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研究的根本目的在于探索未知和追求真理。然而,在实际的学术研究过程中,不同风格和不同领域的学者在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时,其做法往往会有所不同。从普遍意义上来说,学术研究的成果都需要被融入到人类的知识体系中,乃至被融入到日常的人类社会生活之中。因此,从事学术研究的学者们需要适度地和适当地与其他学者以及社会公众进行交流。然而,在这一学术互动的过程中,学术活动的具体表现形式及其内在驱动机制却是多种多样的。
学者面向公众的打交道,往往与科普有关,其细节要点与机理就不详述了,因为许多有关学者们的传记和报道中都有详细的介绍。本文想主要分析论述的是学术界内部的交流活动,尤其是近年来越发明显的学术活动小圈子化现象。
学术活动的小圈子化现象几乎自古有之,但其根源既可能是由于学术的内在机制所推动的,也有可能是由于利益结构机制所驱动的。
由于学术的内在机制所推动的学术活动小圈子化现象的具体表现有多种类型。例如,某些学术议题内容过于艰深,真正了解尤其是能够理解相关内容的学者较少,因此,在这种“华山论剑”式的学术交流中,真正能够进入其中并做出有质量和有深度的交流讨论的人数有限,导致相关学术活动的参与者被或主动或被动地限制在了一个小圈子中。此外,制度性因素也在小圈子化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以项目评审和学位论文答辩为例,尽管在整个学术圈中有许多具备高水平学术能力的学者,但制度规定要求每次评审必须在该次所选定的专家名单内进行。但是,这种小圈子化现象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小圈子化,因为通常来说,在这类学术事务中所可选择专家的总名单往往是广泛的,只是选出来后的名单及其所从事的事务需要有稳定性和局限性甚至保密性。再者,如果该学术研究课题本身涉及保密性的话,就更加需要限制在小圈子里了,但这类学术议题和学术活动的覆盖面和比例往往极低。因此,就总体而言,只要制度合理且完善,这类由于学术的内在机制所推动的学术小圈子现象往往是健康的和正常的。
由于利益结构机制所推动的学术活动小圈子化的具体表现也有多种类型。例如,研究团队之间如果存在学术研发上的竞争关系,往往会导致彼此间的某种或显性或隐性的相互隔离,这是一种常见的学术小圈子化现象。再比如,各学术流派、学术机构、科研机构或师承门派内部的抱团现象,也会导致学术活动的小圈子化。还有比如由于利益关系所驱动的人际关系网络,如既得利益者之间、或是利益交换者之间的相互抱团导致的学术活动小圈子化,等等。
尽管由于利益结构导致的小圈子化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合理且难以避免的,比如同领域的不同研究团队之间的学术竞争性关系所导致的团队式小圈子化,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利益结构导致的小圈子化现象很可能会对学术界的整体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因为它不仅可能引发不理性的竞争,还可能导致优秀成果被压制或埋没,而且甚至会削弱该学术圈子自身(乃至周边其他学术同行)学术思想的活跃度和思维的开放性。因此,这种由于学术利益所导致的学术思想的自我封闭与自我限制可能会对整个学术界的学术生态和学术创新创造力的发挥产生巨大消极影响。
要改变这种不是由于学术所促成的而是由于利益和利益结构所促成的学术小圈子化现象,可以考虑建立更为公开的学术交流机制。比如,在项目评审和业绩指标考核中引入面向全体学术界乃至社会大众的公开要求,这将有助于推动学者们走出小圈子,增强与外部学术界的互动与合作。此外,学术界的领头羊应积极向社会公开演讲其科研思路、科研方法和科研价值观(这里主要指的是其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并开展充分的讨论和辩论活动,这将不仅有助于缓解学术小圈子化现象,防范潜在的暗箱操作,还可以由此提高社会公众对学术研究的理解与支持。因此,除非涉及极少数需要保密的项目和科技研发,其他绝大多数学术活动都应建立尽可能公开的机制。
总之,学术活动的小圈子化现象是一个复杂而多维的问题,既有学术性的内在机制的推动,也有利益结构的影响。为了促进学术交流的开放性和多样性,破除某些存在负面作用的学术活动小圈子化现象,学术界和社会公共管理者应共同努力,建立更加透明和包容的学术环境,以促进整个学术界的健康发展和创新创造能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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