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广明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应该“报告”什么?
2011-10-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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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011年7月11日教育部高教司发布《关于“985工程”高校公布2010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985工程”高校先行公布2010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该通知要求“有关高等学校自行研究编写本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告要围绕学校的本科教学工作,结合本校的实际;报告的格式和篇幅不做统一要求。”并同时要求“有关高校在暑期将本校《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报送我部高教司,我部将在教育部网站公布各校报告,有关高等学校须在本校网站同步公布。”时至今日已有北大、浙大、武大、人大、上海交大等10余所高校提交了报告。但从报告内容来看,这些学校的《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更像是思想汇报、经验总结、政绩报告。这些“报告”无一例外地强调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切实做好教学工作,并堆出一些数据和实事为自己的立论提供支撑。这些数据和事实基本上又可以概括为如下几大块:实施质量工程;培养卓越人才;开出系列通识课;推出交换生计划;阳光招生,生源好;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出国留学多;教授上课;教学投入多等。从各校“报告”来看,各校更看重的是学科导向的精品课程数量、国家实验室数量、特色专业数量等,而不是人才质量导向的教学投入、教学改革等。而各校自评的结果无一例外的是“重视教学”、“效果优秀”,甚至一些学校根本就没有列出“问题”或“努力方向”。

      综合考量其公布的东西只可算一件表功事实,且是不全面的事实,“报告”更多的是办学的“思想”,虚化的举措,空洞的说教、宣讲,无力的表功。当然也包括其一年来取得的业绩,甚至是多年来取得的业绩。一些核心指标、关键举措、支撑数据并不多见。那么“报告”应该报告什么呢?

      从《通知》的精神看,要求高校发布“报告”的目的是“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落实纲要关于‘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其核心是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因之,高校如何保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应该是“报告”的重点,人才培养的质量是其目标支撑。

      “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有没有表征指标呢?这方面最有发言权的是教师和学生,因之,教师与学生有关教学的评价、软硬件配备就是关键的表征指标。教师在大学中有没有地位,教师有没有必要的教学条件,教师有没有上课自由,教师是否得到行政职员的尊重是其关键的表现。当然这些要求应该有具体指标来支撑:如教授有没有办公室、研究室;教师有没有教研室,教研室面积;教师教学工作在晋升中的占比;教师的教学经费;教师教材、教学方法、教学方式的选用等。就学生方面,其重要的表征指标是:学生有没有选择权,学生有没有对学校事务的建议、咨询权;学生有没有事关学生事务的决策权等是其具体体现。这些要求应该有具体的指标来做支撑:学生的专业选择权;教师的选择权;师生比;小班上课权;公平交流权等。也包括学生的实习、实训经费、教学场地、固定教室、专业导师等。除教师和学生的权益、义务、责任明确外,教学制度建设就是关键。应该公布本年度本校在教学方面的制度建设情况,本校先前教学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作为人才培养质量的支撑指标,也应该是全体学生的全面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信息。它不应该只是一些学生论文的发表,各项奖励的获得。它更应该是全体学生的成长记录,结果信息。它既有基本的信息,如毕业率、获得学位率、考研率、出国率、就业率等。也应该有不合格率,淘汰率,受处分率,留降级学生比例等信息。

      虽然让高校自行公布其“报告”,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展现各自特色。但教学的中心地位终究是由一些关键指标所支撑的,在当下体制下,教育部在这方面还是应该有一个基本的模板,以展示各校在教学方面的工作情况,起到对其它高校的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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