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茂初
“世代禁烟令”的全球普适性法理
2025-11-4 05:54
阅读:1025
“世代禁烟令”的全球普适性法理

据报道,马尔代夫卫生部2025111日宣布,当天起对出生于200711日及以后的人员实施“世代禁烟令”,禁令适用范围包括外国游客。“世代禁烟令”意味着出生于某一年份以后的人终生不得吸烟

这一“世代禁烟令”法规,对全球各国控制烟草问题是否可有可推广的法理价值?换言之,各国逐步出台类似的“世代禁烟令”(明晰规定:“公民使用烟草制品须获得许可。本法生效前已年满18周岁的公民视为已自动获得许可。自本法生效之日,不再许可新增吸烟人口。即:本法生效之日时未满18周岁的公民,亦即20XX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民,终身不得吸食烟草制品,且不得从事与烟草生产、经营、服务有关的职业和活动”),是否具有法理依据?

可行性分析:

经济利益层面的合理性。该法律条款可以逐步减少吸烟人口,关联性削减烟草经济,渐进达到全面禁烟目标;该条款并不会一次性地对烟草相关产业产生显著影响,而是使该产业逐步萎缩,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应对,以变更产业方向;该条款不会一次性地对烟草相关财政税收产生显著的影响,而是使该项税收逐年减少,相关财税部门有足够的时间应对,以拓展替代税源。

该法规,实际上对于烟草产业退出及烟草税收替代,给予了几十年的漫长转型期。

法理分析:

1.        “国家”保护公共健康的警察权力:这是最根本的法理基石。各个国家都有权为了保障公民的健康和福祉,对可能造成广泛危害的行为进行规制。烟草使用是导致可预防疾病和死亡的重要成因,每年导致全球数百万人死亡,因此各国采取强有力的干预措施具有正当性。

2.        优先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原则:法律对未成年人给予特殊保护是普遍共识。鉴于尼古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且青少年时期是养成吸烟习惯的关键阶段,立法永久性地保护一代人免于尼古丁依赖,是这种保护原则的延伸和强化。它实质上是在法律上预先替尚未形成完整判断力的未成年人,做出一个有利于其终身健康的决定。

各国普遍都有关于未成年保护的法律,一般都严格禁止未成年人吸烟,那么,为什么成年之后会有相当比例的人口转为吸烟人口增量?显然,各国既有法律对吸烟人口“增量”(禁入人口跨过年龄门槛即许可进入)采取了放任态度,法律层面的衔接并不连续。而“世代禁烟令”的法律衔接更为合理。

3.        渐进式立法的人道主义考量:与一刀切的全面禁烟不同,世代禁烟令不影响当前成年吸烟者的习惯,而是着眼于未来。这种祖父条款式的设计,尊重了既得权利,避免了立即剥夺已成年者选择权所引发的剧烈社会震荡和法律争议,使得政策更具可行性和人道主义温度。

4.        法律平等保护的灵活性:针对该政策是否构成年龄歧视的质疑,各国有若干判例提供了有力回应。这些判例认为,这种基于出生日期的分类与促进正当公共健康利益存在合理关联,且年龄限制属于必要且常规的政策工具,因此不构成违宪歧视。

转载本文请联系原作者获取授权,同时请注明本文来自钟茂初科学网博客。

链接地址:https://wap.sciencenet.cn/blog-1251036-1508753.html?mobile=1

收藏

下一篇
当前推荐数:9
推荐到博客首页
网友评论0 条评论
确定删除指定的回复吗?
确定删除本博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