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巧玲

2010年,可再生能源应占中国能源消费的10%
2007-09-14 06:18
 
“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依靠技术进步,着力增强市场竞争力,以规模化开发利用带动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10%,2020年达到15%,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能力,实现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基本消除有机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这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中提到的中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目标。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德铭介绍了规划的主要内容。
 
可再生能源包括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太阳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资源潜力大、环境污染低、可永续利用。为加快可再生能源发展、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更好地满足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国家发改委组织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发展目标、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
 
陈德铭介绍,相比“十一五”能源发展规划,《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是更长时期(15年左右)的能源发展规划,它着重规划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问题。
 
《规划》提出,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点是水能、生物质能、风能和太阳能。一是加快可再生能源电力建设步伐,到2010年,水电装机达到1.9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550万千瓦,风电装机5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30万千瓦;到2020年,水电装机达到3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3000万千瓦,风电装机30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80万千瓦。二是鼓励太阳能热水器的推广应用。到2010年,太阳能热水器总集热面积达到1.5亿平方米,2020年达到3亿平方米。三是继续推广农村户用沼气和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加快生物质成型燃料的推广应用。到2010年,沼气年利用量达到19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100万吨;到2020年,沼气年利用量达到440亿立方米,生物质成型燃料年利用量达到5000万吨左右。四是发展以非粮生物质为原料的液体燃料,到2010年,增加非粮液体燃料220万吨;到2020年,形成年替代1000万吨石油的能力。
 
陈德铭介绍,我国现在的可再生能源规模只有8%,可再生能源发展目前面临的困难,一是生物质的燃料分散在农村的千家万户;二是生物质能的转化技术所带来的成本会比较高,价格比化石能源高。
 
为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发改委将采取下列主要措施:
 
一是加快培育持续稳定的可再生能源市场。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强制性市场份额目标,引导主要能源企业积极投资可再生能源产业。到2010年和2020年,大电网覆盖地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网总发电量中的比例分别达到1%和3%以上;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容量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
 
二是落实优惠电价和费用分摊政策。按照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可再生能源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电网企业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所发生的费用,高出常规能源发电平均上网电价的部分,在全国销售电价中分摊。
 
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力度。中央财政设立再生能源发展资金,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研发、产业体系建设、解决无电地区用电问题和支持新技术示范项目建设等,同时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给予税收优惠。
 
四是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服务体系。整合现有可再生能源技术资源,完善技术和产业服务体系,加快人才培养,全面提高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水平,满足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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