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学创新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4〕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医学创新研究领域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重大疑难疾病诊疗方案(策略)临床研究
(一)西医领域
1.脑血管疾病领域
方向1.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超时间窗静脉溶栓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基于CT平扫结果,建立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超时间窗静脉溶栓救治新方案,形成临床诊疗指南。
研究内容:基于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影像数据库,分析CT灌注、磁共振和CT平扫影像数据间的关联,构建人工智能静脉溶栓诊断模型,建立超时间窗(4.5至24小时)基于CT平扫影像“组织窗”的缺血性脑卒中静脉溶栓治疗新策略,并通过多中心临床研究评估该方案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西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方向2.急救车场景下出血性脑卒中超早期诊断体系建立与干预新策略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院前急救场景下的脑出血快速诊断体系及干预新策略,提高脑出血患者预后,形成临床诊疗指南。
研究内容:基于生物学标志物检测,研发急救车场景下出血性脑卒中快速简易诊断新技术;基于急救车场景下脑卒中临床研究网络,建立脑卒中生物学标志物院前检测多中心临床队列;开展脑卒中院前新型诊疗策略的多中心临床研究,评估其临床疗效及预后。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西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2.呼吸系统疾病领域
方向3.不适合手术的早期周围型肺癌消融治疗新策略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不适合手术的早期周围型肺癌消融治疗新策略,提高早期肺癌患者生存率,形成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针对不适合手术的早期周围型肺癌影像特点、病理分型、基因检测等指标,开展肺癌不同介入路径和不同能量形式的消融治疗技术,并通过联合靶向、免疫等药物治疗协同增效,建立不适合手术的早期周围型肺癌精准高效消融治疗新策略,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验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西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方向4.肺癌选择性纵隔淋巴结清扫规范化诊疗新策略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肺癌选择性纵隔淋巴结清扫规范化诊疗新策略,降低手术创伤,保护机体抗肿瘤免疫力,提高患者生存率,形成临床诊疗指南。
研究内容:基于临床影像学、病理学、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等指标,系统评估肺癌纵隔淋巴结转移规律,建立术前术中纵隔淋巴结转移规范化诊断流程;开展选择性淋巴结清扫新策略的多中心临床研究,并评估其临床疗效及预后。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西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3.消化系统疾病领域
方向5.胆管癌围手术期精准决策新方案和手术新策略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构建胆管癌围手术期精准决策新方案和手术新策略,提高疗效,并形成临床诊疗指南。
研究内容:基于前期研究基础,建立胆管癌智能新型分型与疗效预测体系,指导围手术期治疗精准决策;利用分子显像、混合虚拟现实、大数据三维重建等技术,建立新型可视化手术规划及智能导航系统,提高根治性手术疗效,并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验证决策准确性、手术切除率及安全性。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西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4.儿科疾病领域
方向6.儿童白血病围化疗期心脏损伤早期诊断和治疗新策略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构建儿童白血病患者围化疗期心脏疾病风险评估体系和早期预测模型,评估抗炎治疗在儿童急性髓系白血病围化疗期间的心脏保护作用,形成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基于儿童白血病队列,利用血浆、体液等样本进行多组学分析,联合超声、核磁等影像数据,评估患儿心脏功能,筛选白血病围化疗期心脏损伤标志物,建立儿童白血病患者心脏疾病风险评估体系和早期预测模型;针对儿童急性髓系白血病,开展抗炎治疗协同诱导化疗的多中心临床研究,评估其心脏保护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西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方向7.儿童克氏综合征青春期睾丸衰退评估及生育力保护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儿童克氏综合征青春期睾丸功能标准化评估方案,制定激素治疗和精子冻存策略,形成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综合考虑性腺病理、内分泌激素水平、遗传分型等因素,开展儿童克氏综合征青春期睾丸衰退关键标志物及节点研究,构建儿童克氏综合征青春期睾丸功能退化评估方案,并结合睾丸退化激素指标,开展雄激素替代治疗,形成青春期激素规范化治疗策略,保护睾丸功能正常发育;基于睾丸穿刺活检、内分泌激素等,开展青春期儿童克氏综合征患者取精节点和精子冻存方案研究,并完成多中心临床研究验证。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西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二)中医领域
1.呼吸系统疾病领域
