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雷
霸道的国家标准,蛮横的执行方式(2)关于参考文献的著录 精选
2010-10-24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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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参考文献, 国家标准
前些天写了一篇文章, 《霸道的国家标准,蛮横的执行方式》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65345,谈了可笑的“量纲一”事件——不准使用国际通行的“无量纲”一词而非要强迫人们改用文理不通的“量纲一”。

其实,霸道的国家标准在我们国家颇为不少。三年前(2008年),有一个轰动全国的事件,就是所谓馒头标准事件: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出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1118—2007: 小麦粉馒头》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使用。这一新闻引起了全国人民对国家标准前所未有的关注,一时成为全社会的笑谈,舆论也多持反对意见:许多食堂、早点铺等小本经营,凭经验生产,一直以来也没有什么问题。真要实施国家标准,势必要大大增加成本。许多号称按国标生产的馒头,价格也确实更高,而味道未必更好。最后,国家标委出面表示,这个标准是GB/T 标准,也就是推荐标准,并非必须执行,这样舆论才逐渐平息。

正是这个表态,才使我了解到原来标准还有强制标准和推荐标准的区别,而且GB/T 中的这个T 就表示是推荐执行。其实,在这之前我已经接触过一个GB/T标准,但那时我根本不知道这是推荐执行的。实际上,当时对要求我执行这个标准的坚决程度,也丝毫看不出“推荐”和“强制”有任何差别。我遭遇的这个标准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7714-2005: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我们要在国内期刊上发表论文,列出的参考文献都必须按照这个标准,所以科学网上的大部分博主和用户大概都接触过这个标准的规定,其文本见附件。此标准主要由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的段明莲、纪昭民、万锦梦、陈浩元、白光武起草。

我第一次接触到这个国家标准,是应一位编辑之邀,为国内一家杂志写了篇中文的综述性论文,这也是我回国后第一次撰写中文论文。在参考文献部分,我引用的大多是期刊论文,当时是按照国外期刊中常见的格式写的,本身是相当规范的:顺序编号,作者名称,期刊缩写,论文卷号和页码,出版年份。交稿之后不久就收到这位编辑的email,对论文本身表示满意,但要求我按照上述国家标准修改参考文献部分。这主要包括两项内容:(1)对于我引用期刊中的论文,要求明确写出每篇的题目(2)必须在期刊的名称后加上一个“[J]”,在引用的书后加上一个“[M]”。 这位编辑还主动帮我加了这些 “[M]”,“[J]”字样,省了我一些事,当然文献的题目得我自己去找了。 和这位编辑理论了几次,最后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只好照办,当时还没听说有什么推荐标准与强制标准的区别。

对于这些要求,我还不象后来对“量纲一”这样荒唐可笑的要求那样强烈反感,因为毕竟每个期刊对自己的文献格式总是有一定的要求的,而且这些要求也还不算太离谱。第一项要求让我查出每篇论文的题目,这在当时给我带来很多麻烦,因为原来写文章时没想到要记录下来,只好一篇篇重新查,但我想毕竟也为读者提供了一些信息,使读者一眼就可以看到某篇参考文献的题目是什么。有些文献是很久以前出版的,没有电子版,只好跑图书馆去查。有的比较少见的期刊图书馆也没有,最后只好删掉了事。但总的来说,我当时觉得这样要求也不是不可以。

不过,后来我发现这看似合理的第一项要求,也有很明显的副作用:加上这些题目后(特别是西文的论文题目往往很长),整个参考文献部分的篇幅非常大。对于我这篇约稿的综述论文,因为是这位编辑出面约的稿,又是他要求文献加题目的,虽然篇幅很大,也没关系。但是,许多杂志有版面费、有篇幅限制,这样一搞就不好办了。所以后来有的期刊干脆限制引用文献的数量,比如我曾遇到规定最多不可以超过若干篇的(比如10篇或15篇)。(也可以参见任胜利先生的博文: “我国科技期刊的参考文献和被引用情况统计分析”,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5345,任先生认为这是我国论文引用数低的原因之一。) 这样看来,这条本意是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的规定,最后的效果是为读者少提供了信息。其实,如果我们看看国外的学术期刊,虽然都对参考文献的格式有自己的规定,但一般都只提供文献的期刊名称、卷、页、年份,很少把论文题目也写上的,因为那样一来篇幅势必大大增加。在我的专业范围内,我所知道的鼓励把每篇文献的论文题目也写上(但不是要求必须写上)的国外期刊,只有Journal of High Energy Physics (JHEP),其姊妹刊Journal of Cosmology and Astroparticle Physics (JCAP), 以及Living Review in Relativity。但这几个期刊都是纯网上期刊,不出纸质版本,因此篇幅长一点没关系。纸质期刊做这样的要求势必增加篇幅和成本。

