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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或评审人看走眼,辩驳又是情非得已,但结果并不一定好

已有 1326 次阅读 2025-8-30 14:20 |个人分类:论文评审|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倘或评审人看走眼,辩驳又是情非得已,但结果并不一定好

武汉理工大学:刘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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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康德因看卢梭的《爱弥儿》(1762)太专心,以至于忘记了出门,结果所有人的时钟都变得不准确了,情有可原。

 

毛泽东的观点:“世界总是充满了矛盾”。这种矛盾是自然规律的必然反映,论文评审也是如此。作者与评审人和编辑的矛盾推动了学术的发展。

 

到目前为止,我评审论文还没出现过看走眼的时候。其实并非个例,像我这样的评审人是特别多的,否则期刊就混不下去了。然而,在评审中,肯定有看走眼的人,好比漏网之鱼。

 

老实说,我有机会看编辑的反馈信息,与此同时,我也看到了其他评审人的结论;另一方面,我发表论文还不是靠评审人来严格评或评一通吗?当然,我也有辩驳之时。是的,“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闯九州。”

 

请再看一眼标题:倘或评审人看走眼,辩驳又是情非得已,但结果并不一定好。

 

你的辩驳获胜又怎样?这才是你最最最感兴趣之处。假如你是辩论者,你要有一个心理准备,接下来,你有可能受到不小的打击。

 

辩论在作者与评审人之间展开,裁判是编辑和主编。

 

情况1:论文有错误。

作者接受我(评审人)指出的漏洞,并想修改之,请求评审人包括编辑也请求评审人,给他再评审,放他一马。如果不是编辑请求,我也许会同意再评审,意味着我同意发表,尽管这个漏洞是一个基本概念出错了,但还是能够修补的。作者说我“不公平”,没有给他机会发表。

 

但凭什么偏袒西方人,难道说这个世界就你们西方人包括他们身边的外国人配做大学问吗?以前的确如此,如今必须大声说No。因为我有国际话语权,是靠我的一点小实力拿到的。

 

只要你不尴尬(不受打击),尴尬(受打击)的就是别人。只要你做学问,说不定那天,你就与评审人和编辑“掰手腕”。

 

情况2:反之(论文无错误)。

作者(我自己)进行辩驳,指出评审人的错误,并且拿到评审人的诚恳地回复信件,因为其他评审人同意,只与一个评审人辩论,并且我完胜了。按理说,你认为编辑会同意你论文发表,那你就太天真了!当我展开与对方博弈时,我就知道我最终的结果——即使成功辩驳也不可能在这个牛刊发表了,编辑的结果是,让我给其他期刊发。我有一点遗憾,我的运气不好,又不是他们身边的人,我非常清楚,编辑宁愿失去一篇论文,也不愿失去一个评审人。你就把它看成是潜规则,你心中的那个死疙瘩也就自然消失了。

 

情况3:眼光犀利(主编)

论文的命运如同陷入“死循环”,这超出了本文谈论的话题,就此打住。但我有了它的标题:顶牛编辑部的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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