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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中药药理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讨论

已有 1509 次阅读 2023-3-16 18:56 |个人分类:思考中医|系统分类:科研笔记|文章来源:转载

资料来源:邓文龙. 中药药理学研究的现状与问题讨论. 中药药理与临床2010,26(5):1-3

摘 要  中药药理学是基于现代药理学实验方法,研究中药治疗作用及其机理、发展现代中药与创新中药、创造现代中药药性理论的一门学科。在讨论到中药药理学的基本任务及中药药理研究的现状与发展后,着重从基本药效问题、关于复方研究问题、关于治法原理研究问题、关于动物模型问题及关于中药的临床药理学研究问题进行了讨论。我们的建议是:应当有一个高屋建瓴的全面规化,应当提倡和实施百花齐放的方针,应当制定中药药理研究的相关原则、规范与评价标准。

自从 1985年中药药理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加以建设和发展以来,其学科定义、学科构架与学科任务也与时俱进不断被发展与完善,并随时作为一种评价标准以考核学术发展方向与进步。近年由于多种因素正以宏大的力量推动着中药药理研究的步伐,也影响着中药药理学科的正常发展,于此有必要对一些问题进行一些讨论,以就正于同道。

1  中药药理学研究的基本任务

作为一门学问,学科定义是基本固定的,但学科的任务却可因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需求而有所变化。中药药理学研究的基本任务仍可归纳为 3个方面,即:①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结合物质基础的研究,阐明中药主要治疗作用及作用机理,揭示中药治病的现代科学基础,并指导临床更为合理用药和准确用药。②基于传统用药经验和现代药理-化学相结合的研究结果,推动传统中药的进步,发展现代中药与创新中药。③以中药药理作用的研究为基础,总结、发现中药作用的规律、特点与优势,联系中医药基本理论的发展与进步,创建现代中药药性理论。基于此,如果说中药药理学不只是一个中医药学的研究方法,而恰恰也是一个独立的学科,那么“现代中药药性理论”的创建就是一个试金石。没有一个理论,没有一套专门的技术,没有一种规律性的东西,没有形成一种全面系统的知识,中药药理学何以能以“学”名!

2  中药药理研究的发展与现状

如果以1985年10月中国药理学会中药药理专业委员会成立作为中药药理学研究的一个里程碑,那么从那以后,在以中药药理专业委员会为核心的我国中药药理学研究大致经历过了几个历程:从 1985年学会提倡的“不论用什么思路和方法,也不论从那一个角度进行中药的药理作用研究,都是应当值得欢迎的”;到1987年~1990年锐意提倡中药的复方药物特别是中医经典名方的研究;再到九十年代周金黄教授提倡的五个结合,中药药理的基础研究迅速发展,成果突出,也基本形成了中药药理学的基本学科构架。这些成果,大都来自于我国的药理学工作者,来自于与药理学相关而有志于进行药理研究并勤于学习掌握了药理学基础与技能的人员。那后,随着社会需求与形势的变化,中药新药的研究成为了中药药理研究的一大热点并持续至今。同时,尽可能地接受现代生物医学最新成果进行中药作用机理的研究也成为中药药理研究的另一大热点,并持续至今。加之由于大批研究生课题的需要而导致了对某些中药药理作用的研究既广又细。另一方面,由于中药药理研究本身既需要广泛的学科交叉,但同时又因一种“利益”的趋使,导致了一些非药理研究人员忽略了药物与药理研究本身的学科基础与技术特点,满足于依样画葫芦,在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同时,也难免出现了一些研究结果的脱离客观实在,造成了不少论文的浮躁,一些连基本医药知识都不甚了解的人员夸夸其谈,与此同时,有的时候出现了药理学研究人员的边缘化现象,这是一个很值得深思的问题。

