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圃弄斧者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fpe 关于消防工程的历史/随感/趣闻

博文

煤火失控因人祸? 精选

已有 4804 次阅读 2010-10-3 01:52 |个人分类:消防时评|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灭火, 地下煤火, 通风, 人祸论

煤火失控因人祸?

 

最近有一篇文章和我对着干(新京报《内蒙古煤田灭火调查》),偏要从人祸角度来解释乌达煤矿煤火失控的原因,这里再次表达一下我的个人看法,人祸的对立面是制度问题,大家都不敢面对制度问题,所以人祸论无休无止。不能认识到制度的困境,煤火问题永远没有解决的可能性。

从那篇报道上看,作者不懂火灾常识,以为火灾是点火造成的,控制点火就可以控制火灾了,这是外行的认识。在某些情况下(如高度危险品存在的场合),点火重要。一般情况下,火灾失控有其内在的原因,地下煤火,失控的原因主要是通风环境的存在。如果地下条件不合适,火灾不能持久。如果不是地下结构的存在,地表火焰也无法深入地下(同样是通风的问题)。乌达煤火存在几十年,毫无疑问是地表结构遭到破坏的结果,这是有关方面认识的失误,也是政策制定者的失误。那些煤田小老板,不过是错误政策的执行者,任何人处于错误的政策之下,都会犯相同的错误,怎么能够通过指责人祸来避免改进制度呢?不论是孟子的性善论还是荀子的性恶论,现代社会都是通过制度来规范和制约人的行为,通过安全系统来容错、识错、限错、改错,所以灾难问题没有人祸,只有相关的制度建设问题。出了灾难,多问责制度,少问责人事,社会就进步了。

地下煤火的火灾问题,本质在于多孔介质的自燃和缓燃问题。多孔介质通风,所以有氧气供给;多孔介质不散热,所以缓慢氧化的燃料不能得到及时的消散。长久积累的结果,就是自燃。发生自燃的多孔结构,仍然蓄热,因此在灭火剂存在的场合,依然能够放热并保持缓燃的过程,因此不能保证灭火。多孔介质深度燃烧的灭火剂仰赖水,但其他方法也可以达到降温的效果。

我国采取灭火的策略有问题,就是没有充分认识自燃和缓燃问题的艰巨性,希望通过游击战来对付不断扩散的火灾,因此效果很不好。虽然局部可能灭火,但并没有消除火灾的存在条件,因此死灰复燃的可能性很大。为什么乌达煤矿多次宣布灭火了?可能的原因是,一次降雨,导致地面土壤密封,能量无法传递到地表,所以按照测温原理工作的遥感技术就看不到火头了,于是宣布煤火熄灭,灭火成功。这是不能保持的结论,因为水分很容易散失,供氧一旦恢复,死灰复燃的可能性很大。国内多次宣布成功扑灭地下煤火,已经成为国际同行的笑柄了。这是对火灾(缓燃和自燃)的本性认识不足的结果。

由于对火灾特征(缓燃的发生条件)认识不足,导致国内采取了错误的以采养灭的政策,这是治标不治本的政策。地下火灾只能全局考虑,不能把火头驱赶到对方的地面就了事了,火种不灭,火难不已。而且,谁来监督灭火?让肇祸者去灭火,等于让外行去救人,都是不择手段的做法,关键是有关单位认识不足。通常,谁最关心煤火问题?环保局。美国的EPA能量巨大,看一看BP在墨西哥湾漏油事件中的表现,就可以知道美国环保局的力量了。 我过去所在公司曾经发过内部简报,下属一工厂在凌晨排污两个小时,被当地(康州)的志愿环保人员发现,捅到报上,立刻受到EPA的罚款和通报批评。所以生产型企业的HSEHealth, Safety & Environment)官员也是权力很大的位置,有权对现场进行直接处理,并直接向CEO报告。国内的整个环节都有问题,关键还是环保局的地位、资金和职权都不够,以及全社会对环保的认识和话语权都不足。另外,之所以不能发现和认识问题,就是人祸论宣传过多,对灾难认识不足的结果。按照大多数人的认识,如果我们都不放火,是不是就没有火灾了?如此推导下去,原始社会最安全,因为他们对火源的控制比现在更彻底。

通常,大型企业是社会安全和责任的表率,小型企业是社会活力和创造力的源头。我国整体的社会舆论是减轻国营企业的社会责任,并剥夺私营企业的生存空间,这是违反世界发展潮流的做法。为什么发生事故后,赔偿的生命价格不高(只有预期的1/5)? 因为国营企业没有发挥领导带头作用,法制的杠杆向国有企业偏斜,带动了社会的整体安全水平都很低下。美国的国营单位,是吸纳消防工程师的主要机构,政府财产管理局GSA,军方,和大型企业,都会雇佣专职的消防工程师,以专业的态度对待消防和安全问题,对此得以稳定发展。 我国政府部门缺乏懂消防的专业人员,当然不会作出专业的政策措施了。另外,消防研究的资金有很大一块来自军方,从公开发表的文献上看,我国军方对消防研究的资助很小,说明我国自行研制武器的战场存活率不高,距离世界先进水平有很大差距,这是还没有经过战场检验的秘密。

大规模火灾问题的挑战在于专业设备。想当年,我们的消防队员(可能来自四川),到科威特油田灭火,以血肉之躯,以惨重的代价扑灭熊熊大火,而其他国家都是仰仗先进的设备,如匈牙利的航空发动机、科威特的大功率水炮和美国的定向爆破和自动立管隔离技术。火灾是偶然发生的事件,似乎为一次火灾投入不值得,所以我国油井灭火队在2007年到土库曼斯坦去灭火,虽然完成任务,但严重超时,结果是没有报酬。不是我们的队员不勇敢,而是缺乏技术,没有设备,不能一次性彻底灭火,反反复复,功败垂成。煤田灭火的关键,在于专用设备和工具,不在于勇敢和口号。以前美国英雄雷德.阿戴尔(Adair)的油田灭火公司,现在的Boots&Coots公司(BootsCoots都曾经是Adair的工作助手),都是靠售卖或租赁专业设备赚钱。我们的企业为什么不能立足全世界的市场而设计专业灭火设备?作为世界制造业大国的中国,还需要不断进口特种设备,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我想还是有关单位的国际视野不够吧。

     有道是,防范灾难靠制度,应对人祸靠教育,社会发展靠法制,摒弃人祸靠科普。



https://wap.sciencenet.cn/blog-302992-369232.html

上一篇:地下煤火何时休?
下一篇:再说煤田之灭火
收藏 IP: .*| 热度|

11 刘全慧 王号 曹聪 许小可 杨海涛 许浚远 郭保华 张晓锋 吕喆 李学宽 程智

发表评论 评论 (4 个评论)

数据加载中...
扫一扫,分享此博文

Archiver|手机版|科学网 ( 京ICP备07017567号-12 )

GMT+8, 2024-4-28 00:04

Powered by ScienceNet.cn

Copyright © 2007- 中国科学报社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