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称的浮力可以以压强、压力概念为基础推导出来
--暨浮力不应再称定律或原理
李务伦
现行教材浮力的成因是“压力差”,其大小是排开流体所受到重力的负值。这种詮释在《浮力的“压力差”成因解释是否不妥,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3433895-1478450.html》等已经谈过其不妥,并叙述其原因,这里不再重复。谈这不妥源于之前已利用万有引力定律导出来了浮力的存在,下面再用常用的知识讨论浮力的形成,以建立科学的浮力形成观念。如有不当敬请批评指正!
图1
图1 A中的容器盛有密度为ρ,处于静止状态的流体,所以任意一质点都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同一深度上压强相等,压力相等(球巨大球内性质的极限表达)。虽然流体中某一深度点的压强各向相等,但对等的是各向对该点的压强也是相等的。如果确定某一方向对该点的压强为正,对等的与这一方向相对的压强即为负。而各向相等的压强是由上部液体的重力对其下部的作用形成的,因此下部的液体必提供同等的压强以达到液体内部的稳定与平衡。因此沿任意一垂直流体表面方向,在其任意一点上来自上部物质产生的压强设为负,那么来自其底部的压强即为正,且同值,这一同值符合作用力与反作用力原理。后面提到压强方向就依这一约定。
在A中任意划定一如图1 B中所示的长方体区域。对于划分的长方体区域也存在上表面CD和下表面EF,上、下表面面积都为S,在其深度上的压强值分别为:ρgh1和ρg(h1+h)。上表面CD和下表面EF又可分为朝向流体表面的面和朝向壁底的面,朝向流体表面的以上两面称为上表面CD上和下表面EF上,朝向壁底的平面两面称为上表面CD下和下表面EF下。根据上面压强的约定,作用于上表面CD上和下表面EF上的压强分别为:-ρgh1和-ρg(h1+h);作用于上表面CD下和下表面EF下液体的压强分别为:ρgh1和ρg(h1+h)。因此上表面CD上和下表面EF上来自上部液体的压力分别为-ρgh1S和-ρg(h1+h)S;上表面CD下和下表面EF下,来自下部液体反向压力分别为ρgh1S和ρg(h1+h)S。-ρgh1S和ρgh1S,-ρg(h1+h)S和ρg(h1+h)S是两对作用力与反作用力。
这样以来划定区域对下表面EF下部流体的作用压力差为:
F差下=-ρg(h1+h)S-(-ρgh1S)=-ρghS…(1)
下部流体对下表面EF上部划定区域反作用力的压力差为:
F差上=ρg(h1+h)S-ρgh1S=ρghS…(2)
两式中hS为划定区域长方体的体积V,ρhS划定区域的质量为m,于是上述两式又可分别表述为:
F差下=-ρgV=-mg…(3)
F差上=ρgV=mg…(4)
上面两式中mg是质量为m的划定区域在地球引力场中受到的重力值,前面一式(3)表示了划定区域液体对下表面EF下部液体的作用力,后一式(4)表示了划定区域受到的下表面EF下部液体对其反作用力,二者等值而反向。这一对等值而反向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维护着流体内部的平衡稳定。这二力在《浮力的“压力差”成因解释是否不妥》等以往博客中前者称稳定平衡力,后者称稳定平衡支撑力。
前述划定区域置换成异于流体密度ρi的物质时,也用同样的分析方法进行分析。划定区域物质置换后,图示的垂直长方体上、下表面的区域压强和压力,会因长方体密度的改变而发生改变,而其外部区域则与前面一样保持不变。在垂直长方体上下表面的区域内,上表面CD以上液体对上表面CD压强仍为ρgh1,过上表面CD,因密度的改变至下表面EF压强为ρgh1+ρigh。因此上表面CD上来自上部液体的压强为-ρgh1,其上压力为-ρgh1S;下表面EF上来自上部液体和密度为ρi长方体物质的压强为-ρgh1-ρigh,其上压力为-ρgh1S-ρighS。而上表面CD上的压强-ρgh1直接作用于密度为ρi长方体的上表面,密度为ρi长方体上表面必有与之相对的方向相反的压强ρgh1,密度为ρi长方体上表面对上表面CD下的作用力为ρgh1S。下表面EF下,由于与外部连通,外部与下表面EF下同一平面内压强为ρgh1+ρgh并没有改变,所以密度为ρi长方体下表面下表面EF下压强也为ρgh1+ρgh,下表面EF下压力仍为ρgh1ρS+ρghS。
由上的分析知,上表面CD下和下表面EF下两者上的压力的压力差没有改变,仍为式(2),因此密度为ρi长方体下的液体,对密度为ρi长方体底面作用力仍为(4)。对于划定区域置换成异于流体密度ρi的物质后,也由上的分析知,原划定区域压力对对下表面EF下部流体的压力差或作用力变为:
F差下i=-(ρgh1+ρigh)S-(-ρgh1S)=-ρighS=-ρigV=-mig i=1或2…(5)
式(5)中ρ1<ρ<ρ2。在进行下面的讨论前,先讨论式(5)中ρi与流体密度相等时,和式(1)相同。所以即便换了其它物质,根据上面的讨论上述各种力不变,所有质点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
当流体密度ρ大于置换划定区域的长方体ρ1时,式(5)力的绝对值小于式(3)力的绝对值,也小于式(4)的力,密度为ρ1时的长方体显然不再稳定。式(4)力克服密度为ρ1时的长方体式(5)的力,具有向流体表面运动的合力-m1g+mg,如果该合力再次克服长方体与流体间的粘滞力后,将上升,否则不动。
当流体密度ρ小于置换划定区域的长方体ρ2时,式(5)力绝对值大于式(3)力的绝对值,也大于式(4)力,密度为ρ2时长方体显然也不稳定。式(4)所表达力不敌长方体式(5)力,具有向壁底运动的合力-m2g+mg,如果该合力再次克服长方体与流体间的粘滞力后,将下降,否则不动。
通过以上的分析,异密度物体取代相应位置流体后,破坏了原有位置处的力的平衡,而对取代位置的反作用力并没有因此而改变。这一反作用力对小密度物而言,克服小密度物的重力而上升;对大密度物而言,大密度物重力克服反作用力而下降,并使其所居位置再次恢复平衡,所以这一反作用力式(4)才是浮力的成因和本质。因此浮力的定义笔者认为应是:物体浸入取代另一密度某一位置物质后,原有的力的平衡被破坏,但承载原处物质平衡的反作用力并不因此而改变,这一不变的反作用力即为浮力,其值等于原处物质所受重力的负值。而此处给出浮力这样一个定义时,之所以没有特指流体,根据前面的讨论,可知这浮力是不依赖物质的相态而存在。这也与之前博客推出的浮力定理相一致,同时有益于中学生在没有引力场概念时的浮力概念建立,为后面再认识浮力源于万有引力打下基础。
时下流行的对浮力有以下两种表达:1、“浮力的大小等于物体排开的液体所受的重力,方向竖直向上”;2、“浮力指物体在流体(包括液体和气体)中,各表面受流体(液体和气体)压力的差(合力)”。这两条时称为阿基米德定律和形成原因。根据前面的分析二者都有一定道理,但又都存在不足。
通过以上分析,发现可以通过数理知识,可以推导出浮力的形成的数理根据。所以笔者认为可以补足浮力没有数理根据的局面,因此浮力再称原理或定律应不再恰当,而称浮力定理应是不错的选择!
2025年4月21日于哈尔滨香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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