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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首例环境记者诉专家(张博庭=水博)案终审胜诉事件

已有 3685 次阅读 2009-12-31 18:54 |个人分类:逝者如斯|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水博, 环境记者, 名誉权案, 水利专家

中国经济时报评选“2009年中国十大环境事件”,其中第十项如下:10.中国首例环境记者诉专家案终审胜诉事件:

12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章轲接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驳回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上诉,维持一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这场环境记者起诉水电专家的官司以记者终审胜诉划上了句号。

2007年12月20日,章轲在《第一财经日报》上发表文章《水电开发该降温了》。文章引述水利专家刘树坤的观点称,“目前我国大部分河流的水资源开发程度高达80%以上,四川、云南等西南地区一些河流的水资源开发程度甚至高达100%”。当年12月24日,张博庭(化名“水博”)在其博客上发表题为《社会不需要无知无耻的绿色人物》的文章,认为章轲的文章是“公然和国家大力发展水电的国策唱反调,意图以此出名”。全文对章轲本人涉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的言辞如“残废”、“活宝”、“可怜的糊涂虫”、“恬不知耻”、“连眼神都不好使的科盲”、“弱智人”等,超出了学术评论本身。

2008年1月25日,章轲到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张博庭侵犯其名誉权。2009年2月23日,该案进行一审,根据一审的判决结果,张博庭应向章轲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赔偿证据保全公证费1060元。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张博庭负担,章轲一审胜诉。后张博庭不服一审判决结果,上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9年12月,该院发出民事判决书,维持了一审判决。

点评:这个案件形式上是名誉权纠纷,实质是环保领域专业精神问题的角力。有意思的是,以专家自诩的被告恰恰输在了记者的专业精神上。不过,这对于其他环境记者及NGO等也是个很好的提醒,做环保既要有热情,更要善于借助专业的力量。


本文摘自:http://green.sohu.com/20091231/n269319876.shtml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309667-283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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