方向1.中医药防治难治性支气管哮喘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中医药防治难治性支气管哮喘的规范化诊疗方案,形成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基于中医“温阳培元”理论,开展中医药防治难治性支气管哮喘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明确中医药在减少难治性哮喘急性发作频次,改善临床症状和生活质量等方面的疗效,获得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形成规范化诊疗方案。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中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2.神经系统疾病领域
方向2.中医药治疗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中医药治疗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规范化诊疗方案,形成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基于“以脾肾为中心、内外兼治”学术思想,开展中医药治疗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明确中医药在改善肌萎缩侧索硬化症的肌无力、言语不利、吞咽困难以及延缓进展等方面的疗效,获得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形成规范化的诊疗方案。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中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3.肿瘤治疗领域
方向3.中医药联合艾灸改善乳腺癌化疗性骨髓抑制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中医药联合艾灸改善乳腺癌化疗性骨髓抑制的规范化诊疗方案,形成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基于“益气温阳”理论,开展中医药联合艾灸改善乳腺癌化疗所致骨髓抑制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明确中医药联合艾灸在防治粒细胞缺乏、提高生活质量等方面的疗效,获得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形成规范化的诊疗方案。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中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4.代谢性疾病领域
方向4.中医药治疗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病的多中心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代谢相关脂肪性肝病(MAFLD)湿热证的规范化诊疗方案,形成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基于“清热利湿、祛浊净脂”学术思想,开展中医药防治MAFLD湿热证的多中心随机对照临床研究,明确中医药在改善糖脂代谢紊乱,以及逆转轻、中度MAFLD等方面的疗效,获得高级别循证医学证据,形成规范化诊疗方案。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中医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2家及以上医院申报。
专题二、前沿技术临床应用研究
方向1.靶向心肌细胞端粒的心力衰竭基因治疗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靶向心肌细胞端粒的心力衰竭基因治疗新策略和临床研究规范。
研究内容:基于前期建立的心力衰竭人群队列,以心肌细胞端粒为靶点,开展以腺相关病毒为载体的基因治疗,明确给药安全性和耐受性,探索临床有效性终点的评价指标;建立基因治疗后全身安全监测标准;形成靶向心肌细胞端粒的心力衰竭基因治疗新方案,并完成临床安全性和初步疗效验证。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三甲医院。申报时须上传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备案证明材料。
方向2.基于肝脏类器官的肝衰竭移植治疗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功能成熟的肝脏类器官标准化、规模化制备保存体系,并基于此形成肝衰竭移植治疗新策略。
研究内容:基于人原代肝细胞体外扩增技术,构建异体通用型肝脏类器官规模化培养、检测和评价方案,开展慢性肝衰竭、慢加急性肝衰竭等疾病的肝脏类器官腹腔移植治疗,形成肝脏类器官移植治疗新策略,并完成临床安全性和初步疗效验证。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三甲医院。申报时须上传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备案证明材料。
方向3.个体化无创闭环神经调控治疗新策略的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基于数字脑模型的个体化精准无创闭环神经调控治疗新策略,形成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基于功能磁共振、脑电图、遗传信息等多模态数据,采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数字脑网络模型;研究无创神经调控后功能网络演变规律,面向癫痫、早期认知障碍等神经疾病,建立基于数字脑模型的个体化调控治疗策略,并完成临床研究验证。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三甲医院。
方向4.宫颈癌筛查新策略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宫颈癌精准筛查新策略,提高宫颈癌筛查效率,形成专家共识。
研究内容:在宫颈癌精准筛查队列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全基因组DNA甲基化测序、基于核酸富集放大探针的基因突变检测等方法,挖掘宫颈癌精准筛查标志物,建立基于DNA甲基化、低频多类型基因突变等标志物检测的宫颈癌筛查新策略,并通过多中心临床研究评估其筛查准确性和效率。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三甲医院。
方向5.虚拟临床试验可信度评价研究
研究目标:建立高可信度的虚拟临床试验方法和评价系统,完成与真实临床试验的可信度对比研究。
研究内容:基于真实世界数据,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开发虚拟临床试验新模型新算法;建立人工智能虚拟临床试验可信度评价系统,实现自动化高维偏倚控制,偏倚降低不低于50%;通过虚拟临床试验评价已上市的创新药物,疗效评价误差不超过20%。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三甲医院。
方向6.精神分裂症康复状态评估及数字化干预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开发精神分裂症患者康复状态智能化管理系统,综合动态评估康复状态,建立个性化康复训练智能干预方案,形成临床诊疗新方案。
