥妙的。小说开篇即已明言,此非理朝廷治风俗的煌煌巨制,不过是供人赏玩的适趣闲文,这也启示着千古之下的读者应当抛开“满心是利害的打算”,把《红楼梦》真正作为一个艺术作品来赏鉴。
(二)共鸣和美感
既然是鉴赏,就意味着对作品不仅能钻入其中,更能跳出其外,即变被动的受制的状态为自主的能动的境界。前者不过身历其境的共鸣,后者才谈得到产生美感。
红学史上的一些小故事,往往反映对这部作品“钻入其中”或曰入迷;可以达到一种怎样登峰造极的地步。“闻乾隆时杭州有贾人女,明慧工待,以酷嗜《红楼梦》,致成瘵疾。绵惙时,父母以是书贻祸,恨而投之火,女在床上大哭曰:‘奈何烧我宝玉!’遂气噎而死”(邹弢《三借庐笔谈》)。这个杭州女子钻入书中,自居黛玉的角色,以假作真,终至身殉。这样的例子固然从一定意义反映了《红楼梦》的迷人魅力,然而钻进书中以至再也出不来了,却是应当由读者自己负责的。不止清代,即使到了近现代,青年男女在恋爱苦闷中读了《红楼梦》而悲观轻生,也屡有所闻。这就更加不能归咎于作品,而应当从读者的主观世界包括对文艺作品的态度中去找原因了。
如果是采取赏鉴的态度,亦即把作品当作审美的对象来看待,那就决不至于进去出不来,因为赏鉴的态度是一种客观的态度。所谓客观的态度并非超然事外、漠然置之、无所臧否、无动于衷。对于作品所描写的人物和故事,对于作家的喜怒哀乐,读者怎么可能无所感应呢?这种和书中人物思想感情的共鸣,是每个读者都会发生的。区别在于,有的读者,到此为止,简单直截地由共鸣而对号入座,有的读者则要高出一筹,既能入乎其内,又能出乎其外,能够冷静地运用理智去寻绎引起自己共鸣的缘由,考察形象的意蕴和作者的用心,欣赏艺术家反映生活的能动性。总之,由被作品左右的受制性活动,进入到美感愉悦的艺术赏鑑的主动境界。两者虽则不能截然分开,然而前者无论如何只能是阅读当中一种比较初级的阶段,我们应当努力达到后一种比较更高的、美感的境界。
上述杭州女子对林黛玉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但未必领会形象的深刻意蕴,更无从欣赏这一艺术典型的美。我们读《红楼梦》,自然也会对林黛玉这个人物产生深深的同情,但多数的读者,恐怕会进一步去寻绎其中的缘由。如果仅仅是因为这个少女的遭际命运值得同情,那不过是故事动人而已。这样的故事几乎是随处可见的。看来,动人的力量主要不是来自故事,而在这个人物独特的个性和气质。本来,丧母失父、寄人篱下、无人主张,对一个女孩子来说,的确是十分不幸的。但类似遭遇的女儿,何止林黛玉一人。只就《红楼梦》写到的而言。不必说那些丫环,无论是家生的还是买来的,多数都是孤身一人在这里服役;就看主子姑娘,湘云、妙王都没有父母,也属旅居客寄,即如迎春、惜春也并无生母。但不论是谁,都没有像林黛玉那样深的悲愁和那样多的眼泪。林黛玉的眼泪和悲愁,固然反映了她是弱者,同时又说明了她是强者。她无力抗御环境和命运的安排,却始终保持自身的个性和尊严。
