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对失败科技项目实行补偿 最多可补30%研发投入
2007-07-23 15:34
来源:浙江日报
从今年起,企业科技项目如果失败了,将能得到一定的财政补偿。近日,浙江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出台《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试行)办法》,对失败科技项目给予风险补偿。
《办法》规定,从今年起,浙江省将对由企业为主承担、项目经费以企业自有资金投入为主、预期可取得直接经济效益的省级科技项目,给予事后补助。项目实施成功后,政府给予奖励,奖励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15%;项目因不可抗拒因素或无法克服的特殊技术困难而失败,经严格审核后给予风险补偿,补偿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的30%。
“创新难免会有失败,我们要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省科技厅负责人表示,对失败科研项目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既有利于发挥财政科技经费“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减少企业创新的后顾之忧,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又有利于培育创新文化,保护创新热情,宽容创新挫折,形成有利于创新的社会氛围。
听到这一“利好”消息,浙江皇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向东特意将《办法》下载仔细研读。“政府这是在给我们企业‘壮胆’。”他高兴地说,公司正在申请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准备开发一种市场前景很好的新型鱼药,虽然把握性在80%以上,但还是有一定的风险。现在有了风险补偿,企业创新的风险和负担就大大减轻了。
《办法》同时设立了严格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立项和财政科技经费的,取消立项,缴回项目经费,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