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的1/2授予我国的屠呦呦,以奖励在疟疾新疗法方面的发现,至此疟疾治疗研究三次登顶诺贝尔奖,分别是1902年的罗纳德·罗斯(Ronald Ross),1948年的米勒(Paul Hermann Müller)以及2015年的屠呦呦,其研究结果也非常清晰表明对待这种疾病的三种态度。
(1)罗斯贡献在于发现蚊子是传播疟疾的媒介,从而告诉你疟疾预防措施,就是搞好环境,避免蚊虫滋生。策略可行否?部分可行。富裕国家加大公共卫生投资,不发达国家没钱这种措施只能停留在口头了,从而逐渐使疟疾基本成为不发达国家的专利。
(2)米勒贡献在于发明DDT可通过杀死蚊子为预防疟疾,从而说明在无法避免蚊虫滋生的前提下,杀蚊是次一级预防措施。策略可行否?无法评论。因为后来发现DDT体内无法降解,容易导致生物链的破坏而引发生态灾难,著名的《寂静的春天》大家都懂的,最终DDT被禁止应用,当然部分不发达国家还在用,原因么?便宜。
(3)屠呦呦的贡献在于发现青蒿素治疗疟疾,从而为这种疾病的治疗提供了一种新方案。策略可行否?不予评论。这里讨论一个问题,就是近几天大家都在热论屠呦呦获奖是不是中医的成功,中医不怎么懂,所以不予发表意见。以前道听途说有关中医的优势在于治未病,西医治已病(不对之处望见谅)。但从青蒿素治疗疟疾来看,显然是治已病,治未病则是想方设法去除疟原虫以及中间宿主蚊子才对啊?所以到底是否体现中医胜利,大家说呢?
说到底,疟疾是一种“贫穷性”疾病,它的根本治疗措施在于提高不发达地区的生活水平,进而改变公共卫生,消除蚊虫滋生的生长环境。否则,是药三分毒,并且以杀死策略研制的药物最终都无法逃脱耐药性的顽疾。尽管发达国家尽量降低青蒿素等疟疾治疗药物的价格,以体现人道主义关怀,但这种“同情”性治疗措施的效果会如何呢?我想大家都会有自己各自答案的,我只是说说而已。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郭晓强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wap.sciencenet.cn/blog-2742581-926089.html?mobile=1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