在前八十回中,我们几乎很难找出这样的细节,表现贾府上下人等是怎样地冷落、歧视、伤害林姑娘;相反,倒是看见了她作为贾府的近亲和贵客被接了进来,受到外祖母特殊的疼爱和照看,起居一如宝玉,待遇在众姐妹之上。然而,疼爱并不等于理解,林黛玉精神上的孤寂,是周围那些即使同情怜惜她的人,也难以体察的。她其实并不合于疼爱自己的老祖宗的“佳人观”,贾母在评论说书时曾经宣告,那些想起自己“终身大事”的佳人,“父母也忘了,书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象个佳人?” 她也不对王夫人的口胃,“好个美人!真像个病西施了。你天天作这轻狂样儿给谁看?” 说的是晴雯,可别忘了晴雯是黛玉的影于,“病如西子胜三分”,正是黛玉的写照。连李嬷嬷也不会喜欢,“真真这林姐儿,说出一句来,比刀子还尖”。丫环们嫌她心细爱刻薄人,存着戒心。偌大贾府,知音难觅,姐妹虽多,各具肝肠。当她无意中听得贾宝玉在人前称扬自己,证实了不愧知己的候,那惊喜愧惶、五内俱沸的感受,恰似枯草得了甘露、荒漠中遇到绿洲一般。
林黛玉悲愁和眼泪最深刻的根源,是她和周围环境世俗人群的不相协调。不必说恪守名教的薛宝钗,也不必说逆来顺受的贾迎春,便是豪爽旷达的史湘云,也有她从俗认命的一面,随遇而安,因而她们虽则各有自己的悲剧,却都不如林黛玉的悲剧那样富于社会意义和激动人心。林黛玉那种孤高敏感的个性和气质,的确是十分独特的。常常有这样的情形,贾府上下的人,尤其是贾宝玉并未伤害林黛玉,林黛玉却认为别人伤害了自己。有时甚至别人的好意也会成为她伤感的由头。这似乎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却合情合理,完全显示出了这一个性的独特性。一次贾府伶人扮戏其中小旦扮上活象一个人,凤姐、宝钗、宝玉等人心里都知道,但谁也不说出来,或不敢、或不肯,都是为了怕伤着林黛玉。惟有史湘云心直口快说了出来,宝玉忙使眼色制止,好意调停解释,到头来,黛玉不但不领宝玉的情,恼他比恼湘云更甚,宝玉分辩说自己并未拿黛玉比戏子,并未笑她,黛玉回道:“你还要比?你还要笑,你不比不笑,比人比了笑了的还利害呢!”“你为什么又和云儿使眼色?这安的是什么心?莫不是他和我玩,他就自轻自贱了?他原是公侯的小姐,我原是贫民的丫头,……”这是怎样一颗敏感自尊的心。的确,谁也没有想给黛玉难堪;然而她脆弱而倔强的个性,时时处处都在防范自卫的心理,对宝玉由相知而苛求的感情,难道不是完全可以理解而且值得同情的吗! 就如宝钗送燕窝赠土仪一类事情在黛玉心理上引起的反应,也当作如是观。在宝钗这面好意是毋庸置疑的;在黛玉这面,伤感悲泣又实在出自必然。可见,连好意的关切和体谅都会触发她的联想,引起他的伤感,这是怎样一种病入膏肓无可解除的大寂寞大悲愁呵。
要理解这样一个人物是不容易的。远不是那些以林黛玉自居的人,就能称量出林黛玉悲剧的重量,把握住林黛玉性格的精华。她们“不识庐山真面目”,实因“只缘身在此山中”。如果不能由共鸣进入审美,只是入乎其内而不能出乎其外,完全陶醉在以假作真的幻觉中而不能保持一定程度的“自意识”,其结果就如那位痴情的杭州女子,完全消融于作品人物的内心中,失去了自我,是一种受制的不自由的活动。或者表现为另一种形式,不喜欢、受不了林黛玉这个人物,对她的多愁善感、小性尖刻不能谅解、不可容忍等等。同情和嫌弃看似两个极端,其以假当真、受制被动的情况则一。都不能把握人物的思想性格和艺术价值。因而,共鸣与其说是鑑赏艺术的感受,不如说是实际生活的感受,没有进入艺术赏鉴的主动境界,不属于美感范畴。对于古代作品,由于写的是过去时代的生活,其中人物包括象林黛玉这样人物的思想感情和今天的距离愈来愈大。因而消融吸入的成分会相对减少,审美静观的成分相对增多。我们时代的青年人“对号入座’式的仿效林黛玉的自然会愈来愈少,不喜欢、受不了这一格性的倒大有人在。不论是哪一种情况,同样需要提高艺术鉴赏能力,正确把握典型,从简单的共鸣,上升到美感的境地。时代距离得远了,共鸣的成份可以减少,审美的感受则不仅不会削弱,还应当大大超过前人。
