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委征集07年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双边合作项目
2007-06-26 10:45
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2003年2月在中日政府间科技联委会上提出的与日本科学技术振兴机构(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JST)就环境、能源领域开展合作的建议,NSFC和JST决定设立联合资助计划。双方共同资助两国科学家在环境保护和建设环境低负荷型社会的科学技术领域开展的合作研究。每年双方将协商确定合作领域和轮流在中国和日本举办双边研讨会。
经过双方协商,2007年的合作领域为可持续利用能源基础研究,重点是:(1)生物燃料电池和有机太阳能电池,(2)微动力系统中的流动和燃烧,(3)化石燃料燃烧的污染控制。
2007年的合作项目数为5个以内,NSFC对每个项目提供资助100万以内的经费,其中包括研究经费和合作交流经费,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2007年立项的项目将从2007年12月份开始实施。
中方申请人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中日双方科学家之间要求有一定的合作基础。中方申请人需与日方合作者联合提出申请,并共同填写英文申请书。双方科学家还需要分别根据本国基金组织的要求,填写相应的申请书。
中方申请人需访问NSFC的ISIS业务系统http://isis.nsfc.gov.cn/,请使用所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并选择“项目申请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申请国际合作类项目”一栏,选择“重大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并在项目类别清单中选择“NSFC-JST合作研究项目”,然后点击“填写申请书”按钮即可填写具体内容。请将此通知所附《英文申请书》填写完毕后,可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之后,打印一套系统自动生成的中文申请书(PDF文件)及英文申请书,经单位盖章确认后,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际合作局亚非及国际组织处(邮编:100085)。
NSFC和JST的受理截止日期均为8月20日。国际合作局将会同相关科学部对项目进行统一评审。获资助通知将于11月底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网“特别关注”栏发布。
附件:
2.英文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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