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在陕西省岐山县凤雏村发掘的宫室遗址[1]得到学界长久的关注。
[1] 陕西周原考古队. 陕西岐山凤雏村西周建筑基址发掘简报.文物, 1979, (10):27-37
[2] 曲安京, 杨茗铄, 郭帅帅, 孙成毅. 西周凤雏宫室与西周尺度.
中国科技史杂志, 2024, 45(4):576-588+568
曲安京先生及三位研究生2024年联名发表“西周凤雏宫室与西周尺度”[2], “据此推断西周时期1 尺为19.87 厘米,与前人推测1 周尺约为19.9 厘米的结论相吻合”,不能成立。尺长19.87 厘米与20.0 cm 相差1.3 mm 即0.65%,因而基于发掘简报的圆整数据得到的测算偏差并无实际价值。影壁长4.8、宽1.2 米,皆有 5 cm 以内的测量误差,残高0.2 米的上方想来会有收分,并不能作为“尺长19.87 cm”整尺偏差0.65%。此外,东、西门房的台基原地面已破坏,图上南北长肯定小于6 米,其宽度和门道宽度的圆整数据合计19米,与中院东西宽度18.5 米并不协调,后者文[2] 认为该是“90周尺”而误差达到62 cm。
考古测绘当然不是圆整到米的数据,尽管图件也可能稍有偏差。宫室遗址适用华尺18.5 cm。将简报测绘图左旋0.5 度找正,再将中院宽度调整为10 cm,即图上1 mm 相当于一尺。图中实线为发掘痕迹,虚线为考古专家所做复原;笔者添加少许红色尺寸线,在A4 页面线段长度就是标注数值的毫米数,故而绘图比例为1:185。需要说明的是,依据图上10米标尺,“中院东西宽18.5 米”以及前堂柱中心距17.2 米与图上相符,而“房基东西宽32.5 米、南北长45.2 米” 皆比图上偏大0.5 米,原因不明。房基南北向,偏西北10度。
基于简报中遗址测绘图和数据,对设计尺寸做如下粗略的说明。
(1) 宫室建筑范围为160尺X230尺;台基顶面多已损坏,猜测原为170尺X240尺。影壁至前院北壁为25尺稍欠;不过,影壁残高0.2 米,向上总有些收分的。简报未见前院数据,其限界为实际开挖痕迹,长20 尺、宽110 尺而准确可信。
(2) 台基高约1.3 米,即七尺(1.296 m);中心建筑前堂比其他建筑的台基更高0.3~0.4 米,即二尺(0.37 m)。前院、中院、东西小院低于台基顶面0.5~1 米不等。中院北侧的3个台阶,东阶、西阶宽1.9 米,即十尺(1.85 m),中阶宽2.2 米,即十二尺(2.22 m).
(3) 前堂范围依据右上角和柱洞而复原。柱洞中心距东西17.2 米、南北6.1米;图上墙外侧东西为精确的96尺(17.76 m)、南北36尺(6.66 m)。图上尺寸与数据协调。前堂台基较高,想来从100 尺X40尺内收二尺筑墙。前堂中线距宫室北墙100 尺整。
(4) 两个后室相距25尺,后檐墙和东西厢北面山墙为一体,厚0.75 米,即四尺(0.74 m)。后室的前檐墙和隔断墙均厚0.58米,即三尺(0.555 m)。“墙身有一定的收分”。后室以及东西厢房的门宽皆1.1 米,即六尺(1.11 m)。
(5) 东西厢房皆为(墙外)宽20尺,前有宽10尺廊道;南北通长42 米为墙中距,故而墙外距离230尺(42.55 米),已在图上标出。不过,其南北向的分割设计尚未明了。
笔者目前的认识是: 先周最初使用华尺18.5 cm (陶寺遗址也曾在使用), 季历朝商之后改用商尺19.7 cm, 文王受命建元制定周尺21.5 cm;镇江以及太湖流域有适用华尺的器物出土,可能源于太伯奔吴。先周凤雏宫室以华尺建设,其基址木柱炭屑的碳14测年结果BC1095±90年,两者没有冲突。
周尺21.5 cm 完全没有疑问 https://blog.sciencenet.cn/blog-275648-1438886.html
以上内容与此前所贴完全相同,仅更换了测绘图,其上尺寸线原有两处错漏。
此前还说过许多,剪贴一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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