由共鸣进入美感,不仅对那些肯定的、值得同情和喜爱的人物是必要的;对那些否定的令人生厌和憎恶的人物,同样是必要的。文艺史上不乏这样的事例,《奥赛罗》中扮演阴险伪善、陷害无辜的旗官伊阿古的演员,演出后被愤怒的观众枪杀了,《白毛女》中扮演恶霸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满腔阶级仇恨的战士所痛打。由于人物塑造的成功和演员表演的逼真,这样的事情发生是完全可能的。但用对待生活中恶人的办法来对待舞台上的恶人,则是万万不可的。前者应当惩治,后者在激起憎恨的同时只能赏鉴。因为后者固然来源于活,却是作家创造的艺术形象。在《红楼梦》中,对贾雨村之流,其野心和劣迹理所当然地会引起读者的憎恶和鄙弃,作为艺术典型却自有它审美的价值。至于像凤姐那样更为丰富复杂的艺术形象,则具有更高的审美价值。人们常说,“恨凤姐,骂凤姐,不见风姐想风姐”,这是怎么回事呢?单单用对人物的爱憎好恶是不能解释的,只因由共鸣进入美感,才产生了这样看似矛盾其实包含着一定美学道理的现象。
这里我们还可以举出一个不为人们注意的小小的例子,来说明本来不美的事物一旦进入作品,也具有欣赏价值,给人美感。那就是《红楼梦》里的“鱼眼睛”们,这些委琐鄙俗的婆子,是否仅能令人讨厌而已?“鱼眼睛”本是贾宝玉的用语,丫头春燕在评论她妈何婆时引用宝玉的话:“女孩儿未出嫁,是颗无价的宝珠;出了嫁,不知怎么就变出许多不好的毛病来,虽是颗珠子却没有光彩宝色;再老了,更变的不是珠子。竟是“鱼眼睛了”。春燕从她妈身上,验证了宝玉这话“倒也有些不差”。这何婆正是一个“鱼眼睛”的典型,背晦俗气,倒三不着两。原是荣府三等人物,托赖芳官等入了园,还要克扣揩油,得寸进尺,越来越把钱看的真,打了干女儿又打亲女儿。虽老却不知进 退,跑到宝玉屋里来伸嘴吹汤,终于讨了没趣。这等婆子确如浊滞无光的鱼限晴,然而,有关的描写却无不活灵活现,颇具光采。婆子贪婪小器,见短识浅,过分殷勤又自讨没趣,气焰十足旋即威风扫地,种种丑态窘相,维妙维肖,谐趣横生。我们不能不叹服,作者不仅是写女儿的圣手,且亦是绘婆子的大匠。
可见,在《红楼梦》这样的杰作中,晶莹的珠子固然充盈着宝色;便是“鱼眼睛”,也焕发出艺术的光采。当然,必须是能够赏鉴的读者,才能获得相应的美感。亦即是说,由共鸣达到美感,才谈得上对作品的赏鉴。
(三)艺术性和艺术美
重赏鉴、重美感,意在把《红楼梦》真正作为一个艺术作品来对待。这并非只讲艺术性,而是要讲艺术美。艺术美不等于艺术性,但包含了艺术性。红楼之美正是指它的艺术美。这部作品既然是作为一个审美对象存在于天地之间的,理所当然地要实现它的审美价值。这不是缩小而是开阔了读者的视野。