研究内容:在精神分裂症队列和真实世界数据的基础上,基于多模态数据的人工智能分析框架,开发患者康复状态综合性评估工具;基于强化学习的代理人模型,构建个性化可交互的患者数字化智能干预方案,有效改善患者康复状态,形成精神分裂症精准防治和智慧管理的示范案例。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三甲医院。
专题三、运动科学研究
方向1.优秀运动员功能性踝关节不稳预警系统研究
研究目标:构建体操、击剑、羽毛球等重点项目优秀运动员功能性踝关节不稳预警系统,降低损伤风险,提升竞技表现。
研究内容:运用可穿戴贴片式超声、肌电信号采集、等速肌力测试等技术,构建肌肉力量评估模型,建立运动员专项体能特征精准量化体系;基于生物力学、训练负荷、疲劳状态等多模态数据,建立特定运动项目优秀运动员功能性踝关节不稳定性及扭伤风险预测模型;比较优秀运动员不同竞技状态下肌群力量、协同模式及力量输出时序差异,评估其踝关节扭伤风险。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三甲医院牵头,联合本市体育训练基地共同申报。
方向2.跳水项目多模态运动数据常态化采集与分析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开发跳水项目数据分析系统,建立高水平跳水运动员数据模型、选材模型和伤病风险预测模型,应用于日常训练、比赛分析、人才选拔和伤病预警。
研究内容:基于深度网络视觉处理技术,开发支持训练现场数据重建的跳水视频动作数据自动化处理系统;采集国家级比赛等数据,建立跳台、跳板等运动的数据集;基于生物力学、生理、生化等多模态数据,建立运动表现分析模型、选材数据模型和伤病风险预测模型;形成面向训练一线场景的常态化数据采集分析、效能评估和伤病预警体系,并在市级训练基地开展应用验证。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单位牵头,联合本市体育训练基地共同申报。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7.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9.每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不超过1项。
10.每个单位每个方向限报1项。
11.专题三由市科委会同市体育局共同发布、共同支持,鼓励采取产学研协同创新方式开展。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s://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10月30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学仪器和化学试剂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4〕36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本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科学仪器研制开发
方向1.高端光谱仪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重点支持高端光谱仪关键零部件研制、整机产品技术难点攻关,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样机研制开发,形成可靠性及稳定性好的商业化产品,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并达到一定销售额。
研究内容:研制面向光电子芯片光场调控性能分析需求的时空角分辨光谱仪器,功能应涵盖角分辨(≤0.02 rad)、波长分辨(≤1 nm)、时间分辨(≤200 fs)、Mueller矩阵测量(误差≤5%),并配套光场调控散射矩阵、拓扑特性、光子能带和芯片关键结构参数计量算法。研制极紫外光刻胶光化学反应超快光谱仪器,极限时间分辨率≤100 fs,测量动力学时间范围1 ms,泵浦光最短波长≤13.5 nm,探测光谱范围240 nm-10000 nm,系统真空度≤1×10-4 mbar。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0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申报
方向2.高端质谱仪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围绕高端质谱仪共性关键技术及产业应用,完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样机研制开发,形成可靠性及稳定性好的商业化产品,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并达到一定销售额。
研究内容:研制双曲面四极杆的液相色谱串联三重四极杆质谱仪(LCMSMS),配备标准的电喷雾和大气压化学电离源。灵敏度:1pg利血平柱上进样信噪比>1000:1,质量稳定性:+/-0.1amu/24Hour,质量分辨率:0.7amu, 1.5 amu, 2.5 amu,动态范围:10E6,质量范围:15-2000amu。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0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申报
方向3.高端色谱仪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针对高端色谱仪共性技术研发、关键零部件制造、整机开发及产业发展需求,形成可靠性及稳定性好的商业化产品,具备批量生产能力并达到一定销售额。
研究内容:研制智能高效制备型高速逆流色谱仪(ICCC),配备智能控制系统,高效快速制备级逆流色谱分离柱及大g值行星轮体系,支持连续制备模式,进样量、分离量、分离流速等指标达到或超过国际对标产品水平。研制高效液相色谱仪,覆盖纳流液相到分析型液相及半制备液相色谱,包括蒸发光散射检测器(ELSD)、荧光检测器(FLD)、超高压泵,微米至亚微米色谱填料等,技术、工艺和质量达到国际对标产品水平。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0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申报
专题二、科研试剂研制开发
研究目标:面向生物医药、食品安全、材料检测等应用领域,配套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科研试剂。
研究内容:针对仪器分析用配套试剂、专用特种试剂和标准物质,开展合成技术、提纯及质量控制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支持研发进口依赖度较高的高纯超纯试剂、高端酶、电子专用化学品、磁珠试剂。
执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申报
专题三、仪器共享配套操作与应用技术研究
研究目标:提升大型科学仪器操作应用的技术水平,形成仪器共享的操作流程和应用技术,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