我当时感到比较难以接受的是第二篇要求,这不仅是麻烦,而且这些字符插进来也很影响美观。其实,从文献著录的格式本身并不难区分其类型,加入一个这样的字符实属多余。如果说,实在是担心读者无法区分这些类型的话,似乎也没有必要在每条当中都加入。一般的专业学术论文常常多次引用的少数几种期刊的论文(比如天文的ApJ, MNRAS, AAS, PRD 等),每次重复加入实在没有必要。而且这一作法也和国际上通行的格式不一致。现在又有好几年过去了,我国的所有书籍、期刊中参考文献的部分,都有这些丑陋的[M],[J]...字样,而在我国之外的出版物中我从未见到这些东西。

我当时没有遇到的一个问题,是关于文献的排序问题。王铮先生在  《读书人的那点事(1):可怕的参考文献标准》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216768  一文中谈到这一问题。本来文献的排列有次序法和作者年份法(王先生称为罗马法)两种方法,有些期刊本来用作者年份法。但是,王先生指出:
中国的一些专家制定了个《期刊(技术)标准》,硬是把历史的车轮扳回去,参考文献要用数码法。这样“增删一个文献,整个次序就错了”的毛病就“发扬不光大”了,把写文章的读书人,有时候弄个半死。开始有些期刊坚持罗马法,可是胳膊拗不过大腿,情报学专家每每要作期刊排序,编辑告诉我,参考文献不符合《期刊标准》,期刊排序就要扣分或者干脆不列入,一个期刊,叫《管理**》据说就曾经遭此厄运,后来不得不服,有点不可不戒的样子。结果十多年过去了,期刊就这么折腾着读书人。
我不知道王先生所指的就是这个标准,还是另一个有关的标准。

这几年,我在撰写中文文章的时候,多次遇到与这个标准有关的问题,因此不久前也仔细读了一下这篇国家标准。结果又象了解到GB/T代表“推荐标准”时一样吃了一惊。原来,丑陋的文献识别符 “[M]”,“[J]”等并不是这个标准要求必须加入的,而按照作者年份排序根本就是这个标准所允许的。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我们遇到的情况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原来,在该标准中,明确指出可以按顺序编码制和著者-出版年制排列(见第9节和10节),而且如果采用后一排列方式,应先区分文种(例如中文、西文),中文部分可以按照著者姓名的拼音或笔画排序。因此,仅采用顺序编码制并不是国家标准的要求——甚至可以说,这样的规定是违反国家标准要求的。

对于文献类型标志符(就是[M],[J]之类),该标准在例子中的确采用了。但是, 标准本身只规定对被引用的电子文献必备,而对其他类型的文献这一项实际上是任选项(可以加但不是必须加)。坦率地说,我认为即使对电子文献,这一条也根本用不着(电子文献都有http:// 之类的开头,一眼即可识别)。但是,实际上按照该标准的规定,作者还是有权在排列文献时并不选用文献类型标志符。但是,在实践中变成了要求作者在所有文献中加上它。
这篇标准的前言声称,“非等效采用ISO 690《文献工作文后参考文献内容、形式与结构》和ISO 690-2《信息与文献参考文献第2部分:电子文献部分》两项国际标准。本标准在著录项目的设置、著录格式的确定、参考文献的著录以及参考文献表的组织等方面尽可能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以达到共享文献信息资源的目的”。我没有读过ISO-690 国际标准的文本,(该文本是收费的),所以也不清楚该标准关于这些问题是如何规定的。但是,如上所述,在每篇被引用的参考文献中中加入其论文题目以及文献类型标志符肯定不是现在大多数国际刊物的作法。因此,要么是该标准并未做这样的规定,要么是该标准本身也没有被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和刊物所接受。我们现在这样搞怎么能称得上与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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