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能效标识第四批产品目录
2008-11-07 02:32
来源:科学时报
“已有40多个国家采用了能效标识制度,覆盖全世界80%的人口。我国的能效标识制度在2004年开始设置,并于2005年3月1日正式实施,能效标识制度实施3年半以来已累计节约200多亿度电,折合标准煤约700多万吨。”11月4日在京举行的能效标识第四批产品目录发布会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节能处处长高健介绍说。
据介绍,于10月17日发布的第四批产品目录包含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储水式电热水器、家用电磁灶、计算机显示器、复印机共6类产品。自2009年3月1日起,在中国生产、销售和进口的此6类产品均必须加施能效标识,低于能效等级5级(或3级)的相关产品均不得在中国生产、销售、进口。2008年12月31日前出厂的产品可延迟至2010年3月1日前加施能效标识。
此次目录的发布,以计算机显示器和复印机为切入点,开拓了能效标识制度在办公设备领域的实施,再次扩大了能效标识的产品实施领域。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先后对4批15类产品实行能效标识制度,包括家用电器、工业设备、照明器具及办公设备领域的用能产品。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王若虹表示,我国的能效标识制度采用“企业声明+备案+社会监督”的实施模式。目前,这一制度的实施正待加强。
《科学时报》 (2008-11-7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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