研究内容:针对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30万以上大型科学仪器,支持仪器实验操作人员开展有关测试、实验、应用方法研究,拓展仪器的应用功能。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0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1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7.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8.申报主体为企业的,要求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专项资助经费之比不低于1:1。
9.同一法人单位限报3项,每位项目责任人限报1项。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s://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10月30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新能源领域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4〕3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新能源领域关键技术攻关,培育发展未来产业,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新能源领域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可再生能源
方向1.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技术
研究目标:研制高质量大面积、高稳定性的钙钛矿电池和组件,加快推进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产业化。
研究内容:(1)研究钙钛矿太阳能电池中钙钛矿薄膜的高稳定性技术,开发2-3种稳定高效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生产工艺,研制高效率(≥22%)封装模组(面积≥50cm2),通过IEC61215和ISOS-L-3(85℃)标准的稳定性测试;(2)研究大面积超薄柔性高效钙钛矿-晶硅叠层太阳能电池技术,研制的叠层电池转换效率≥26%(面积≥200cm2),底电池硅片厚度≤70μm,弯曲半径50mm和循环弯曲1000次后效率衰减≤10%;(3)研究大面积柔性钙钛矿组件技术,研制的组件(300mm×300mm)效率≥18%,弯曲半径5mm和循环弯曲1000次后效率衰减不超过10%。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
1.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个项目,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2.研究内容(1)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研究内容(2)、(3)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2.太阳能电池标准物质溯源技术
研究目标:针对太阳能电池检测与标定的技术需求,建成太阳能电池户外标定系统,构建太阳能电池标准物质溯源体系。
研究内容:研究太阳能电池自然阳光法标定技术、太阳能电池标准物质传递和制造技术,研制太阳能电池一级标准物质≥5片,建成符合IEC60904标准的自然阳光法太阳能电池户外标定系统,验证通过自然阳光法标定溯源校准值偏差<±0.5%。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方向3.超大型漂浮式风电装备技术
研究目标:突破新型漂浮式风电以及系泊锚固系统设计技术,完成25MW级漂浮式风电装备研制和测试验证。
研究内容:研究漂浮式风电装备一体化设计技术、漂浮式风电装备摇摆姿态强稳定性和高性能电量输出解耦协同控制技术,建立漂浮式风电装备长柔叶片-高柔塔筒-弹性基础-动态系泊一体化设计平台,研制25MW级超大型漂浮式风电装备,其适用水深不小于50m、海流不低于1m/s。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专题二、新型储能
方向1.全固态储能电池技术
研究目标:面向全固态储能电池技术低成本、长寿命发展方向,研制高性能全固态储能电池。
研究内容:(1)研究固态电解质粉体和膜材料稳定性提升技术、规模化极片加工技术、固态电池模组和系统设计等结构优化技术,研制全固态锂电池容量100 Ah,能量密度≥220Wh/kg,循环寿命≥10000次;(2)研制低成本高离子电导率固态电解质、高能量密度且长寿命全固态储能钠电池,室温钠离子电导率1mS/cm、全固态钠电池的容量10Ah、能量密度≥180Wh/kg、循环寿命≥10000次。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方向2.储能系统检测技术
研究目标:突破电化学储能系统整体检测评估技术与标准,研制核心设备,建立电化学储能系统安全综合测试平台。
研究内容:研发电化学储能系统及装备的性能测试和安全评估技术、全工况智能分析设备等检测装置和实际工况模拟测试系统,实现全工况测试条件下检测精度≥5%,智能分析结果可信度≥90%。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1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专题三、氢能
方向1.氢储运技术
研究目标:开展气态、固态储氢技术研发,着力提升低成本、高安全的氢气储运能力。
研究内容:(1)研究满足50MPa压力需求的充装、压缩、储运、卸气技术,研制高压氢气充装储运全套装备;(2)研究装置重量储氢率≥2wt%,装置体积储氢率≥50kgH2/m3的车用低压常温高密度固态储氢系统,实现燃料电池乘用车商业化运行。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2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本市企业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7.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8.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s://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10月31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4〕3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技术标准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研究目标:聚焦未来产业培育发展,开展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研制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团体标准。
