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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谢钢教授的两篇博文
1、科学网—虽然 ‘所有的癌症患者都吃饭喝水’但吃饭喝水与患癌症不是因果关系:一个严谨简要的证明 - 谢钢的博文
https://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503579&do=blog&id=1483497/
2、科学网—为什么虽然‘所有的癌症患者都吃饭喝水’,我们却不能说‘所以吃饭喝水与患癌症是因果关系’? - 谢钢的博文
https://blog.sciencenet.cn/home.php?mod=space&uid=3503579&do=blog&id=1483238
博文通过AI的逻辑推理与博主的严谨简要的证明得出的结论是:
“即患癌症与吃饭喝水是彼此不相关的事件,因此吃饭喝水与患癌症不是因果关系。”
其实,吃饭喝水与癌症是有关系的。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是与其他的运动、代谢等一样,属于间接的因果关系而已。能否基于间接的因果关系,就定义为“致癌物”?
人体的健康,是一个多因素多体系复杂动态平衡系统,很多人类还无法治愈的疾病,不是哪一个单一因素就能“科学精准定性定量”决定的。
甚至很多的癌症研究学者也会经常吃肉,也会经常喝酒。
那么,我想知道的是:
吃肉致癌、喝酒致癌的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
请各位专家教授给于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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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5-4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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