这些年来,有鉴于过去的泛谈思想性,人们呼吁多研究作品的艺术性。这对于加强薄弱环节是必要的,也有成效。但有的同志又提出,要使红学研究有新的突破,还是得研究思想、研究内容。这也是不错的。本来,两者并不矛盾,也难分主次。在艺术作品里,思想离不开艺术,思想分析离不开艺术分析。反之,艺术分析也不能撇开内容和思想孤立地进行。如果我们摆脱相沿成习的思想性艺术性两大块的模式,探求红楼梦的艺术美,那么就应当包括内容之美和形式之美;包括反映在作品中的生活本身之美和作家思想感情之美;包括作家如何将客观生活转化为审美对象和审美对象如何作用于审美主体,等等。这是一个十分广阔的天地,可以从各种不同的角度来探索《红楼梦》作为一个艺术作品的魅力之所在。应当注意的是,不论选择何种角度、或分析某个局部,都必须把作品的艺术美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
狭义的形式美自然有它相对的独立性。但对于《红楼梦》这样的小说作品来说,纯粹谈形式美是困难的。近年来我们见到不少谈《红楼梦》的对称美、韵律美、节奏美、色彩美的文章,其所以给人启发,是因为各从自己的视角,分析该形式怎样表现了内容,达到了两者的和谐统一。说到《红楼梦》的文学语言之美,更是人人称道,但仅寻章摘句、集结辞藻,是难以领略它的美妙之处的。
比如,曾经有人十分赞赏二十四回中贾芸见到凤姐那一段话,以为作者随手写来,无非至理妙文,“正是‘两个黄鹂鸣翠柳’不足喻其婉转,‘数声清磐出云间’不足譬其清脆,实令人百读不厌。”(《觚葊漫笔》)这段对话,计有九个回合,发生在小说中最为伶俐乖觉的两个人之间,其频率之快、应对之巧、转折之圆、机心之多,真令人叹服。离开了小说的情节内容,离开了贾芸和凤姐这两个人物的个性特点,语言艺术之美也便无所附丽了。
艺术美更为核心的部分应是作品所反映的生活之美和体现在作品中的作家思想感情之美。生活之美又包括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两个方面,这两者又常常是交融在一起的。《红楼梦》中所写到的自然景象,可以说无处不美。请看那春花、夏雨、秋月、冬雪的描写,无论截取哪一个片段,都如画如诗,令人心醉。同是春花,饯花之期那青春欢快的色调,和葬花之时那伤感寂寞的情绪,给人以不同的美感。夏日阵雨,片刻之间把宝玉淋成落汤鸡,反叫画蔷的龄官避雨,完全衬出了他的痴得可爱。中秋皓月,池边联句,感悟人生,别有一种滋味。冬日围炉,雪里折梅,割腥啖膻,全是一番豪情雅趣。这与其说是在写自然景象之美,不如说是在写人物个性情趣之美。这一群少年女子,天真烂漫,颖慧灵秀,追求和向往生活中美好的东西。无论各人个性有怎样的差异,其中都包含着一些美好的素质。作家把这些生活中固有的美加以集中,构成作品艺术美的成分之一。
然而正如车尔尼雪夫斯基所说,“‘美丽地描绘一副面孔和描美丽的面孔’是两种全然不同的事 ”。所渭“美丽地描绘”就是创造艺术美,不管这副面孔是美还是不美,而描绘美丽的面孔则不一定能创造出艺术美,绘走了样还可能使人感到丑。可见创造出艺术美的关键还在作家的思想感情和创造力。上述大观园生活中的那些场景和情趣之所以具有审美价值,也因为经过了作家“美的描绘”:如果作家只是浮浅地艳羡和表现“富贵闲暇”,那么给人的感受仅是空虚无聊,甚至流于恶俗。何况,对于《红楼梦》这部作品来说,它的艺术力量与其说是来自描绘了美,不如说是描绘了美的毁灭。正是在美的毁灭当中,映照出了作家对美的肯定的思想感情,构成了作品审美价值的最重要源泉。晴雯之死是美的毁灭。在贾府主子看来.一个丫头,女儿痨死的,即刻送到外头焚化了吧。便是自己哥嫂,也不过希图早得发送银两,并无婉惜之情。只有在贾宝玉以及由此反映出来的作者心目中,晴雯之死才具有美的毁灭的意义,才激起了异乎寻常的感天动地的回响,悼惜的美毁灭正是肯定美的价值。