研究内容:重点支持6G技术、量子科技、元宇宙、生物技术、脑机接口、区块链、绿色燃料等领域的共性技术与关键技术标准研究。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6.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s://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10月31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4〕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十四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政府(机构)间合作项目
项目目标:支持与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科技组织等开展联合研究,进一步加强学术合作,促进共赢发展。不限合作国别与研究领域,重点支持前沿领域高水平联合研究,优先支持与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签署合作协议的国家和地区。
重点支持合作领域:微纳电子和光子、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合成生物学、细胞治疗和基因治疗、医疗机器人、可控核聚变、绿色燃料。
优先支持合作方向:芬兰、匈牙利、白俄罗斯、巴西、智利、以色列、泰国、柬埔寨、越南、德国巴登-符腾堡州、瑞典哥德堡市、俄罗斯圣彼得堡市、澳大利亚昆士兰州、新西兰达尼丁市、加拿大魁北克省。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50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7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国际合作基础。
与项目申报单位合作的外方,必须获得过当地政府项目资助。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提供外方政府给予该外方项目负责人资助的书面证明材料(如项目合同、拨款证明等),材料须附中文译件。
专题二、高水平国际联合研究培育项目
研究目标:依托本市科研实力强,国际合作广泛的科研主体,牵头建设多边合作网络,建立多边投入机制,联合多个国家科研力量共同开展高水平国际联合研究。
支持领域:中微子探测、光子大科学装置、气候变化与应对、智能无人系统。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4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申报单位应为本市高校或科研机构,在本次申报领域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项目申报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本次申报领域中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国际合作项目资助。申报项目已经与3个及以上国别建立了多边合作,具有广泛国际合作基础,具备开展高水平多边国际联合研究的潜力。
专题三、“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
方向1.“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
研究目标:支撑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搭建高水平联合研究平台,实现机制性科技合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科技力量。
支持领域:绿色燃料,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云边端协同计算,同步辐射光源关键技术,生物医用材料。
研究内容:合作各方通过开展联合研究、学术交流、人才联合培养等方式,推进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科技领域高水平务实合作。建设集科研合作、人才培养、知识传播和成果转化为一体的高质量合作平台。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5个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主体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及国际合作基础,研究实力强,在本领域(行业)具有代表性。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中外双方均有一定数量的固定人员;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物理空间相对集中。主要合作外方须为“一带一路”国家的机构,中外双方机构间应签署一定年限的合作协议。项目申报人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本次申报领域中曾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国际合作项目资助。曾获“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方向2.“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
研究目标:重点支持“一带一路”国家的青年科学家来沪与我市机构合作开展科研工作,促进上海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科技交流与长期合作。
研究内容:自然科学领域。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
1.定额资助,拟支持不超过30个项目。外籍青年科学家来沪6个月,项目资助额度为20万元;外籍青年科学家来沪12个月,项目资助额度为40万元。
2.其中60%的费用须全额用于外籍青年科学家劳务费,中方项目参与人员不可列支劳务费。
申报主体要求:
1.项目总要求:每个项目资助1名国籍为“一带一路”国家的青年科学家(不包括曾放弃中国国籍人员)来沪累计全时从事6个月或12个月的科研工作。项目负责人须为中方科研带教人员,外籍青年科学家不得作为项目责任人申报项目。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请1项。
2.对外籍青年科学家的要求:(1)外籍青年科学家应在国籍所在国家和地区拥有从事科研的正式工作,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2)具有博士学位或5年以上科研工作经历;(3)年龄应未满45周岁(在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身体健康;(4)承诺资助期间全职在沪工作;(5)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6)外籍青年科学家在项目执行期内只能接受1个项目的邀请;(7)获国内各类人才交流类项目资助的外籍青年科学家不得重复参与。