药理是药学的核心,时至今日,涉及中药药理研究的课题几乎占整个中医药课题的一半以上,特别是高层次课题,其中中药药理研究的内容比例更重,仅国家 973中药课题事实上基本都属于以药理学研究为主的课题,其它如 863、支撑计划、攻关课题等凡涉及药性药效的基础与应用者均全然如此。可以认为,中药药理学研究早已成为中药和中医研究中最主要的内容与方法之一,中药药理研究结果也大步地推进着中医药学的现代进步,或者说,中药药理研究早已成为中医药学领域中最为活跃、最为生动且最有创新和潜力的力量。如果说,中医药学需要协调发展,那么这股力量的正确引导与合理配置,以及中药药理学研究的目标、思路、方法和对结果的阐释都将对中医药学的现代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3  存在的主要问题

3.1  关于基本药效研究  如前所述,中药药理学研究的首要任务,是揭示中药作用及其机理以给临床用药以参考或指导。1985年至今已有 25年,若以 201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饮片卷 》收载的药物看,大约有一半左右的药物其基本药效尚不清楚,有约 1/4的药物未见有药效的基本研究;而进行过以至现仍热衷于其研究的某些代表性药物,其具有的作用过于广泛而有的迄今反难回答什么是其主要作用,什么是次要作用;什么是首先表现的作用,什么是继后表现的作用;其主要作用的量-效关系、时-效关系……,等等,至今给临床提供的仍然是一种概略或模糊的印象,甚至还不清楚所得到的结果是对治疗有益或者无益,或者其实为不良作用或毒性。另一方面,一些基本药物其相类似的作用剂量可被增大到10倍、20倍或减少到 10倍、20倍或更多,究竟临床应该用何种剂量?若以 2010版收载的成药而论,情况可能还更差,甚至基本上不清楚其中的复方药物组方的现代药理学基础。其中即使是已纳入“基本药物”名单中的那些成药,又有哪些能回答出一个基本可以认可的药理学研究数据呢?另外,我们却看到一些药物的某些作用被不断地被重复报告,甚至重复到数十次以上;相反的是,还有一些基本药效都不甚清楚的中药而其“机理”的研究早已进入到了分子生物学、基因与组学领域。我们想问,如果进入国家药典的常用中药迄今都难于提供其基本可被接受的药理学研究的客观数据,这样的状况能与我国中医药的临床应用和学科发展状况相和谐吗?另外,作为创新中药研发的基础是中药中蕴藏的极其宝贵的化合物,莫非仅仅对数十种中药的“无穷尽”开发就能奠定今后主要中药的“物质基础”?就能确保无数疾病的“全能治疗”?应当说作为上万种中药其所含“物质基础”是“无穷尽的”,要确保今后的“全能治疗”远远未能达到。我们应该提出,中药是以发现为主而西药则以创新为主,那么,在现有中药中是否能如象青蒿素衍生物那样加以发展呢?而那个时候,这些药物又当是属“中”或属“西”呢?

