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率先试行技术转移行业服务规范
2007-12-04 02:55
来源:科学时报(http://www.sciencenet.cn/)
11月29日,《北京技术转移行业服务规范》在京正式发布并开始试行。据悉,这是国内出台的第一部有关技术转移行业的服务规范,将对促进技术转移服务行业规范发展、保护委托人和技术转移机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技术市场秩序起到积极的作用。北京市科委高新处副处长张信表示,该规范的实施将对技术转移服务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技术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类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并已形成相当规模。北京技术市场协会理事长、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总经理谭鸿鑫介绍说,据2006年对北京地区100家技术转移机构的统计,这些机构年末资产总额为92.67亿元,全年营业性收入12.53亿元,从业人员达到4000余人。这些机构全年共组织各类技术交流交易活动489次,参与单位总数达7721家,完成交易1158项,实现交易金额12.39亿元,实现技术转移服务收入1.07亿元。
但是,我国还没有一部技术转移行业服务规范对技术转移机构的建立、运作、服务范围、职业道德、工作要求、收费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规范。谭鸿鑫指出,目前技术市场中还存在一些不诚信行为,损害了技术供需各方的利益,严重影响了技术转移服务行业的形象。同时,疑中介、轻中介、甩中介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技术转移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北京市促进科技转移机构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推动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制度,鼓励相关行业协会推行执业资格认定制度,依托行业协会建立科技转移机构信誉评价体系。为此,北京技术市场协会设立专题进行研究,结合北京和全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技术转移行业的服务规范。规范初稿形成后,经多次讨论,并于今年9月在网站上进行了公示,听取各方意见。
据北京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顾问程金香介绍,此次出台的服务规范,内容涉及技术转移服务的业务范围、从业条件、职业道德、收费标准和方式、工作要求、行业管理等。同时,还编制了《技术中介合同文本》和《技术转移服务工作流程》与之配套,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技术转移行业的服务规范体系。
技术转移机构服务费用难收取,是其发展过程中面临的一大难题。记者注意到,此次出台的服务规范第33条规定,技术转移服务费可采取成本加成、促成技术合同交易额百分比提取等方式计算,也可采用双方共同认可的其他方式议价。同时还规定,收取技术转移服务费比例一般为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
对此,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主任林耕在接受《科学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技术转移费用收取条款是这一规范的核心条款,也是这一规范制定过程中讨论最激烈的内容。把技术转移服务费比例定为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0%,一方面是要告诉社会技术转移是要收费的,同时也提醒技术转移机构在收取了费用的同时也应提供等值等价的服务。
长期从事技术转移服务工作的北京中科前方生物技术研究所所长蒋佃水对这一规范的出台感到由衷的高兴。他说,规范的发布和试行,使技术转移机构有了明确的行为规范,社会也对这些机构有了识别的标准和监督的依据,对充分发挥技术转移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对促进技术转移机构的规范化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记者同时也注意到,规范第43条规定,对于违反规范的技术转移机构,情节严重的将被撤销北京技术转移机构资格备案、取消北京技术市场协会会员资格。对此,林耕表示,规范的发布和试行,首先是为了促进而不是约束首都地区技术转移服务业的发展。此次出台的规范是一项非强制性措施,将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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