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
自然语言中,约定俗成大于文法教条和逻辑
2013-8-15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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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约定俗成

很久以前,就知道作为形容词的“健康”在英文有两个,用两个不同的后缀:healthful vs healthy


Google "define healthy", 定义如下:

health·y  

/ˈhelTHē/

Adjective
  1. In good health: "feeling fit and healthy".

  2. (of a part of the body) Not diseased.


health·ful  

/ˈhelTHfəl/

Adjective
Having or conducive to good health: "healthful methods of cooking vegetables"


显然前者用于人或动物,后者用于非生物。没有这种互补的区分,后者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了。我当年当英文老师的时候,就常强调这点:虽然很容易用错,但是同学们还是应该注意:用在 food 的时候,不要用 healthy food,要用 healthful food 才地道。我知道这是国人学英文最常见的"错误"之一,因为中文是没有这种区分的,而且 healthy 比 healthful 常用很多,读起来也顺溜。


今天想到查一下 Google,看一下语言事实是怎样的。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healthful food"

About 277,000 results (0.35 seconds)

"healthy food"

About 11,100,000 results (0.45 seconds)

差了不止一个数量级!还有什么好说的,不管英文老师高兴不高兴,healthy food 已经被语言共同体接受。


想起来以前在汉语文法书上常见的“病句”举例,说“所到之处”是名词短语(“所到的地方”),不是副词,因此


* 代表团所到之处受到热烈欢迎


是错误的说法,规范的正确的说法是:


(在)所到之处,代表团受到热烈欢迎。

代表团在所到之处受到热烈欢迎。

代表团受到所到之处的热烈欢迎。

其实,病句说多了,也就不病了。约定俗成是自然语言的天则。说什么“所到之处”(地点)是不能做“受到...欢迎”的主语,那么“食堂”(地点)可以做“吃”的宾语么?是不是一定要把“吃食堂” 修正为“在食堂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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