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il反面教材☆凤雏先生分享 http://blog.sciencenet.cn/u/dabaoski 鸿鹄焉知燕雀之志? 人贵没有自知之明!

博文

因为他是王小峰?

已有 3261 次阅读 2009-12-7 14:17 |个人分类:七嘴八舌|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评论, 反面教材

前一阵子,王小峰在他的博客上写了一篇《一百首歌》,这篇文章被IT世界网和腾讯网盗用了。什么叫盗用?就是这网站连招呼也不打就直接把他的文章拿去放在自己网站上,并且丢掉原作者的信息,把文章作者改成这个网站自己。

王小峰知道这件事以后在他博客上破口大骂,没几天,腾讯网和IT世界的编辑就打电话向王小峰道歉,这个事情解决啦。

昨天王小峰也写了一篇《我不会让步》,现在全文转载:

带三个表 @ 2009-12-06 14:42:01 分类: 杂谈

很简单的一件事,就是一个网站转载我的一篇文章,让我很恼火,这点破事儿我都懒得再提了,但总有人惹我。我都记不清有多少次在博客上反复说明,现在我还要说明。看来我博客上的声明有很多眼睛有斜视功能的人都没看到,明明声明放在左边,可是还是看不到,这次我居中,字数多点。你妈逼我就不信你还看不到!

这次我的文章被商业网站转载,首先发现的是腾讯,后来发现腾讯是从一个商业网站上转载过来的,据说他们之间有合作。但不管怎么合作,内容一定要合法,不仅仅是文字内容符合某些规定,著作权也要合法。而授权给腾讯的网站是从一个类似信息整合网站中转过来的,他们之间什么关系如何授权使用我不知道,但这种绕一道的方式不能回避版权问题。你不能像百度网站那样不要脸,为了能让人搜索到mp3,自己弄了一堆服务器上传歌曲,然后再把搜索结果指向这个服务器。

我的博客人都可以免费看到,但你商业网站不能拿别人免费的东西达到自己的商业目的。我干吗要无偿给你提供让你坐享其成的内容呢?我这次之所以很较真,就是觉得,如果这个口子开了,任何人免费写的文字他们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堂而皇之地被商业网站“合法”使用,而不付你任何报酬。所以,在这一点我是不会让步的。如果每一个作者都有这点维权意识,环境会好一些,千万别相信那些傻逼说的——转载是看得起你,让更多的人看到你的文章多好啊。虚荣心是一回事,权利是另一回事。你糊弄一些有虚荣心的人可以,你糊弄我一个学法律的人怎么可以呢?更何况,我从来不在乎有多少人看我写的东西。当然,现在不要脸的人太多,从我一开始在网上写东西,就一直面临这种非法使用的困扰,最早是北京青年报的论坛,然后是Tom网,后来是新浪……

我说得非常清楚,任何非商业网站、个人网站或博客,可以随便转载使用我博客上的内容,不用付任何费用,只要你注明作者和出处即可。但现在好像这么说还有点漏洞,于是我在声明中补充了一句:“商业网站、纸媒体如转载(含经第三方非商业网站及个人博客、网站转载),须经本人同意,并支付稿酬。”很难讲,现在有很多网站采用百度那种跳板的做法。

我觉得,有很多个人博客做得远远比商业网站好,这些博客的主人常常给我发邮件,征求我的意见,是否可以转载使用我博客上的文字,其实大可不必,只要您是个人博客,您全搬过去我都没意见,只要把作者和出处写清楚即可,而且不收钱,根本不用跟我打招呼。商业网站就必须按商业规则来玩。

我现在才清楚,原来网上还可以用程序“抓文章”,这个“抓”很形象,有点像城管——不由分说。你看,这么一抓,就把作者跟出处给抓没了。真是什么人设计什么程序。这种在操作上省事儿的做法可以侵犯多少作者的利益呢?

腾讯已经删除了那篇文章,在此感谢腾讯。也希望腾讯能以此为戒,作为一个中国最大的盈利最多的商业门户网站,希望你们能起个带头作用,在转载第三方网站的文章是注意合法性。也希望那些以抄来抄去为主要内容的门户网站注意,尊重每一个网络作者,是你们的信用,信用可以给你们带来更大的商业利益。操,这话说给IT界的人显得有点傻逼,对吧?写到这里我都忍不住笑了。

以后我不会再写什么类似《100张什么专辑》之类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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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今天晚上,IT世界网的编辑打回电话,确认将认真处理此事,删除转载的那篇文章。至此,这件小事终于解决。希望我以后别再遇到这样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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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il反面教材:

看完这篇文章以后,不知道诸位有何感想,你可能会这样想:“啊,看来腾讯网和IT世界网的编辑确实挺谦逊啊,知错就改。”

我告诉你,如果你真的这样想,那你以后做人一定要多几个心眼,免得被人骗了还帮人家数钱。我这话什么意思?没什么意思,就是对你的聪明程度抱有谨慎且保守的态度。

为什么呢?因为局势很明了:“抄袭别人的东西,把别人的东西当做自己的,窃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来给自己赢利,这种行为就是盗窃,是侵权,是不对的,不应该的。”这句话是个人都明白。对吧?

