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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小”为国本

已有 3343 次阅读 2007-2-2 16:33 |个人分类:经济观察

和谐社会,“小”为国本

民建中央进行了“怎样认识和确立我国中小企业的战略地位”的调研,政协委员马培华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报告了其结果,提出“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发展战略”。

这些年“战略”一词已经被用滥了,君不见义务教育早就被称为“战略”,但在实际的资源分配上,何曾比那些从未列入“战略”范畴的事稍有优先?一件事若不被全社会真正视为国本,被称为“战略”是毫无意义的,而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生存环境,对构建和谐社会而言,堪称国本。

经过多年的“优化组合”、“减员增效”、“抓大放小”,大中型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在努力扩大自己的资本占有量的同时,将创造就业机会的责任扔给了社会。接过这一重担的是小型企业与个体工商户。

GDP崇拜的心态看企业,我们会关注资产规模、市场份额之类的指标,进入人们视野的将主要是大型企业。所谓“100强”、“500强”充斥媒体,其根源即在于此。

如果从人文关怀的角度看企业,关注多数社会成员的生存状态,我们会发现: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大多数非农人口的安身立命之所,更是几乎全部农村人口进入工商文明的必由之路。统计资料表明,2亿多工业就业人口中,超过1.56亿人在规模以下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中就业。

跳出企业层面,从经济系统的整体运行角度观察,我们可以看到以下三个明显的事实:

需求: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决定了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有效需求,而有效需求不足一直是并将长期是困扰我国经济的难题。经验反复证明,靠财政或金融扩张刺激出来的“有效需求”,导致的是无效投资与经济泡沫。只有建立在大多数社会成员购买力基础上的需求才是有效需求,而这依赖于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健康发展。

供给:社会分工的客观规律越来越引导大型企业将辅助、配套、低利润的环节交给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这样的企业生态中,一个顽强而灵活的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群体是大型企业生存的基本环境。大型企业的利润很大程度上来自这个环境,大型企业的风险,很大程度上靠转移给这个环境而化解。指责大型企业自私、残酷毫无意义,但社会至少应该认识到,没有这个环境,大企业的辉煌将无法维持。

创新:脆弱的个体、艰难的处境、暂短的平均寿命迫使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群体主动投入创新。创新不止在技术层面,企业经营的各个方面都有创新问题。请看一下餐饮业,这十年来,在菜式、店面管理、服务模式上发生了多大的变化,这难道不是创新?生存压力是创新的最强动力,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存压力远大于大型企业,自然其创新动力远大于大型企业。

由此我们看到,如果说大中型企业是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象征,那么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则是一个国家经济活力的保障。

“本末之争”在我国持续了几千年来,它凝聚了我们前人治理国家的实践经验。所谓“重本抑末”,其实质是关注多数社会成员赖以生存的经济组织形态。雍正的“摊丁入亩”,是试图按社会生产资本占有量(那个时代主要是土地)分担国家财政负担。其用意在于保护作为“国本”的大量少地、无地人口;抑制聚敛大量资本而博弈能力极强的利益集团。

在社会由农耕文明向工商文明转化的时代,今天的“国本”就是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即那些以微薄的资产,靠自己的努力,在工商文明中寻求生存空间的人们。他们生存状态的改善才是整个社会的进步,而他们处境的恶化,将导致经济与社会危机。经数千年实践反复检验的治国经验提示我们:对大型企业,政府管理的重点在于要它尽到社会义务;对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政府管理的重点在于改善其生存环境。反之,则是取乱之道。

所以,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生存环境决定一个社会能否和谐;

所以,小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生存环境是政府必须认真对待的战略问题。

《科学时报》2005310  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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