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小峰
关于“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的疑问
2025-7-5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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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各大媒体都报道了“7月1日起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的消息,有记者来电问我全面进入主汛期的标志是什么,还确实被问住了,不知是否有过客观量化的标志。

便对记者说,你可以参考一下水利部的文件,即“水利部关于明确汛期阶段划分有关事项的通知(水防〔2024〕89号),其中关于主汛期是这样规定的:“ (二)主汛期。南方片主汛期为6月至8月,北方片主汛期为7月至8月。”,如果按这一规定理解,从时间划分来看,7月1日正好是南方片和北方片都进入主汛期的起始日期,或许可以作为一个依据吧!

记者依然追问,说按照这一依据,每年全国全面进入主汛期的时间就是确定性的7到8月,可以这样理解吗?

我回答若按规定,可以这样理解,但确实带来了另一个疑问,每年的汛期是否就是一个固定时段呢?

我依然建议他参照水利部的另一个文件,即“水利部关于印发我国入汛日期确定办法的通知(水防[2019]119号),其中关于进入汛期的时间有这样的规定:

“第三条  入汛日期是指当年进入汛期的开始日期。

第四条  考虑暴雨、洪水两方面因素,入汛日期采用雨量和水位两个入汛指标确定。雨量指标以连续3日累积雨量50毫米以上雨区的覆盖面积表征。水位指标以入汛代表站的实测水位表征。

第七条  水利部信息中心可依据入汛标准会同有关流域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水文机构确定我国入汛日期。”

若按这一文件,入汛日期又是不确定的,主要参考指标是降雨量和水位情况,每年都会有所不同。

这两个通知中使用了“主汛期”和“汛期”两个词汇,在概念上是有差异的。但一个在时间上是确定性的,另一个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会有变化,这是一个易产生困惑的问题。

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内容看,汛期的起止日期似也是变动的,“第四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根据当地的洪水规律,规定汛期起止日期。”

另一方面,若从“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这一概念理解,“全面”除时间外,还应涵盖空间。我国属于典型的东亚季风气候,每年雨带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南北进退规律。如4至6月华南前汛期、6至7月的江淮梅雨期、7至8月的华北和东北雨季、9至10月华西秋雨。

这些随季节变化的雨带在时空上存在显著不同,且在一个区域洪涝成灾的同时,另一个区域可能正在发生高温热浪或干旱。

主汛期.jpg

在宣布我国全面进入主汛期的同时,要特别关注这种差异的存在,各地防汛、抗旱、抵御高温酷暑任务的重点可能是完全不同的。

二维码2.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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