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谷歌里面输入 authorship guidelines,会有很多authorship的定义, 如:
Authorship
Everyone who is listed as an author should have made a substantial, direct, intellectual contribution to the work. For example (in the case of a research report) they should have contributed to the conception, design, analysis and/or interpretation of data. Honorary or guest authorship is not acceptable. Acquisition of funding and provision of technical services, patients, or materials, while they may be essential to the work, are not in themselves sufficient contributions to justify authorship.
Everyone who has made substantial intellectual contributions to the work should be an author. Everyone who has made other substantial contributions should be acknowledged.
...
http://wustl.edu/policies/authorship.html
Defining Authorship
An author is generally considered to be an individual who has made substantial intellectual contributions to a scientific investigation. All authors should meet the following three criteria, and all those who meet the criteria should be authors:
...
里面都注明了 intellectual contribution 。
很有意思的现象是,在科学网上讨论中,很多人把人情世故扯进来了,我就纳闷了,就事论事,为何要扯到“感恩”的无聊之事,人家有贡献,不值得尊重吗?
在德国,我感觉德国人和中国人之间有一个很有意思的差别(如果感觉错误,希望对德国有研究的人出来指正):
如果是我的东西,比如哪怕你拿了我一分钱,1,德国人:我要和你拼命,因为这是我的东西!2,中国人:差不多算了,不就一分钱吗?何必呢?
这只是一个很简单的比方。我感觉德国人对权属的界限非常清晰,是我的就是我的,拿了我要跟你拼命。中国人讲究差不多就算了,只要没有“伤到”一般忍。这样会产生一个结果:德国人尊重产权;中国人无视产权。大家看看国内那些上访者就知道了,多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严重损害,才会走到这一步的。在这一点上我是鼓励那些权益受到损害的人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益的,是我的,为何要抢走我的?否则和过去奴隶、封建剥削社会本质上有何区别?现在不是号称社会主义社会吗?!
扯远了,回到学术署名上来。还是讲我所在组的事情,最近他们投了一个会议文章,德国同事告诉我投稿人在截止时间前2,3个小时(凌晨时间4点多)发给他们这些合作者,搞得他们没有时间修改。所以打算要向老板对投稿者(一个教授头衔的人,做了好几次这种事情)提出抗议,甚至向会议组提出撤稿。亲,人家不care文章,他觉得自己没有受到平等对待,没有受到尊重,他做出了贡献,也被署名了,但是没有给人家时间修改文章就投稿了。其实,把他们惹毛了,他们真会和你干起来的,话说听说之前一个博士生和一个助理教授级别的人因为文章署名的事情弄到学校去了。
如果在中国,这种事情肯定会被人骂死的,说你不会感恩啊,说以后找工作谁还敢要你啊,说以后谁还敢和你合作之类的事情啊...,这些言论可笑之极的。学术上大家是平等,按事实贡献取得相应credit,贡献摆在那里,我就该拿,否则你强行占取,这就是严重的学术不端或者剽窃。在这个时候,你也不要来讲什么感恩之类的转移视线的言论。要说感恩之类的论调,那是学术之外或者私人的事情,和学术无关。
老师如果不能从学生身上获得好处,为何要指导学生呢?做这种无利可图的事情是不是有毛病啊?这个答案王善勇老师回答了(http://blog.sciencenet.cn/blog-692836-795575.html)“首先,作为导师, 一定要清楚大学里一个教授的角色,科研只是其中一部分, 另外还要教课,还要培养学生. 也就是说培养学生是导师的一个重要责任, 你想干也得干,不想干也得干, 而且要干就得干好. ”
再说点最近的感觉到的一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如果不对,请在德国混迹或者混迹过的同胞门出来指正):德国老板吃饭的时候不喜欢谈与工作和学术有关的事情;中国人喜欢在饭桌上解决问题。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文化差异。我经历的两个老板都这种,他们吃饭的时候喜欢八卦一些事情,把注意力集中在食物上,不喜欢在压力下度过吃饭的时间。如果你吃饭的时候和他谈工作和学术,你会发现他不愿意和你谈,甚至很恼火(我现在的老板是德国科学院院士,70多岁)。中国人吃饭的时候也喜欢谈论工作,分配工作和任务,注意力不在食物上,吃饭只是一种场合而已,饭桌是用来解决事情的场地,以至于什么时候大家的神经都很紧张。
我老板非工作时间会和你打的火热,但是一到工作时间,立马就严肃起来,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他们会把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分得非常清楚,什么时间谈什么内容。非工作,我们可以讲人情;但是到了工作,就没有什么人情可讲了。中国很奇怪,哪里都得扯上人情,以至于署名的时候也要扯上“感恩”。“老弟啊,我是你导师啊,你得感恩啊...”这种滥用的“感恩”只会导致学术上的不平等,进而导致应有的学术利益受到损害。
我一直在想为何我们总过分要强调或者提醒学生要感恩,没错,在感情上学生是要感恩,但是如果过于拿这个沉重的“感恩”去约束学生,必然导致其人格的丧失和师生在学术上和人格上的不对等。如果老师始终过分强调:我指导了你,我给你发工资,我给你提供了资金和场地让你做实验...你得感谢我,你做出来的所有的成果全归于我...这种观点我想和“老师”的职业定位也相违背,和学术规则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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