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伟
学英语 精选
2012-7-12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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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交流, 语言, 人文, 学英文

学英语

贾伟

在国人俗语中,因为同音,英语也就成了语。于是有人总结了学英语的不同阶段:入门时,耳边满世界的鸟语,但你听不懂;第二个层次,一段努力过后发觉,自己鸟语说得很溜,但鸟听不懂;最高层次是你最终登堂入室,鸟语说得跟鸟一样一样的。也就是说,你终有一天会成功地进化成“鸟人”。

这最后一句是我加的,因为成为一个英语说得很溜的“鸟人”看来是很重要的。英语作为一门外国语,一直以来都是我们人生道路上的一道关卡,中考、高考、考研、职称晋升、出国等等吧,都得考英语,关卡过得去和过不去以后的命运大不一样。

我小时随父母下放农村,直到上高中才接触英文,后来连滚带爬一路走来,说得多了,现在倒也不觉得鸟语有多么难讲和难懂。

当然也有例外的,在美国读书时,我非常害怕碰上一口流利英文的印度人,他们鸟语讲得溜极了,但我听不懂,而且鸟也听不太懂(我专门讨教过老美,他们说很多时候也就听个七七八八的)。有一个段子说,英国前首相撤切尔夫人到印度访问,当人家总理用英语发表完讲话以后,撤切尔夫人低声问在座的英国大使:他刚才讲完怎么没人翻译呢?印式英语被称为Hinglish,在发音和吐字方面有些地方非常含糊,譬如th的音读得很像t,而td又不分。说有一对印度留学生跟导师介绍道:“I'm dirty and my wife is dirty too”(我很脏,我妻子也很脏)。其实他是要说我三十岁,我妻子也是三十岁。他的thirty dirty让你听上去根本无法分清。

这么多年来以为自己鸟语的段位很高了,听Hinglish应该不在话下,结果两年前栽了一回。那次我在我们研究院做完报告,有学生举手提问,我一看那个举手的人就眼前一黑,因为我知道那位兄弟刚从埃及来,几天前我们在停车场碰上,他要我给他写推荐信,当时那么简单的几句对话,我是连猜带蒙才搞懂的。那天埃及兄弟显然在众人面前有点紧张,一张口问的问题我从头到尾居然一个字都没听明白。我特地走到他的面前,笑着请他slow down再问一次,同时全神贯注地倾听,可能这样让他更紧张了,他的第二遍问题我依然一个字都没听懂。这下我彻底晕倒,当时飞快地转念:让他第三遍问这个问题的话,未免使他很难堪,而我极有可能依然听不懂,本教授也跟着下不来台。说时迟那时快,我决定赌一下,我判断报告厅里没人听得懂他(的鸟语),于是我复述了一下他的问题,我说: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这个问题是xxx,然后给出了答案。在大家的一片掌声中讲座结束,没有任何异议 - 除了那位可怜的埃及同学,他的面部表情告诉我,我那个问题猜错了。不过,我赌得没错,当时也没人听懂他。我后来告诉那位埃及同学给我发邮件 - 如果他依然想问那个问题的话。

很早的时候,我就明白一个道理,英语讲得好有无穷的益处。九十年代我在密苏里大学原子能研究所主管同位素和放射药物的生产部门,我上任不久便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我们一家客户,英国的Amersham International一直在我的部门(在产品调度上)受到特殊关照,后来发现原来负责给产品排期的Jim Bill非常喜欢对方公司负责调度的Jacqueline,准确地说,他们两个被Jacqueline优雅的英式英文彻底迷倒,居然置我的部门规矩不顾偷偷地给她的单子一路开绿灯,我及时制止了这两个不成器的男人的幼稚行为。后来有一次Jacqueline来访问我们实验室,我领教了Jim Bill两人上窜下跳、欣喜若狂的德行,年近60的老Jim夸张地双手捂着眼睛说:太想见她了,但又不敢见,她声音这么美,肯定是一个丑女……

事实上JacquelineJim带来的不是失望,而是一种惊艳。那天我领着风姿绰约的Jacqueline参观整个研究所,所有人(也包括我)被她优雅的语言和举止所折服,Jim Bill更是眼睛直了,骨头也酥了。记得那天晚上我请JacquelineColumbia downtownBoone Tavern吃晚餐,那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清晰地感受了两个小时堪称完美的英式英文,也可能是我第一次领略到准确的用词、发音和背景文化知识的运用在英语交谈中的魅力所在。写到这里,我想起一件关联的往事,几年后我离开密苏里大学去工业界任职,跟同事分手时我逐一将他们请到办公室话别,也(假惺惺地)问他们在过去的几年里我有什么做得不好的地方,结果大家都(假惺惺地)说好话,唯独Jim在说了一通好话后跟我提了两点意见:第一,他说我严厉地批评过他好几次,这对于来自于中国这样一个尊敬老人的国度的我是不应该的;第二,也是最让他伤心(heart-breaking)的一件事是三年前Jacqueline来访,我那个晚上没请他(和他的Jackie)一起共进晚餐……

时光飞逝,一晃眼轮到我的学生们在美国学英文讲鸟语了。作为过来人,我多次跟学生讲,他们中的很多人英文说得不太好,并非是语言表达方面没有天赋,而是他们更愿意活在中文世界里,平时不爱读英文报刊新闻,不看好莱坞大片,不看球,很少跟同事一起吃饭。英文和中文一样,不是一门学科,都是一种交流工具,其实质是社会性的。在国外顽固地坚守中文阵地,不论呆在国外多久,也很难用英文做有深度的交流。反过来我见过一些没出过国门的学生,因为用心学习,英文说得非常棒,让我们这些在外讲英文多年的人汗颜。

所以说,英文不能被当成一门功课去学,学英文光有进取心和激情也是不够的,因为那些大都无法持久,而要用一颗平常心去体会生活思考文化,在天长日久点点滴滴中感受西方人的思考和人文,将英文逐步浸润自己的思维和言行,这样,一颗进取心渐趋平常,逐步转为一颗慧心,自身真正地融入英文世界,如雨入湖,如枝在林。

读博士时导师有次和我们学生一起野餐,他跟大家讲话,开场白是:You see, we’re outstanding in the field。他用的是一句双关语,从当时的语境理解,他在说:我们正站在野外(此处out standing是分开的两个字);这句话也可以理解成:我们都是本领域里的杰出(outstanding)人才!我用这句话来做本博文的结束语:我们大家都站在(学习英语的)野地里,我们也会成为这块领地的佼佼者 - 只要我们拥有一颗慧心!终有一天,我们在学英语中会不知不觉地达到传说中的那个境界:

众里寻他千百度,

蓦然回首,

那人却在,

灯火阑珊处。

—— 那人,便是能说一口流利鸟语的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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