3.2  关于复方研究  说到底,复方是一个药物间相互影响的问题,也即药物与机体、药物与药物间的相互影响问题。从根本上讲,一个复方可能是数种甚至数十种非衡定的活性成分及其与机体间的极其复杂的相互影响而体现于疗效/副作用。一个单味中药的作用实质上也可能包括“复方”问题。复方是中医用药的特点,不一定现有所有复方/方剂都是中医用药的绝对优势。但复方却是中医用药的现状,从原则上讲是完全符合人·病·药物间的复杂关系的,因此不得不对中医复方用药进行严格、仔细的系统性研究,其研究的要点是复方之对于单味或单成分的疗效优势如何,即其关键是在于如何去研究与判断复方在中医用药中的价值,并务必给出一个清晰、确切和可重复的结论。简而言之,复方研究的基础是“单方”,单方研究的基础是其所含主要药效物质,一个单方可以有多种药效成分,一个复方的药效成分更多,这更多的药效成分间又存在种类与比例问题……。可见,中医复方用药的研究是一个难度极大的工作,它涉及中医理论问题与思路问题,涉及方法学问题,特别是涉及生命科学这一特殊科学的非线性复杂体系问题;显然,我们需要探索、需要工作积累、需要循序渐进。要想在中医复方研究中近期得出十分完善的结果,得出为当代医学所无诟病的“科学数据”且具有严谨的可重复性,看来的确需要时间。近廿年来我国中药复方的研究为此付出了大量的精力,虽然缓慢但却一步步在前进着,关于中医复方研究的路显然应当走下去。作为复方用药无论从疾病过程、从药物作用、从社会与伦理需要看其原则都是毫无疑虑的,问题在于近年突然出现了一种把复方研究问题简单化的倾向,试图通过几个甚至某个方剂的研究就能解决问题,就能阐明中医成方原理与配伍规律;或通过一、两个什么“设计”就可以研制出“最优处方”。另一方面,又出现了一种几乎是站在科学主义立场上的对中医复方研究的求全责备,并由此导出一些为达此说教的非科学做法与要求,脱离科学进步的渐进性与连续性,脱离客观科技与物质条件的局限而一昧求全。退一万步讲,如果不是无视于真实的客观现实而只要求数字的合理,其结果将无异于拔苗助长。于此我们要想说的是,既然复方研究的难度极大,那么我们更应该清晰思考,精心设计,仔细操作,一步步前进;应当首先确定在现阶段的经济、技术条件和可能取得的结果循序渐近,既要求取得可靠的数据,又反对将科学问题庸俗化。作为复方研究,首先要搞清楚单味药物的研究,有一点是十分明确的,作为中药,多数中药还未能将其具有着临床效果的良好发现而过早地将其纳入复方用药,以致其基本药效尚未展现而不得不从多方面去从复方中体现,这不能不是一个中药中的遗憾,也就是说,除了药物间的相互影响而外,还得再从头来研究其基本作用,然后搞清楚药物间相互作用与影响问题。这个影响,除了“量”而外,起码包括药物间的主要作用、次要作用,除了二个成分外,还有三个、四个、五个等的相互的作用。另一方面,直接把复方看作“单味药物”,从中剖析其单味药物的作用,也是一个恰当的方法。当然也可以将复方分解为多个治法再进行研究。

但不论如何,药物间相互影响必须有方法学上的突破,特别是三味药物以上的方法学突破。于今据说一个什么设计即可包揽,但如果真要出现非线性问题则将如何是好,而复方中的非线问题基本上可认为是一个常见现象。另外,不能不看到于今某些复方研究论文中反映出来的粗鄙、浮躁与势利。可以设想,如果不在中药复方研究中设立一种认真、严肃的研究以引导学术发展,如果不倡导现今已有的若干重要研究成果而任其“自行”发展,中药复方研究可能数十年后仍将难有全面的进展。

3.3  关于治法原理研究  治法是对中医同类疾病的病因病机及其相应治疗法则和药物共性规律的揭示,这里所谓“同类疾病”是中医药学的概念范围,是在中医临床治病中基于对疾病的病因、病机病理的认识而形成,其与现代医学的“同类疾病”很多时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而对于上述“同类”疾病的中药治疗,相对于一般的中药药理研究而言,这是一个有定法而无定方的研究,这是一个进入规律揭示层次的研究,是一个理论建立的基础研究,这一研究的结果将有可能在理论、规律与实践之间将中医的基本理论与中药作用的规律联系起来而形成一个医药学科的整体。从某种角度讲,治法原理的研究是最有可能体现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关键科学问题。

