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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韩春雨论文质疑的再思考

已有 6315 次阅读 2016-10-16 14:41 |个人分类:博客|系统分类:观点评述| 韩春雨论文质疑, 13位学者

对韩春雨论文质疑的再思考

都世民

1.韩春雨论文共同作者沈啸回应:“如果最后证明文章的东西是虚构的,我表示非常遗憾,我参与到里面了,我不会逃避这个责任。”沈啸的回应是恰当的,体现“文责自負”、欢迎批评、学者风度。

2.沈啸回应:这次事件无论结果如何,是个标杆性事件,对各界都有很大的启迪。政府、媒体、科研单位以及科研工作者在未来如何应对这样的科学事件,怎样行为才能让一个事情按最理性的方式进行,怎样才是对检验成果和推进成果的研发是最适当而有效的方式,我们都需要思考一下。

这次事件没有结束,正在转化。但是事件对论文作者、发文刋物、审稿人、编辑、质疑者、相关单位、基金管理机构、媒体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以下问题:

论文质疑与论文打假要严格区分,认为论文造假或疑为论文造假,怀疑论文真实性就是怀疑论文有错或造假,不必躲闪或改换说法。对论文打假、叫骂论文作者造假应出示造假证据,给不出证据就是无理、非理性处事。媒体不能借此事炒作,一再发文。反之,若有证据说明造假,就应揭露真面目。目前没有造假证据,应视为论文质疑,质疑者应向发文刊物提交质疑信件和质疑论文,由发文刊物处理。这是国际惯例。作为科研人员都阅读过国际期刋,刊物上时有质疑文章和更正文章简讯,作为学者和教授们不会不知道或不懂此规矩。

3.沈啸回应:究竟是否应该在论文上公布实验技术和细节,《自然》官方对于“数据和材料的可利用(Availability if data and materials)”的规定是:“发表的论文必须能够让其他人按照文章所说的技术细节进行重复。因此,作者应提供相关的材料、数据和相关协定以便读者能够据此进行重复。任何隐瞒或限制相关材料或说明的行为都会被揭发。”韩春雨在今年8月8日提供过一份protocol,但仍未有人宣布该实验可被重复。“我只能说他认为他的实验就是按照那个protocol做的,但至于为什么其他学者按照protocol做不出来,我不知道。”

《自然》这一规定是该期刊所特有的,不是所有期刊在征稿细则中都有此规定。但这里没有规定时间。质疑学者提出公布细节是合理的,这不是众所周知的。但公布细节时间发生争议,这存在下列问题:作为论文作者及共同作者应该回应并尽快告知质疑者相关细节,让其重复已公布的试验结果。现在校方和共同作者都希望质疑学者再等一等,质疑学者们应该耐心等一等。光明日报评论员文章也早提醒质疑学者多给点时间。实际上笔者认为论文作者所在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已经介入,认为有必要等一等。

从质疑者急于得到回复可以理解,但出发点不同,有人认为有假,韩做不出来;有人认为有错,是假阳性,想推翻结论;有人想利用此技术好抢占置高点;不排除有人以为自己是国际名牌机构出来的,看不起河北科大能做出这样成果,有的媒体也会这么认为。其实任何名牌机构总体水平是高一些,但不等于非名牌一流机构都创造不出一流成果。历史早有证明。大家互相学习,竟争不是目的,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给河北科大一些时间,让他们在申报专利和实用化开发上多做些工作,再交流也不迟。如果一定要坚持重复试验,是否先不认为韩造假或有错,自己改变思路,查找不重复原因,也许会有新的发现。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作为中国人,应以国家利益为重,团结创新,为国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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