金钏之死同样是美的毁灭,聋婆子安慰宝二爷说,太太又赏了衣服,又赏了银子,有什么不了的事。薛宝钗表现出来的冷若冰霜的理学家一般死似的镇静,说明在她那里,金钏的价值用几套装裹衣裳和发送银子也可以抵偿得过了。惟有“五内俱摧”的宝玉才感受到金钏毁灭的分量,小说郑重地描绘了宝玉对金钏的怀念和祭奠,是对美肯定。《红楼梦》里所有青年女子中社会地位最高的是贾元春,她的被送进宫中,也经另一种意义上的“美的毁灭”。真正打动人的,恐怕不是省亲之日那富贵风流的豪华气象,却是团聚之时那无可奈何的悲凉气氛。生活当中,美的毁灭的事实普遍地存在着,由来已久,习焉不察。艺术家用一种迥异于世俗的价值观念,将美的毁灭的事实集中概括,产生了动人心魄的艺术力量。
当作家将客观生活转化为审美对象的时候,也就是创造艺术美的时候,总是表现出极大的能动性。除去作家对生活的评价,审美的理想在起作用而外,相应的艺术表现能力也是至关重要的。黛玉之美人所公认,要问这个形象为什么给人以美感,原因当然很多。人们通常都会分析这个人物的性格气质之美,却往往忽略作家采取了同这一性格气质相谐和的写法。对提高形象的审美价值起了很大的作用。比方说林黛王曾经离丧。但小说写她幼年失母。只用守制尽孝一笔带过;以后林如海病故,黛玉奔父丧,也轻描虚写。甚至没有提到这一变故给她带来哀痛和打击。再如林黛玉在贾府的处境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可是我们实在很难找到多少具体的细节,来诠释这种“相逼”的情状。看上去,贾府中上下人等谁也没有得罪过她、冒犯过她,没有谁呵斥过她、亵渎过她,也没有受到象贾宝玉那样大承笞挞的管教。这一切当然并不说明林黛玉的现实处境之好,而表明作家着重写她的主观感受,通过林黛玉的主观感受来表现周围环境对她的压抑。林黛玉的诗人气质,使她的敏感自尊往往不是表现在对于一般人生不幸的简单反应上,而常常在出人意表的地方大掀感情的波澜。这一方面反照出那个社会环境是可诅咒的,同时也突现出人物感情的细腻和灵敏的程度。可以说,林黛玉比之众多的姑娘姐妹有更为丰富的内心生活,与之相应,作者也用主要的笔力来写人物的内心,包括用诗句来揭示她的精神世界。林黛玉形象的内在美,同作者采用这样独特的角度和写法大有关系,这应当是无愧于车氏所谓“美丽地描绘”的吧。
笔者在一篇文章中曾经比较过前八十回里“诉肺腑”一节和后四十回里“惊痴梦”一节的描写,说明两者审美价值差异之大。前者本来是宝玉向黛玉剖白心事直诉肺腑,艺术处理含蓄空灵、留有余地。当宝玉“心迷”之际,眼前黛玉魔术般地换成了袭人,这种“屏障”作用反而加大了画面的纵深,留下了余地。后者写黛玉一场恶梦,父亲续弦,继母逼嫁,将作填房;自己低心下气,乞怜哀告,贾母不理;宝玉剖心挖肝,鲜血淋漓,表明心迹……让平素心高气做、爱洁成癖的黛玉承受这一切,不是太难堪了么!本来空灵邈远的梦境倒这样的坐实,甚至有点恶俗。这不仅不能给人以美感,反而是对林黛玉形象的某种损害和亵渎。可见,在将客观生活转化为审美对象的时候,不同的处理会带来审美价值多大的差异。
