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宏山
岳飞抗金与南宋中兴十三处战功
2025-5-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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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中兴十三处战功”是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为激励士气、表彰建炎南渡以来对金作战的显著战功而选定的十三场战役。这十三场战役没有一场是岳飞指挥的,因此总有人将此与岳飞抗金的作用联系起来,认为岳飞在南宋抗金中兴中的作用非常有限。而且,认为宋孝宗表彰这十三处战功是在宋孝宗1162年为岳飞平反之后,没有理由继续压制岳飞的功劳,因此这十三处战功反映了当时时人的真实判断。

但事实是,宋孝宗1162年并未真正意义上为岳飞平反,其诏书曰“(岳飞)虽坐事以殁,而太上皇念念不忘,今可仰承圣意,与追复原官,以礼改葬;访求其后,特与录用。”也就是说,该诏书仍然认定岳飞有罪。1166年,时太上皇仍在,在这种背景下,宋孝宗不可能大力宣扬岳飞的抗金战功。

直到1192年,岳飞三子岳霖临终前仍嘱其子岳珂说:“先公之忠未显,冤未白”。1204年,岳珂将《吁天辨诬集》上书朝廷,此时已是宋宁宗。又两年到1206年,宋宁宗下诏追究秦桧误国之罪,下令削去秦桧死后所封的王爵和“忠献”谥号,改谥“缪丑”,岳飞才算真正意义上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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