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茂初
读《道德经》第七十九章:何谓“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2021-4-5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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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道德经》第七十九章:何谓“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原文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德”的意思是“遵循‘道’之准则的行为及效果”,在本章的含义是“从‘道’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来看待如何更合理地执行契约”。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的含义就是:如果从遵循“道”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来考虑问题的话(“有德”),那么,不宜以决绝的方式来执行契约,而应采取更和缓的方式,以保持稳定的关系(“司契”);如果不从“道”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来考虑问题的话(“无德”),那么,就会简单地考虑契约的执行,而导致不顾一切关联影响的后果,终结原有的关系(“司彻”)。“有德司契”之“契”为“维持契约关系”之义;“无德司彻”之“彻”为“撤除契约关系”之义。《汉字源流字典》对“彻”的释义为“本义当为饭后撤去食具”。

和大怨,必有余怨;报怨以德,安可以为善”的含义是:任何事物都会产生其关联影响,直接的问题解决了,却可能因解决这个直接问题而在关联领域产生其他影响。处理问题、解决矛盾,还应当从遵循“道”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来考虑方式方法,寻求到能设身处地为相关者着想的解决途径。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的含义是:天道,并没有亲疏人情,但是,它总是给出对人类而言最为通情达理的路径。由此可见,“报怨以德”更为合理的释义应当是:在和解恩怨的过程中,不宜简单地解决直接矛盾,要从事情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来考虑,尤其要考虑到解决矛盾方式的后续关联影响

本章的哲学意涵“天之道”(大自然之道)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虽然没有亲疏人情,但总是给出最为通情达理的路径。社会系统的治理过程中,也应如此。在解决各种矛盾时,要从事情的整体性和关联性来考虑,尤其要考虑到解决矛盾方式的后续关联影响。

转摘自《<道德经>新识及其生态文明启示》钟茂初著,光明日报出版社2019年版https://item.jd.com/126231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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