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始集中申报,这些事项需注意
2024-03-21 21:36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自治区科技厅关于集中申报2024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扎实落实加强基础研究若干措施,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为我区优势特色学科发展和“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提供基础理论支撑。现就2024年度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与条件

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和创新群体项目五种项目类型;与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和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建立的联合基金项目,需根据企业的关键应用基础研究问题,确定重点支持方向;其它项目不设指南限制。

(一)一般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本学科方向开展基础研究和“非共识”创新性研究,稳定科研人员队伍,培育基础研究人才,推进学科均衡发展。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申报者条件:自治区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中的科研人员均可申报。

(二)优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在科研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学者,立足本学科的学术前沿,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志于长期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截止到1984年1月1日以后)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围绕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关键技术中的科学问题开展重大原创性研究和系统、深入的应用基础研究,推进在重点领域或学科前沿取得突破。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主持国家或省部级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在本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活跃度和学术影响力。

(四)杰出青年项目。重点培养能够承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重点基金以上项目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报者条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承担过基础研究课题的37周岁以下优秀青年科学研究人员(出生日期截止到1987年1月1日以后)。

上一年度申报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入会评但未获立项的,可直接进入自治区杰青项目现场考察或会议评审复核程序。

(五)创新群体项目。支持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创新能力强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围绕既定的研究方向开展持续性基础研究。单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实施周期不超过5年。

申报者条件: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2年度评价为优秀的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申报团队组成人员不超过10人。

自治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自行确定项目,报自治区科技厅进行备案。

二、注意事项

(一)项目经费要根据实际需要据实申请资金额度,防止不切实际的满额申请。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赋予广大科技人员更大的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在杰出青年项目、优秀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项目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由科研人员在规定科目内自主使用,项目申报不再编制项目经费预算。

(二)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主要支持自然科学领域的科学研究,哲学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应符合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定位要求,项目研究要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涉及人体研究、实验动物的项目,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实验动物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同一年度同一申报者只能申请一个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自然科学基金与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管理,主持和参与不超过3项,在研主持不能超过2项且不为同一科技计划项目,有超期未验收项目的不得申报自治区科学项目。

(四)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分类评审立项,项目落选后不进行类别调整支持,如重点项目落选后不调整为一般项目进行支持。申报创新群体项目的前3团队组成人员不得申报其他各类项目,自治区基础学科研究中心确定的项目负责人不再申报本年度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五)申报项目与自治区各类科技计划资助项目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得重复申报。原则上正在攻读研究生的人员不得申报,但经导师同意、受聘单位审核,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可以申报。

(六)鼓励区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与企业或基层科研人员联合申报,对有基层科研人员参加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支持。

三、材料报送

(一)申报者须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gl.nxinfo.org.cn/nxsti/default.html),在“基础研究计划类”进行申报。

(二)纸制申请书须在线打印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待立项后由推荐单位统一报送自治区科技厅;个人直接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三)宁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全年受理、分批评审”,此次项目集中受理的截止时间是2024年4月20日;后期申报的项目依然受理、但如果未能参与到本批次申报项目的评审,项目将直接入库待下一批评审。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严格把关,指导和组织好本单位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质量,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和条件。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管理:规划与基础研究处

联系方式:0951-5032628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西桥巷95号409室

项目受理: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

联系方式:0951-5022347

技术咨询:0951-5011204、5020580

附件:自治区企业联合基金项目指南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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