关于治法原理的研究从上世纪七十~十年代以来确已取得许多成绩,对于同类药物作用的共性与治法原理已经有一个近似的公识,在这些公识中,已经展现了中医药学对疾病治疗法则的特色与优势,如活血化瘀、益气扶正、清热解毒与通里攻下等法。但十分显然的是,这个“公识”更多的是来自于已有的零星研究结果在文字上的串联与推理,其给我们的印象也即给我们临床应用时的信息,并没有真正建立在牢实的客观真实之上,甚至经常可见的是对资料的利者近、远者殊、恶者禁。其结果是“理论”与“逻辑”上的“完善”,但却与客观实在间的差异相距颇远,因而其进步的尺度相对太少。常识告诉我们,基于传统认识,也即基于宏观观察以及司外揣内的黑箱思索不论其聪允到何等田地,都有可能存在模糊或误区,特别是对于生命科学的内容而言、特别是对生命科学中的非线性而言。作为传统认识的现代研究则一方面要“证实”,同时也要“证伪”。“证实”后可大幅度地进一步深化与精化认识,“证伪”则将弃其“糟粕”而真正向前跨越迈进。我们十分遗憾地看到,九十年代中后治法原理研究的进展缓慢,加之重于证实而鲜于证伪。谁都知道,在某些情况下,证“实”易而证伪难,但倘无证伪,将如何进步?因此,我们不得不认为治法原理研究的过于滞后将直接导致中药理论特别是中药药性理论研究的举步为艰,也给中医用药基本原理中具有鲜明特色部分的阐释带来莫大困难。作为中药药理工作者,传统认识与现代认识的高度统一,将是建成一个学科整体的必由之路,将是一个从实践向理性的飞跃。

3.4  关于动物模型  辨证施治是中医临床的核心,但不是唯一的模式,无论从古至今,中医临床都是病、证、症合参。辨病基础上的辨证显然更有利于疾病治疗,辨证基础上的因症选药则犹当如此。因此,作为中药药理研究的动物模型应当是病、证、症三类模型均属可用,问题在于如何选择、如何设立病理条件及如何对结果进行阐释。

于此处着重要讨论的是证的模型问题。从可的松性肾虚模型创立至今已有 40余年,离开而今对该模型良莠的评价,应用动物试验探讨中医证候这一件事本身就是一个创举,是一个把来之于临床而又还归于临床的中医药研究模式放置在了来自于临床但却基于实验室研究之上再回到临床的首次行为。

谁都知道,现代医学的成功就在于实验研究与逻辑思维,因此,应用中医“证”模型的复制以探讨中药特别是方剂的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首先要知道一个“动物模型”的创立与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个十分严肃、应当十分谨慎且应尽可能多方面印证以便有一个可获得重现性结果,并给出一个近于恰当的对结果的评价,那种做一点工作就戴上“证模型”的光环招摇过市的做法仍应禁止。显然,“证”模型的研制应当奠基于中医基本理论的现代科学阐释,没有临床“证”的明确病理生化学生物学基础,没有能反映“证”的特异性科学指标(群),证将以无证而消亡。应当指出,证模型的建造难度是大的,须要有一支队伍从临床到实验再到临床的反复验证、修改,最后从实验反证于临床,当然,首先应当注意比较生物学的基本原理。一般而言,对于现今已经挂名的中医“证”模型的引用应需谨慎,择其善者而用之。我们认为,一个科学价值相对大的证模型应当尽可能选择其病因、表现(宏观与微观)、治疗(阳性药与阴性药)均与临床一致者。有人认为,没有证的模型将不可能解开中医用药之谜;还有认为事实上现在还没有一、两个可被认为成功的“证”的模型;也有人认为证的模型已有百十来种,为何大多数研究者却只用其少数;等等,看来应当对中医“证”模型来一次严肃的探讨,回避已是不行的了。

3.5  关于中药的临床药理学研究问题  临床是中医药学的根本,实验药理研究将给临床提供大量卓有价值的信息,但动物与人间的差异是随处可见的,中医药学说到底是针对人的科学,因此,中药的药理研究自当以人为本。事实上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药药理学科创建之日起就一直呼吁中药作用的临床研究,包括中国药理学会中药药理专业委员会的刊名即以“中药药理与临床”为名。20余年过去了迄今中药作用的临床研究许多时候仍然远离目标,大多数中药作用于人体的表现迄今仍是一种模糊的概念,甚至是一种现象的感受,特别是想从复方的临床表现去体会其中单味药物作用的时候。没有准确、精细甚至量化的规律,中药药理研究何以能在临床发挥应当发挥的指导作用。另外,由于中医大多以中药为治病的主要手段,许多中医理论其构件的素材也来自中药作用的临床表现,中药临床药理学研究的滞后不仅是阻碍中医药现代化进程的根基,也将阻碍中医药理论的发展与进步。应当说,由于素材不多,借鉴太少,中药临床药理学研究不仅存在重视与否问题,其研究思路、方法、标准与评价都有太多问题值得研究,也只有中药临床药理的真正开展才有可能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问题在于何以能出现中药临床药理研究的如此滞后?认识、导向、法规、方法、知识结构……,如果到了今日中药的临床药理研究还不能认真解决,看来中医药学的进步与发展就难以言尽了。

