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蓉

志愿优先变分数优先 明年上海高考“平行志愿”
2007-12-30 16:31
来源:东方早报
 
上海市教委12月底宣布,从明年开始的高考招生政策将有重大变革,首次推出“平行志愿”,由原先的志愿优先变成分数优先,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考生填报志愿风险,而以往的高分落榜和名校录取分数线意外走低的情况也将不再出现。实施细则预计于2008年1月向社会公布。
 
“平行志愿”是指“两次填报志愿,本科考前填报,高职(专科)考后填报的平行志愿”模式。市教委负责人也提醒,平行志愿不等于完全没有风险,不确保考生达到了所填报院校的最低分数线就会被录取。此外,上海将新推的“平行志愿”的原则是平行不多投,在分数同时达到A、B、C、D四所院校投档线时只选最前面的一所高校投档。
 
新填报规则六大不同:
 
1.志愿设置
 
第一、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分别设置平行志愿。考生在填报第一批、第二批本科志愿时,可分别填报四个平行志愿,即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考生在填报高职专科批次时,可填报八个平行志愿,即A、B、C、D、E、F、G、H八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2.填报时间
 
第一次填报:考前填报-本科志愿(含公安、军事类专科)填报时间为5月中旬。第二次填报:考后填报-高职高专志愿(除公安、军事类专科外)填报时间为7月底至8月初。
 
3.适用范围
 
2008年起对一本、二本、高职高专批次内院校实行完全平行志愿。
 
零志愿(清华、北大),艺术类本专科专业、社会体育本专科和体育教育本科专业以及被列为提前批招生的本专科院校志愿(含公安、军事专科院校)仍按往常志愿填报方式填报。
 
4.投档原则
 
实行平行志愿的三个批次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逐分逐个检索考生填报的本科四个或高职专科批次八个院校志愿。
 
5.投档比例
 
按招生院校的招生规模分别设置一定的投档比例。
 
6.进一步鼓励上海考生报考外地院校,继续实行报考外地院校加20分的投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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