化丑为美是作家创造艺术美的又一个重要方面。《红楼梦》在这方面也是杰出的。前面提到,作家否定鞭挞的某些人物,如野心勃勃劣迹昭著的贾雨村,同样具有审美价值。即如倚财仗势,弄性尚气、 腹内草莽的薛老大,也早已经超出了许多作品中“衙内”形象的模式,具有相当丰富的性格特色。单就他一本正经地将“唐寅”读作“庚黄”,窘急无奈唱出“一个蚊子哼哼哼”的小曲,以及领教柳湘莲那一顿好打,象个泥猪癞狗一样叫苦求饶这类场面而言,就有十足的喜剧意味,作家痛快淋漓地把无价值的草包撕开给人看,否定和嘲弄了丑,就是肯定了美,这些画面创造了艺术美是不容置疑的。前文还论及,即便是黯谈无光的鱼眼珠,一旦进入作品,也焕发出了艺术的光彩。这并非婆子身上有什么美质,而是作家的描绘奏了奇效。可是,艺术之美有时并非对象的属性,而是作家之能事。
总之,当我们把探究作品艺术之美的目光,投向更深的层次时,就会惊喜地看到,一个真正的艺术家,在把客观生活转换为审美对象时,他的主观能动性可以发挥到怎样的高度。
此外,对审美对象如何作用于审美体,其美感效应如何实现的研究,不仅在《红楼梦》研究中,在整个文学研究中也是相对薄弱的。一部红学史,其实是各个时代、各个阶层、不同思想倾向、不同艺术修养的读者,如何理解和接受《红楼梦》的历史。很少有这样的作品,能够引起这样广泛的、历久不衰的兴趣;很少有这样的作品,能够招来如此纷纭的解说和歧异的反应。人们一致欣赏《红楼梦》,又各以自己的眼光解释《红楼梦》。鲁迅的那段名言:“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绛洞花主>小引》),从接受美学的角度看,可以作出一种新的阐发。《红楼梦》完全可以作为一个标本、一个典型,来说明一部作品的意义和价值,只有在读者接受的过程中才能产生并表现出来。作品本身只能提供一个多层次的框架,其中留有许多“未定点”,留待读者补充完成。红学的历史足以证明,读者并非被动地接受作品的信号,而是积极地参与信息产生的过程。这可以促使读者自觉地发挥能动作用,更好地实现作品的审美价值。
研究《红楼梦》怎样被读者接受的过程,还可以修正和开拓我们对文学批评的传统观念。即批评的价值不限于解释作者,解释过去,倒更多地是批评家代表他所处的时代和社会说出对作品的感受和理解。批评家并非作家的代言人,而是他所处时代和社会的代言人。真正有创见的批评,往往是能反映批评家自已历史环境和时代特色的批评,这样,我们或许就能从红学本身的历史来论证,尽管对《红楼梦》的解释有多种多样,但总还有提供新解释的可能。因为不同时代不同读者可以作出不同的解释,不断从中发掘出新的意义来;时代发展了,读者更换了,对它的新的解释也会继续下去。可见,红学的研究也是不可能穷尽的。
总之,不论是批评家、创作家、鉴赏家,以至每个普通的读者,都可以从《红楼梦》这个艺术作品中,得到滋养、借鉴、启示,吸取对自己有益的东西。
记得曾收到一位素不相识的青年朋友的来信,是清华大学热能系的研究生,说看到笔者一篇有关红楼探美的短文,“就像书读了很久,正头晕脑胀的时候,突然飘来了清风一样”。理工科的学生对此感兴趣,真有点“始料不及”。不过在紧张学习的间隙中,由赏析《红楼梦》得到美的享受,产生清新愉悦之感,这倒翻转来给人以启示。真正把《红楼梦》作为艺术杰作来鉴赏,不仅能够开拓眼界,增长阅历,思考人生,同时能给人愉快和休息。它对于提高青年一代,以至整个民族的审美修养,有着不容忽视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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