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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位博友对“生态”含义及生态学出处进行探讨,不由想到科学网曾如火如荼地讨论的“生态与环境”关系及含义问题。我有篇博文曾指出,《现代汉语词典》的“生态”释义欠妥,影响了社会认知,需要正本清源、回归“生态”本义。当然,在“生态”的科学本义之外,中文语境中也可以生发其他的中国特色,但不能失去“生态”的本义根基。
李博先生主编的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生态学》介绍了多种“生态学”定义,最后还是认为海克尔1866年提出生态学一词及学科时介绍的“生态学是研究生物(在其生活过程中)与环境的关系”。由生态学类文献可以归纳出生态就是生物与其环境的基本立场。孙儒泳先生等在其编写的《基础生态学》(2002)中指出:“生态学是研究有机体与其周围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环境包括非生物和生物环境。”
生态学教材虽然一般仅提及“生态学”定义、不提及“生态”自身的定义,但由其研究对象看,“生态“的要义就是“生物与其环境”。两者缺一不可,含糊其辞或混为一谈是错误的。科学网上,王德华先生等曾发表多篇博文进行阐述与纠偏。著名生态学者李百炼先生在与笔者谈论生态与环境关系时,一直强调“大生态、小环境”。定义上,确实环境是生态的题中之义。发明“生态环境”一词的黄秉维先生后来认为“生态环境”这个构词欠妥,认同生态包括环境的说法。黄先生是在对外交往中,外国学者不理解“生态环境”的直译而意识到此词欠妥。当然,由于由于采纳黄秉维先生建议,“生态环境”进入了中国宪法。时间长了,就在中国大地约定俗成了(黄秉维先生的讲述,详见《地理学综合研究——黄秉维文集》“地理学综合工作与跨学科研究”一文)。
下转本人的旧博文,观点不变:http://blog.sciencenet.cn/blog-350729-1156758.html
——现汉等辞书对生态一词的释义单一、笼统,加剧社会认知的分歧
生态一词,近年来在中华大地呈如火如荼之势,生态城市、生态旅游、生态小区,不一而足。那么,“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的火种来自哪里?这与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列入的“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密不可分。
然而,生态环境一词带来的生态热,也因与生态学中“生态”的学术定义有异而受到不少争议。
生态含义的分歧在对外交往中也凸现出来,英文中,语法的研究已由规定语法发展到描写语法,“存在的就是合理的”,语源库受到了很大的重视。
附1中2012年出版的《现代汉语词典》的“生态”解释中能够看出“生态”包括“环境”在内吗?至少看到类似一个孩子在某环境中成长后保持的状态而已。除了含糊的“生存与发展的状态”,“也指生物的生理属性和生活习性”更是将生物与环境迥然分开了。试用萝卜为例进行替换,“指萝卜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下生存和发展的状态,也指萝卜的生理特性和生活习性”,这种表述哪里能将萝卜的生存环境也收归“生态”所有呢?
著名作家熊召政在《主题:从“生态”这个词说起》中认为:“从《词源》与《辞海》中没有收录的‘生态’这个词汇,我们至少可以这样认为:在《词源》与《词海》修订出版的1979年,生态在中国还不算是一个问题。”(http://www.hubei.gov.cn/zwgk/rdzt_v12/2014mhwzt/ljh/zjjy/201410/t20141008_5295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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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在中国社会,已经变成了一个常用词。然而,它在新形势下的准确含义需要引导与明确,以减少社会认知混淆。
所谓“含义一分为二”,是指在“生态”的学科含义之外,根据中国的语言应用实际,把原有的单一的“生态”定义一分为二,即在学科含义的名词解释“生物及其环境”之外另设形容词性质的“用于指生物的天然状态或良好状态,符合生态特点与规律的、环境友好的”。也即:
“生态”释义之一:(名词)生物及其环境
“生态”释义之二:(形容词)用于指生物的天然状态或良好状态,符合生态特点与规律的、环境友好的
作如此区分之后,发过多篇文章分析“生态环境”一词的黎祖交先生担心的“偏正词组”说不通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至于生态科学中的“生态”术语含义与国际科学共同体保持一致也是正常的,王德华老师在有关文章中建议生态研究领域慎用“生态环境”一词也是正本清源的科学态度。
附1:
附2:https://www.xzbu.com/4/view-11592407.htm
http://mall.cnki.net/magazine/Article/LSZG200504014.htm
中央9号文件缘何没用“生态环境”一词——与黎祖交教授一席谈
钟华友 :《绿色中国》2005年第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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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2-27 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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