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昭锋:官产学研合作 高校的现实选择
2007-11-27 06:37
来源:科学时报(http://www.sciencenet.cn/)
参与科技创新,目前已经成为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之一。本文作者通过分析美国、日本等高校参与合作创新的案例,提出——
官产学研合作:高校的现实选择
官产学研合作创新,是国家创新体系、区域创新体系及其功能开发多元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成功尝试。高校官产学研合作创新水平的提高不仅对提升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而且对国家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能力提高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校与官产学研各方知识流动
早在二战期间,美国政府就干预和扶持大学研究与开发活动,美国大学研究与开发功能和大学实力得到长足的提高。20世纪70年代,美国国际竞争力受到日本的挑战,里根政府积极鼓励大学与企业的合作。美国4所研究型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和斯坦福大学都是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典范。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不仅在科学技术和学术研究方面成为世界一流大学效仿的对象,而且在官产学研合作创新机制建设方面也独具一格。麻省理工学院鼓励大学师生进行科技创业。美国公司赖以占领全球未来市场的10种销售量最好的生物药品中,麻省理工学院的毕业生创造出了9种。同时,麻省理工学院积极参与高科技园区建设,在波士顿地区该院毕业生就创造了30万个就业机会;而在硅谷,有20%的员工受雇于麻省理工学院毕业生领导的公司。正是由于麻省理工学院在高新技术开发人才、高科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方面杰出的孵化功能,使得麻省理工学院被誉为“科学家的工厂、高科技企业家的摇篮”。1996年该学院的研究人员就推出了400项发明。
通过官产学研各方的开放性、知识共享机制和对新知识的快速反应,美国高校与官产研各方知识流动的紧密程度明显增强,高校科技创新开放化和互动化条件体系建设具有竞争优势。
推动制度供给
美国在20世纪70~80年代就相继制订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官产学研合作的法案,如《国家科技政策、组织和优化法》、《贝赫-多尔法案》、《斯蒂文斯-韦德勒技术创新法案》、《经济复苏法》等,都为官产学研合作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推动官产学研合作创新是日本成功的科技与经济一体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制度安排。日本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就着手推进产学官(官指国立研究机构)合作,积累了一定的成功经验。
日本通产省在日本官产学研合作创新制度建设发挥出了不可低估的作用。1986年日本制定了《科技政策大纲》,确立了政府、产业、学术界“三位一体”的密切合作创新体制和以基础研究为中心的16个重点开发领域,这为官产学研合作机制的建立提供了有利条件。1995年7月,日本通产省、文部省、科技厅共同提出“科研经费倍增计划”,进一步强化了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官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引导功能。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官产学委托研究形式迅速发展。通过企业和中央其他政府部门委托国立高校进行某项研究,接受委托的高校使用企业或政府部门提供的经费开展研究,向企业或政府提供科研成果。1998年东北高校和东京工业高校还建立了产业技术孵化中心。更多的大学通过专利转让分配制度的创新来激励大学教职员工科技成果商业化行为。
强化大学的科技创业孵化功能
对小企业和科技创新人才的创业孵化是科技创业的内在需求,也是政府行为创新的一个新课题。而自由的文化导向、一流的技术成果和人才,再加上宽松的政策环境,都为美国大学的科技创业孵化功能开发创造了有利的条件。据统计,美国孵化器使“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率是未经“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的成功率的3倍。提高大学对地区经济的融合度也是建构大学官产学研合作创新优势的重要途径。
美国大学是风险投资的重要供给主体,美国大学风险投资回报惊人。美国大学2000年财政年度的投资回报率达到难以置信的高水平。杜克大学的投资回报率接近60%;而另外芝加哥大学等6所大学的投资回报率也都超过了40%,而哈佛大学、西北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投资回报率也接近30%。
美国大学自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就开始参与风险投资,一些大学将其全部投资的20%用于风险投资,杜克大学在20世纪80年代致力于风险投资,并投资于风险投资的长期项目。因此,美国大学在风险投资中的作用不可低估。
风险投资机制构造了国外发达国家高校高新技术产业化市场化优越竞争优势。硅谷的成功与风险投资的集聚供给能力紧密相关,一方面,早在20世纪70年代初,风险资本成为硅谷创业者的主要经济来源;另一方面,大学在硅谷风险投资供给中形成了可持续发展能力,“斯坦福大学明显不同于麻省理工学院——也定期把它的一部分收入投资于有风险的活动中。
提高知识流动和人才配置效率
提高大学研究与开发资源的社会化能力,是美国高校官产学研合作模式的最显著成果之一。美国高校研究与开发资金配置的社会化途径有3个方面:一是联邦政府、州政府用于产学研合作项目的专门基金;二是企业的合作投入与捐款,不少企业与大学进行合作研究,每年定额划拨经费给合作高校,一些大公司通常将其利润的10%左右捐助给大学;三是地方当局和社区的经费来源,这提供了高校服务于地方经济的能力。
瑞士著名的制药公司——诺华公司,宣布5年内向美国芝加哥的一所大学投资2500万美元,支持该大学的植物和微生物研究与开发,条件是该企业对实验室1/3的成果拥有优先使用权。这表明美国大学科技投入与工业界的伙伴机制关系已经形成。大学研究与开发资源配置的企业化是大学功能开发和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战略,这强化了大学创新资源的战略地位定位,形成创新资源配置的内部一体化和外部一体化的有机结合。
专利制度建设是美国大学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大学在官产学研合作优势地位的重要条件。近年来,参与技术转让的大学越来越多,1980年仅有25到30所大学有过技术转让,到1992年,全美有200所大学每年至少获得一顶专利。1986年大学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万美元,而1991年大学技术转让的总收入约为2亿美元,1992年达到2.5亿美元。美国估计有70%的重要工业专利援引了大学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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