可如果是个人都明白的道理,为啥腾讯和IT世界网当初就不明白呢?

解释只有一个:当初肯定有人故意这样做。

为什么会有人故意这样做?答案也很明了:因为互联网上缺乏监督,互联网上的作者权益缺乏必要的保护。一个网站抄你的东西,抄完之后你还不能拿它怎么样。大多数互联上写东西的作者只是业余写写,如果被网站侵权,他自己在现实生活中也未必有时间和精力去打官司。这就给互联网上的流氓网站提供了发挥的空间。你既然治不了他,他就想怎么搞怎么搞。

反过来再看,知错就改是什么意思?这个词的意思在于你以前意识不到自己错了,等意识到自己错了之后马上改正,没有坚持自己的错误,说明你这个人不是死脑筋。

显然,这个词不适用于这个场合,因为腾讯网和IT世界网的编辑当初绝对不是不知道抄别人的东西不对,他们当初就是故意的。这叫明知故犯。

这位朋友可能会问:那为什么这个事情能这么快解决呢?

原因有两个:

1.腾讯网和IT世界网本来就不对,本来就不在理。但是请注意:这个原因是问题能够解决的次要原因。为什么是次要原因呢?因为在互联网上抄袭别人是很普遍的现象,随处可见,而最后问题顺利解决的情况很少。这说明这样的问题能不能顺利解决跟在不在理关系不大。

2.主要原因:因为被网站侵权的是王小峰。王小峰是谁?我以前介绍过,现在不多费口舌,感兴趣的话你可以自己搜。王小峰的影响力有多大?这个我不好说,我只知道王小峰的博客现在每天的点击量在20000左右。而且这个20000不是虚数字,王小峰的博客设置是全文阅读,你只要打开他的博客首页就能阅读近期所有文章的全文,所以他的博客系统不存在骗点击量的问题。相比之下,科学网的博客系统就比较落后,没有全文阅读的设置,所以如果你不是使用rss或者不是从首页点文章标题,那么你每访问一个科学网博主的博客,要看他的博文,就必须多付出至少1点的点击量。我的也一样,虽然台面上的数字是每周2-3万的点击量,但实际数字应该至少除以2。

总之一句话,王小峰博客文章被侵权的问题之所以能解决,最关键的原因在于他是王小峰。如果换了别的没有什么知名度的人,这事肯定没戏。

现在回过头来看看科学网上众博主被一个叫智慧网侵权的事,我跟你说,虽然科学网编辑部已经帮忙出面跟对方联系,但我不认为这个案子一定能顺利解决,或者即使能解决也要拖个一年半载的。说白了,人家就是摆明要欺负你。这里的你不光指这些被侵权的博主,还包括科学网,因为这个网站复制的完全是科学网上博主的文章和信息,摆明了抢科学网的生意。而且他要是真怕科学网和科学网上的博主,当初这事他就根本不敢干。

所以对这个事我个人有这么个意向:我这个人习惯先礼后兵,在上篇《这个网站侵权了》里,我已经把话说得很客气了,但如果把话说明白以后那个网站不给出回应或者不给我满意的答复,那等我忙完手头的事,我就私下里托朋友联系律师告丫的。当然啦,兄弟我确实只是一个普通研究僧,没身份没地位的,但是我在社会各个圈子里的朋友还是有的嘛。不就是打官司嘛,反正也没打过,就当玩呗,人这一辈子,什么事都得经历一下,对吧?没钱怎么办?没钱继续跟老贾借,又不是没有借过?科学网有哪位被侵权的博主也有这个意向,欢迎跟我联系。这个事情反面教材同学挑头。

有人问:如果事情真的没解决怎么办?

那没办法,正当途径解决不了,咱只好来阴的了。咱做人的宗旨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贱,我只好比你更贱。咱今后就跟这个网站死磕到底,看看是你网站的编辑写东西牛逼还是反面教材同学写东西牛逼。不把你整臭了对不起老子博客头像的那身行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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