还可以举出许多中药药理研究存在的重要问题,如继承与发展问题、传统论述的修正完善问题、中药质量的非均恒化与药效药性的判别问题、中药材及饮片与有效组份与有效成分药理研究后的复原归位问题等等。

4  一些建议

问题的指出是解决问题的开始,然而问题与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是两码事。上述五方面基本问题随着中药药理学研究的发展早已呈现且不断被呼吁,但却迄今未见有显著进步,看来还有一些非专业问题还应当从直坦呈。

4.1  应当有一个高屋建瓴的全盘规划  应用传统和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中医药学已经半个多世纪,现有的资料已够由此设想中医药学的发展趋势,现有的中药药理研究资料也初步展示了中药药理学的发展方向与价值。因此,有必要在此基础上开展学科发展方向与任务的高层次讨论,勾绘出当今中药药理研究的真实面貌,构建中药药理学科的发展蓝图并取得基本公识,以利于站在这个蓝图的基础上决定引导措施和相关研究方向与课题设置。没有基本公识而决定学科发展的重大问题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中医药学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发展中学科,而其发展的最重要的现代方法就是中药药理学研究。科学研究的贡献是要受到历史的检验的,我们应当向历史负责,中国药理学会以及中国药学会和其它团体作为一个汇聚这方面人才知识的团体应当努力尽到自己的责任。如果说科学研究也是一种由万人参予的研究,没有规划的游击战是难以取得全面胜利的,中国药理学会应当高举起这个高屋建瓴的全面规划。

4.2  应当提倡和实施“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学术方针  时至今日来谈“百家争鸣”,真是令人犯疑:“你还有什么话不敢讲”?我们提出“百家争鸣”是基于下述情况:①中医药学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科学,可能没有哪一个权威能解决其中的所有基本问题,中国的科技人员是富有才智的,因此尤其需要且应当集思广益,长期从事这方面研究工作的人员有时一些看法将是掷地有声;②由于科学研究已经是一种职业,而该职业的进行首先需要的是“基金”,社会的公平性也直接体现于基金获得的公平性,我们提出“百家争鸣”的实质不在谁能争鸣什么,而在谁能做什么。一个国家应当把最能体现社会进步的“科学研究”权利的公平性作为一个最基本的准则。③科学是大家的科学,科学研究无论是执行者或旁观者都有权利进行评价,我们希望我们无论是从业者,甚或执政部门能在今后的五年、十年、廿年或以后,发现我们有幸未将中医药学的研究引入歧图。

4.3 应当制定中药药理研究相关原则、规范与评价标准  学术的发展需要“自由”,但学术研究则应当有其基本的原则与规范,即应当遵循其自身发展的规律,而对学术研究结果的评价则更应该有严格的科学标准。学科的交叉交融是科学发展的动力,但学科交叉并不意味着可“无证开车”。近年中药药理研究工作中的“无证开车”现象确非少见,其研究结果的可重现性则远难推测,若这种“研究论文”一旦被作为“结果”以文字记载和传送则其危害至深,莫非100年以后这些文字又将被作为“继承”的对象?家有家法,行有行规,应当制定科学而合理的中药药理研究规范,应当重塑生命科学研究中的三严精神,应当让社会与公众、起码应当让相关权力机构从基本原则上给出近于正确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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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升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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