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东

人民日报:如何让感恩之情更绵长
2007-08-28 10:16
来源:人民日报
 
今年华东师范大学首批免费师范生开学前将收到校长写的亲笔信。信的最后写道:“一定不要忘记感谢父母和家人,不要忘记感谢老师。希望你怀着一颗感恩的心走出家门,怀着一颗自信的心走进校门。”
 
感恩,人性中最基本的情感元素之一;懂得感恩,也应是人与生俱来的情感反应,不需要强求。但是,谁又能说校长的提醒是多余的呢?
 
就在几天前,湖北襄樊市总工会、市女企业家协会联合举行的第九次“金秋助学”活动中,主办方宣布:5名贫困大学生被取消继续受助的资格。原因是受助一年多里,他们“没有主动给资助者打过一次电话、写过一封信,更没有一句感谢的话”。
 
感恩是一种心理状态,我们当然不能以是否打了电话、是否写了汇报,来简单判断大学生是否心存感恩。但从大学校长的“特别提醒”,到大学生是否“不知感恩”的激烈争辩,却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会文化的某种缺失,暴露了这种结对捐助的“恩情救济”形式,确有值得反思的地方。
 
人们常常谈到中国的慈善事业与发达国家差距如何之大。比如,中国和美国人均收入相差38倍,而人均慈善捐款相差了7300多倍。慈善事业的发展,固然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文化传统、社会心理等密切相关,但更离不开“懂得感恩”的社会土壤,离不开完善的慈善制度支撑。现在看来,我们这两者都大有差距。
 
慈善,应当是纯粹而纯洁的,不附加任何条件,不能让受助者付出任何人格与尊严的成本。尽管慈善行为使个人受益,但慈善首先是一种社会救济行为。即使受助者理当有感恩之心,也不适宜直接被要求诸如写感谢信这样的“现世现报”。好好学习,回报社会,当然也是一种感恩。
 
如果从慈善制度安排上,我们能既让受助者有表达自己感激的渠道,又不会因此“背上沉重的精神压力”,他们的感恩之心是否会更快乐明朗?如果那些不愿意暴露自己生存状况的受助者,既能得到经济的援助,又能得到足够的尊重,他们的感恩之情是否会更深挚绵长?
 
感恩是一种道德良性互动的润滑剂。要让感恩之情延续传递,受助者当然更需善待社会善意。心怀感恩,才能知道珍惜,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珍惜别人患难相助的爱心。懂得感恩,也就懂得施恩。今天他们在别人的帮助下渡过难关,明天他们或许也会对别人施以援手。
 
据报道,广东一家企业,每年都拿出100万元,设立“大学生助学金”。但被资助者必须签《道义契约》,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返还助学金,加入助困行列。结果,第一批受助学生毕业后,半个月里,即有21人偿还了16450元。
 
这样的做法固然效果显著,但当道义需要契约来约束,慈善需要条约来限定时,是否是我们这个有着扶危济困传统的民族的悲哀?我们不应有狭隘的报恩文化,而需要开放的慈善精神,施与者不应苛求回报,受助者也不应忘记回报社会。我们期盼感恩不需要书面的契约来保障,感动也不因一纸契约而“消解”,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张无形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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