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礼 张文晖
在我国,高校历来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的培养,这本是件好事,但此后却慢慢演变为对研究生发表论文的硬性要求。
比如,如果博士生想获得博士学位,在学期间必须根据学校和所在学科的规定,达到学术论文的发表要求,方可审议学位。
目前大多数国内高校都要求文科博士生在读期间需要完成至少1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论文,有些高校还将此要求扩展至专业博士研究生层面。某些硕士研究生也被设置了论文发表门槛——部分高校要求硕士研究生必须发表1篇科学引文数据库(SCD)期刊论文,才能获得硕士学位。
这不得不让人思考:研究生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的硬性毕业要求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更加合理、科学和良性的评价方式?
发表论文硬性指标不符合国际惯例
在国外,英美等国的研究生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多元和灵活。比如,英国高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没有强制性发表期刊论文的要求。相比之下,它们更关注对学生实际科研能力和学术素养的培养,学生独立撰写原创性和创新性的学位论文,并通过毕业答辩即可顺利毕业。
英国的硕士学位主要分两种——授课型硕士(PGT)和研究型硕士(PGR)。其中,授课型硕士主要有四种,即文学硕士、理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硕士,均为全日制,学制1~2年。在授课型硕士的课程中,学生每周都要参加研讨会、专题报告和讲座,评估可以通过考试、论文或项目进行。研究型硕士允许学生对自身工作和日程安排承担更多责任,在学术导师的指导下,围绕自身专业领域的论文进行学习。
英国的博士学位(PhD)一般需要3~4年完成,学生必须撰写一篇6万~10万字的学位论文,并接受答辩。尽管英国高校不对研究生的学术发表作硬性规定,但每种硕士和博士学位都有自己独特的课程和学习成果要求,都需要研究生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以保证其质量。
在美国,研究生毕业要求则相对个性化和灵活化。该国高校侧重于考核学生在学业和研究方面的综合表现,而非论文发表数量。
美国高校对硕士研究生的毕业考核更注重学生达到课程和学分要求、完成毕业论文或实践项目等,对论文发表没有强制性要求。其对博士生的学位要求一般是修完两年的高级课程,通过综合考试,并完成一篇原创性的高质量学位论文。
美国一、二年级的博士生通过课程学习本学科领域的高级知识,并在博士三年级通过综合考试。博士第四年和第五年,学生继续进行研究、写作,并接受论文答辩。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学生通常被认为是“准博士”,这表明其已经完成了除论文外的所有博士课程,并成为博士学位候选人。美国博士的学位论文是一项涉及跨学科研究和分析的实质性学术著作,代表了对知识的原创性贡献。在多数情况下,论文采用专著长度的手稿形式。
研究生教育应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相比英美等国,我国研究生毕业,尤其是博士研究生毕业时,必须要在规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或多篇论文,才能进行毕业论文答辩。这使得研究生毕业难度大大提升,并致使部分研究生因未在规定期刊上发表论文,无法顺利获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甚至陷入焦虑和不安之中。这种单一评价方式不符合我国多元化人才培养的目标,不利于研究生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高校应构建一个多元评价体系,从“唯论文”到“全面素质评价”。
首先,用多元评价取代单一的论文评价。除发表期刊论文外,研究生的其他学术成果和科研经历也应是评价其学术素养和科研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高质量的学位论文、科研奖励、参与编写公开出版的著作、完成艺术作品、授权发明专利、参与编写行业标准等,这些成果也能够证明学生的理论知识和研究能力。
此外,参与重要科研项目,以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等科研经历也是学生专业基础和实践能力的表现,均可作为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
其次,建立分类型的研究生评价体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学科发展后备人才,重在提升学生的学术素养、原创精神和理论研究能力;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行业、产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重在提升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问题解决能力和职业发展潜力。此外,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研究生的研究基础、知识和能力有很大差别,因此要求高校对于不同类型、层次的研究生制定有针对性、专门化的评价标准和成果要求,设立一定的弹性空间和控制条件,促进学生多元化、特色化、个性化的成长与发展。
例如,对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评价应以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为主,重点培养其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于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重在对其实践过程及成果的质量评价,采用多元评价方法,如对其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方案设计、项目管理、产品设计、文学艺术作品等进行评价,建立行业、产业专家参与的评价体系。
再次,建立分层次的研究生评价体系。如果说对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基本要求尚可理解,那么在2023年研究生教育招生130.2万人、毕业生破百万的背景下,对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作强制性要求则显得有点不合情理。高校应取消相关硬性规定,即使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也不例外。当然,如果学生想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导师可以鼓励其多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对于其他旨在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高校应着重培养他们面向就业的知识、技能和实践能力,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最后,建立分学科的研究生评价体系。不同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培养方式不同,高校应根据学科特点,合理制定本学科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标准。
例如,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侧重培养研究生的学术思辨和论文写作能力,学生需进行大量的学术阅读和写作训练,研究成果以论文、著作或其他书面作品为主。自然科学和工程学科更注重研究生的原创性研究和实验室工作。在研究成果上,自然科学类强调实验过程及结果和数据分析,工程类强调亲自参与工程实践项目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如参与重要课题、专利申请等。这要求高校建立分学科的研究生评价体系,考虑不同研究生的学科背景,而非通过发表期刊论文这种唯一的学术成果形式进行评价。
综上,我国应全面改革研究生评价制度,破除“唯论文”的单一评价取向,建立多元化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型、分层次、分学科进行评价,建立一套完整、系统、科学的评价制度,提高评价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从而客观、全面地评价研究生培养的质量和效果,为国家和社会培养更多高质量的研究型和实践型人才,以高质量的研究生教育助力教育强国建设。(作者单位:江南大学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