3.对申报单位的要求:(1)外籍青年科学家在沪工作岗位应是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或科技政策研究类岗位,不可是涉密岗位或学历教育。外籍青年科学家须与中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2)申报单位须协助外籍青年科学家办理来沪工作相关手续。
4.申报材料要求:
须提供外籍青年科学家的个人简历,包括:姓名、出生年月、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联络方式,国籍证明(护照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和成果、在项目中所起的主要作用、承诺资助期间全职在沪工作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则的承诺函、在职证明。(上述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外文材料须附中文译稿)
专题四、外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
合作目标: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本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联合研发合作,推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通过共享共用设施设备、研发场所、技术人才、资金、数据等创新资源,产生高质量研发成果,鼓励优先在上海转移转化。
支持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先进制造、新能源、先进材料。
执行期限:2024年12月1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拟资助总数不超过15项,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申报主体要求:须为外商投资企业在沪研发机构,且其全球总部位于中国境外。项目由外资企业牵头,联合本市的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共同实施,双方已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对合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已有合理划分约定并签署项目合作协议。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级财政资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拟开展的科技活动应进行科技伦理风险评估,涉及科技部《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国科发监〔2023〕167号)第二条所列范围科技活动的,应按要求进行科技伦理审查并提供相应的科技伦理审查批准材料。
6.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7.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市科委科技计划在研项目2项及以上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项目不受此要求限制)
8.申报单位需与合作伙伴有较好的合作基础,熟悉国际科技合作法规,了解国际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并具备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项目申报至少提供以下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提交其与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如系外文,须附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如下:(a)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和签署日期;(b)包含合作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和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要素;(c)合作协议或文本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无需按此要求,以单独明确要求为准)
申报单位若为企业,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同时还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承诺书:与合作方企业间无授权使用专利(技术)、无相互持股的技术转移。
9.用以证明申报主体满足上述申报要求的相关文件及书面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10. 本指南中的“一带一路”国家具体以“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所列国别清单为准。
三、申报方式
1. 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s://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初次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如尚未注册账号,请先转入“一网通办”注册账号页面完成注册),进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使用“一网通办”登录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9:00,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4年10月31日16:30。
四、评审方式
政府(机构)间合作项目、高水平国际联合研究培育项目、“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一带一路”青年科学家交流项目、外资研发机构协同创新项目采用一轮通讯评审方式。
五、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指南〔2024〕39号
【原文下载】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4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