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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文:《一位精神科医生的独白》(46)——泄密风波

已有 1181 次阅读 2023-9-30 22:28 |个人分类:临床研习|系统分类:科普集锦

人无法直接看到自己的脸。借助镜子不仅可以发现脸上的污垢和缺陷,还能看清楚自己的本来面目。是人是鬼,照妖镜前原形立现。有人形容心理咨询师如同一面镜子,可以让来访者看到自己心理上的问题。但以镜鉴人,首先镜子自身须平整光洁,否则像照哈哈镜一样,难免变形失真。不仅难以鉴人,反而可能误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认知盲点和情感脆弱之处,这些“心理之镜”上的尘埃和变形对普通人而言一般无关大碍。但对心理咨询师而言,他们必须最大限度地保持“心理之镜”平整光洁。除了必要的专业培训之外,自身的心理素质、人生阅历和健康的人生价值观都是必要的职业素养。此外,在心理咨询业内,还建立了一套督导制度。通常由经验丰富的上级咨询师对下级咨询师进行督导,或同级咨询师之间相互督导。有人称督导师为心理咨询师的“第三只眼睛”,他能从“旁观者”的角度,清醒客观地看待分析问题。

刘兰是一位接受过我督导的初级心理咨询师。她刚从师范毕业不久,主修的是教育心理学,现在一所中学教生物课。她想在学生心理辅导方面开展一些工作,以发挥自己的专业所长。于是她向校领导主动请缨,建立学生心理辅导站(注:我国中、小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在上世纪90年代是比较前卫的工作。学校普及心理辅导是2000年后的事)。她的请求很快得到学校领导的积极支持。她给心理辅导站起了一个温馨的名字:知心小屋。刘老师信心满满,一心想做出一番成绩来,好让学校领导对她刮目相看。可偏偏她辅导的第一个学生就出了问题,使得她懊恼不已。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小丽是学校高二学生,这学期来心情一直不好,听说学校分来了一个专门学心理的老师,并在学校建了个心理辅导站,于是她找到了刘老师,敞开心扉地向刘老师诉说了自己的糟糕心情。

小丽:“我觉得班上的同学都在议论我。”

刘老师:“为什么?”

小丽:“他们嫉妒我。因为我的学习成绩比他们好,课堂上老师经常点我起来回答问题,他们就攻击我,说我爱出风头。开始就几个女同学这样子。后来她们把男生也串通起来议论我。每次我走进教室时就看见他们在交头接耳地说话,可当我走近时他们就不说了,显得神秘兮兮的,搞得我实在受不了了。我坐在前排,总感到他们在后面盯着我看,让我感到背如芒刺,浑身不自在。再这样下去我的精神就要崩溃了。刘老师,我该怎么办啊!”

刘老师第一次被人用如此殷切的目光所期盼,顿时感到自己责任重大,一定要帮助小丽走出这个的困境。她先极力安慰小丽,教小丽一些转移注意力,不去在意别人议论的方法。小丽在得到刘老师的耐心疏导后,心情放松了许多,高兴地回家了。

第二天,刘老师来到小丽班级向同学们了解情况,希望帮助小丽疏通与同学之间紧张的关系。可班上同学都否认议论和嘲笑过小丽,只是答应以后多关心和帮助小丽。

放学后,刘老师正在为她跟同学们的谈话感到得意之时,小丽突然含着眼泪跑进办公室。刘老师赶紧迎上去问:“怎么了,小丽?”

你跟他们谈话后,他们都知道了我的事,嘲笑得更加厉害了。我没法再在这个班上待下去了。”小丽一边说一边失声痛哭起来。

不论刘老师怎样极力安慰小丽,都无法让小丽平静下来,无奈之下,只好拨通了小丽家里的电话,请她父母一起来劝导她。

刘老师向我介绍了案例的情况后说:“我是真心想帮助小丽,却反而把事情搞糟了,可我不知道哪里做错了。王老师,您能给我一些指导吗?”

你给小丽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得很好!小丽的确需一位向你这样热心的老师帮助她走出困境。你只是在具体操作上忽略了心理咨询的一个重要原则,那就是要时刻注意替来访者保密。你无意中将她的隐私暴露了,让她觉得自己被出卖了。心理咨询中将这种由咨询师的不恰当言行造成的伤害称为‘二次伤害’。它是破坏咨询师和来访者信任关系的无形杀手。”我解释道。

“难道我不应该去找同学们核实一下情况吗?如果情况真如小丽所言,我当然要出面干预了。”刘老师辩护道。

“你把心理咨询师和班主任的职责混淆了。心理咨询师对小丽的帮助只能限定在分析问题、安抚情绪、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等方面,而不能亲自出马去替小丽解决问题。”我说。

“可是小丽明显是应付不了了才来找我的呀!”刘老师不解地抗辩道。

“如果你认为小丽的问题真的很严重,她自己无法应对,可以建议她找班主任,或回家告诉父母。假如你觉得她可能有冲动、自杀的危险,则须在第一时间联系她的监护人。心理咨询师不能直接介入来访者的现实生活,这也是心理咨询的重要原则。”我说。

刘老师好像意识到了问题所在,愧疚地说:“没想到我会给小丽带来这么大的伤害。有什么方法可以补救吗?”

对小丽来讲,学习压力过大,加上性格上的自我封闭可能是造成她心理问题的真正原因。你的做法看上去是给小丽造成一些困扰,但也有其积极的一面,通过这件事,或许可以使她体验到开放自己的并不是件那么可怕的事。因此你不必过分自责。但是,小丽的情况也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性:她反映的问题可能不是一个单纯的心理问题,而是一种称之为‘被害妄想’之类精神症状。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她的问题就超出了心理咨询师的职能范围,必须看精神科才行。”我说道。

第二天,刘老师带小丽和她父母一起过来。我对小丽进行了系统的精神检查,发小丽存在幻听、被害妄想等多种精神症状,属于精神分裂症的初期阶段。由于发现及时,经过药物治疗后,小丽的症状很快得到控制,情绪恢复正常。

这是1995年的案例。今天把它整理出来是因为它引发了我的一些思考: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规定,心理咨询师只能咨询心理问题,不得从事精神障碍的诊疗。我国心理咨询师大多都没有经过系统的精神医学知识培训,不具备精神障碍的诊疗能力。但他们处于精神科的前哨,经常会接触到一些刚刚起病,但症状尚不突出的病人。那么如何保证他们能够识别来访者的精神疾病呢?让他们接受系统的精神医学培训似乎不现实;可是如果不培训,肯定无法避免刘老师这样的情况发生。

当年代人们的法律意识不强,假设同样的事件发生在当今,说不定家长会将刘老师告上法庭。如果家长认定孩子的精神障碍是刘老师的工作失误所致,刘老师要想在法庭上厘清自己的责任并非易事。此事细想起来,真还不免有点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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