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恒伟
会否南橘北枳?
2020-12-10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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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贵州西江千户苗寨大火,看100年前加拿大消防调研报告

   原文作者的观点:自加拿大一百年前应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来,并结合火灾报警装置的使用,通过历史数据对比,可以看出火灾损失有所下降,故我国也应大力推广使用类似装置,以达到减损之目的。本文则试图通过两国火灾相关数据的对比,针对这一观点提出一些质疑及看法。

建筑火灾所造成损失之所以会逐年变化,很可能是多方面共同作用的结果,如建筑材料的变化、建筑防火设计改良、用火用电方式优化、现代人安全意识普遍增强、消防组织架构重塑、专业救援力量、社会经济活动、不同的地域气候、甚至包括习俗文化,很难说哪一类设备装置就一定能产生突出或主导效果。

结合加国的一些数据,随机收集同时期我国的一些火灾数据进行对比如下:

 两国火灾数据对比.png

   首先从年均火灾财产损失来看,加国均明显高于我国;再看每百万人火灾死亡人数,加国远高于我国;即使在每1000起火灾中死亡的人数,加国也明显高于我国。

   原文叙述1:1917年记录在案的18795起火灾中,有12194起,或总起数64.8%由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扑灭,5750起或30.6%被这种系统令人满意地控制住了。只有851起,或总起数的4.5%称为不令人满意,其中很大程度上还要归因于人为的干涉。换而言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功效发挥高于95%。

   依照原文的思路,早在一百年前,对自动灭火系统的效果已经非常满意,那么又经历了一百年,按理说此类系统无论是安装覆盖的比例以及实际应用的熟练程度,包括技术本身的“进化”程度,更是今非昔比,那么火灾竟然还会在加国造成如此严重的损失,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要知道:我国总人口是加国的39倍,GDP是其7~8倍(2018年数据),单就财产损失来看,反差过于明显,进一步结合人员伤亡比例来衡量社会火灾控制水平和能力,孰高孰低,一目了然。

                   南橘北枳2.jpg

   原文叙述2:报告对这10年里归入住宅类的全部129901起火灾进行详细分析,包括火灾、伤亡的总体频率、消防队接警出动的频率,火灾蔓延到配备消防系统的起火房间外的频率等等。在纳入分析的住宅中,仅有三分之一的起火住宅中配备正常工作的消防系统。

   作者的言下之意:如果能够有更多住宅配备此类消防系统,情况无疑会变得更好。那么可否反过来理解:即便在加国三分之一的住宅里都已配备了消防系统,效果不过也就如此,而在我国,哪怕住宅配备此类系统的比例十不及一,却依然取得了更好的效果,更何况欧美发达国家消防员占总人口比例远高于我国。

   原文叙述3:统计数据对比表明,人民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导致火灾的财产损失迅猛增长,这是难免的。但加拿大在预防火灾的发生和保护生命安全上取得明显的成绩。

   这个逻辑似乎也有问题:自动灭火系统同其它灭火手段一样,最终结果都是尽快终止燃烧或有效缩减燃烧持续时间,可为何只对提高火场生还率有益,却不能同时对财产减损有明显贡献?

   就此抛出两个疑问:

  1.在过去一百年时间里,加拿大火灾损失之所以能够有所下降,自动灭火系统以及报警设施,是否如文中描述那般起到了关键及主要推动作用?

  2.即便第一个疑问成立,那么就两国目前数据对比来看,加国“好用”的手段是否一定对本国消防工作有所裨益,或者说能将损失降至更低水平?

   就自动灭火方式的实际应用,依个人观点:如非必要,不需要采用。因为面对浩如烟海的建筑群,没有人知道,在未来的哪一天,具体的哪一个点,固定式自动灭火系统可能派得上用场,倘若非要把所有的可燃物及建筑空间均视为“假想敌”,那么,从一开始便错了。再从真实感受来讲,实际也没人愿意整天生活在遍布管道及喷头的建筑内,如果现场问题真有如此严重,已到了需要全面设防的地步,那么是否应该从根源改起,而不是事到临头再来灭火?

   欲证明某种系统装置效果显著,性价比高,不妨多列举在已覆盖的范围内,成功及失效的具体案例以及各自所占比例,再结合火灾数据,全面客观评价其功效。如此,哪怕不强制推广,出于自身利益考虑,用户也必会趋之若鹜。

   消防安全工作应当是在安全收益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社会总成本,减少对日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扰动;抑或是在原有成本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增大安全的收益。而不是通过大量盲目地增加成本,去追求那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收益。

                        地球月亮2.jpg

      2013-2016年全国火灾事故统计分析及对策   王阳等《安全》2018年第11期

       《加拿大消防管理体制调研分析 》  王荷兰 Daryl Birtch   会议论文

       安全科学岛:提高警惕:商场火灾事故频发,半年来已发生数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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