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次针对供热系统设立评价考核机制 5月向全国征求意见
2007-05-11 08:33
[科学时报 刘丹 报道]建设部酝酿多时的《城镇供热系统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5月份向全国征求意见,10月份将报批完成。这是我国首次针对供热系统设立评价考核机制,其核心内容在于为考核供热系统运行情况建立评价系统。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第二届采暖散热器行业综合工艺技术与发展论坛上获悉的。
“《标准》旨在为国家供热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并希望引起社会对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视。”负责该标准建立的建设部供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宋波表示,“《标准》推出后,需要整改的供热系统经过改造、调试,至少能够节能20%至25%。”
2005年12月17日,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国家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要求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包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交纳采暖费,实行用热商品化。
“《标准》有很强的实际意义。”宋波说,“它的建立为国家推动供热体制改革提供了技术支撑。”它在设备性能、管理、效能及卫生环保方面,在所有供热环节上为供热系统提供监控准则,促进企业提高节能意识,推动供热体制改革。
据悉,《标准》具体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施评价、管理评价、效能评价、卫生环保评价及综合评价等8个章节,设施、管理、效能、卫生环保及综合评价等5个章节规定了具体的评价指标。其适用范围涉及城镇供热用锅炉房、换热站、冷热机组、室外供热管网、建筑物室内采暖系统及供热计量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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