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南京师范大学徐以恒综述“基因编辑农作物”专利规制的困境及出路
基因编辑农作物是生物技术与农业科学交叉结合的产物,代表着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随着CRISPR-Cas9系统的迅速发展,农作物性状改良的科研与商业开发逐渐转入“技术导向型”路径,不仅颠覆了传统的农作物种植方式,而且从根本上推动了人类探索农作物的研究进程。然而,基础研究工具主张专利权的现象的发生,不仅引发了学术界的广泛争议,也对农作物资源的共享与利用产生了深远影响。
近期,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徐以恒完成的题为“‘基因编辑农作物’专利规制的困境及出路”的综述在《中国农业科学》2025年第58卷5期正式发表。
私主体就CRISPR-Cas9技术申请专利,限制了其他研究者和农民在探索和利用遗传资源方面的机会。这种做法不仅阻碍了科学研究的进展,也违背了遗传资源应为全人类共享的基本共识。
“将权力的触手伸向基础研究工具,可能诱发市场垄断和科研伦理风险。”
农作物资源的共享与开放关系到全球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平衡,是维护公众利益的必要条件。如何在原生资源拥有者、研究人员、研究投资者和公众之间合理分配利益与风险,是生物技术专利治理亟须回应的重点问题,也是构建新型科学伦理和规制新兴技术的应有之义。然而,我国在这一领域的政策回应尚显不足。为缓解专利权排他效应导致的负面影响,需重新审视和构建相关制度的框架结构。
首先,应当以道德效用原则为观念归依,强调科学研究的公共性及其对社会的责任,慎重考量发明对社会道德的“伤害”性质。其次,落实生物遗传资源强制披露制度是实现透明和公正的重要步骤,“申请人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披露农作物基因的实际来源”应上升为强制性规范。最后,基础性专利技术的开放授权可参考软件开源的经验,通过研究工具的开放共享鼓励更多的研究者参与到农作物资源的探索中,以实现更广泛的科学合作与成果转化。
CRISPR-Cas9系统使基因编辑比以往任何技术都更具有竞争力,解决其背后复杂科技伦理的紧迫性得以让研究者在专利制度中重新考量道德效用学说,并致力于遵循现代科学伦理制定出更适宜生物工程技术发展的现代专利制度。未来立法可关注完善生物遗传资源采集、使用和开放规制,通过强制披露制度为基因编辑技术的专利申请和应用设置必要门槛,借助软件开源实践推动基础研究专利的运用,最终实现农业领域“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战略目标。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徐以恒为该文作者。该研究得到2023年度江苏省研究生科研与实践创新计划(KYCX23_1543)的资助。
引用本文:
徐以恒. “基因编辑农作物”专利规制的困境及出路[J]. 中国农业科学, 2025, 58(5): 831-839.
XU YiHeng. The Dilemma and Way Out of Patent Regulation for Gene-Edited Crops[J]. Scientia Agricultura Sinica, 2025, 58(5): 831-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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