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云
闲话科研项目奖励 精选
2013-11-22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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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科研项目, 科研政策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校内涵发展的要求,科研工作重心要有所调整。科研政策做相关调整第一条是“奖励的重点由奖励论文转向奖励项目。鼓励老师多申请各类项目,奖励重大科研成果(包括高水平论文)。还将通过设立青年基金、博士基金和创业基金的方式,帮助老师申报基金项目。”
   有自然科学领域青年教师对该条发表以下感想:“对很多像我这样在科研道路上起步不久、正在奋力前行的老师来说,职称没有上去,即便有博士学位,要想申请到项目或课题,仍然是很困难的。而对于已经有一些课题项目在手的教授、副教授兼博士的老师,他们已经有了相当程度的工作积累,在课题和项目申报方面相对我们有很大优势,这就形成了马太效应,导致我们可能机会很少甚至没有机会。我们希望学校能在这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扶持,比如在申报课题方面给予一些指导,在项目和课题的审核和通过方面,甚至在职称的评定方面,都能够适当给予一些倾斜,使我们的科研工作能够顺利起步并开展下去。在制订奖励政策时,不能向项目和课题有太大的倾斜,因为项目、课题数目有限,能够获得这些的老师毕竟只占少数。高水平的论文是自己实打实写出来的,可能通过努力能获得的几率要比课题项目要大;而项目和课题可能有的时候需要靠关系、头衔或其他手段得来的。如果一味的重奖课题项目,会降低老师搞科研的积极性。”
   笔者很赞赏那位老师的观点。笔者对学校科研政策有所关注,自认为是学校科研政策的受益者之一。科研工作重心有所调整是必要的、及时的,就科研项目奖励,有一些个人的看法。
   我们当前的奖励政策大致为:每个项目只奖励一次,奖金由我校排名靠前的项目承担人负责分配。省部级以上项目,若实际到账经费大于下达经费的25%以上,奖励金额=奖励基数×W4(单位排名系数)×W5(人排名系数),奖励金额最低不少于实际到账经费的5%。奖励基数,国家级重大项目10万,国家级基金项目5万,国家级一般项目3万,省级基金项目2万,省部级一般项目1万。部级以上项目,若实际到账经费小于下达经费25%,按其他纵向项目奖励办法处理。其他纵向项目按实际到账金额的5%进行奖励。指导性计划项目按校内课题的形式予以资助,但资助金额不超过立项资助项目经费的50%,不再奖励。(横向项目激励办法另有政策)
   以上政策,突出特点是向“钱”看(项目经费及项目实际到帐经费)。笔者对人文社科领域项目有所了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联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等,要么自己作为负责人参与申报过,要么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过,目前校级以上作为项目主持人的没有,但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完成的有数项,在研的也有数项。人文社科科研项目,总体来说经费不多,甚至有不少项目为无项目经费(指导项目或立项不资助)。学校历年获得省部级以上项目支持的很少,我参与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全部为其它单位,全部没有“到帐经费”,因此从未得过学校的科研项目奖励。当前的情况是,许多科研项目,存在申请门槛,受学校、职务、职称约束,部分项目还须前期投入(比如委托科技查新、需要交纳评审费等)。省教育厅的项目,经费不多,但为限项申报,普通教职工基本无缘。科研项目申报、中期检查、项目验收等环节够劳心劳神,项目经费的使用、完成项目任务更是不省心。
   因此,个人建议是统筹兼顾,循序渐进。(1)重视科研项目,也重视奖励论文,尤其是没有项目资助的高水平论文。因为科研项目本身,考核的硬性指标主要还是论文。(2)既然是“鼓励老师多申请各类项目”,那就不能唯“项目经费及到帐经费”,甚至不能唯“第一单位”(鼓励与外单位合作,哪怕是象征性的予以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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