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行评议是一个早产的制度性事实
2007-04-21 22:50
来源:科学时报
关于同行评议,相信科技共同体的大多成员在内心深处早已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坦率地说,一旦我们无意揭开这个长期被遮蔽的盖子,就会发现很多问题其实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它正在阴影中肆意地侵蚀着科学大厦的基石。如文中提到吴亚生先生建议:“期刊可否请专职人员进行评审。这些专职人员可以不搞科研,实行职业评审人制度。”其实,就这个方法本身来说,虽然比现行的评审方式要好一些,但潜在的风险同样严重,如怎样保证职业评审人不被收买?职业评审人能否有效杜绝自己的个人偏好?职业评审人的资格如何获得?等等,所有这些问题解决起来都是异常困难的。鉴于此,笔者以为,同行评议是一个早产的制度性事实。
如果我们把世界上的事分成两类:一类是与人类判断无关的纯粹事实,如下雨、日食等,另一类则是与人有关的制度性事实,如对错、好坏、善恶等判断。毫无疑问,同行评议就是典型的制度性事实。而要保证作为制度性事实的评审结果客观、公正与真,只有靠制度建设来解决。之所以说同行评议是早产的制度性事实,是因为要达到理想的客观、公正与真的要求,在当前的情况下许多条件还不具备。对于同行评议,笔者一直认为,它是人类的一个乌托邦式的理想。在理念上追求一种超前的先进的理想评价模式,是人类进步的表现,但问题是,这种超前的模式在现实操作中存在许多无法克服的困难。在无法找到最好的解决办法前,只能通过制度建设寻找一种次优的解决方案。通过对科学史的研究不难发现,在小科学时代,孤军奋战的科学英雄们由于没有太多的利益分配干扰,一个理论或观点获得胜出的主要原因是它对现实的解释与说明能力,而公众接受它的理由,仅是对比相互竞争的理论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这个时期,同行评议基本上能够保持客观与公正。在大科学时代,由于科学再生产模式发生了根本改变,任何科学都是社会需求约束下的科学,单枪匹马的时代已经远去了。可以说任何评审背后都暗含了太多的利益分配格局的博弈,在这种情况下,同行评议失真现象就成为我们面临的最难以解决的问题。但是,即便如此,由于科学日益远离现实生活的专业化特点,也不能完全否定同行评议存在的合法性,毕竟这是未来最可取的评价模式。如何解决当下同行评议面临的困境,在笔者看来,主要有以下两条可行的路径:重视同行评议,但不完全依赖同行评议。
根据目前同行评议的实际操作结果,可以说通过同行评议至少可以把那些明显不合格的科学作品排除在外,这点已经得到世界范围的公认,应当充分肯定同行评议去劣的过滤功能还是可取的。现在的难点是如何甄别那些最有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因为任何人做出关于未来的恰当的评判都是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至少有两条路可走:其一,采用“乾坤大挪移”法,换言之,从一个空间范围转到另一个陌生的空间范围,这样尽量避免过多的利益干扰,毕竟科学的场域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场域;不过,在沟通手段日益发达的今天,这点面临同样的困难,无非增加了向评审人寻租的难度,一些关键问题还是无法解决。其二,可以采用两种极端对立的方法:或者完全放弃那些无效的二轮评审,仅凭申请人的个人信誉作终生担保,造成一种要么成功,要么彻底失败,一旦失败将终生无缘科技活动的结果。相信任何人在这点上都会慎重考虑的,因为做出这样选择的沉没成本太高,大多数人失败不起;或者,从评审人角度进行制度创新,使评审结果与评审人的未来紧密相连,造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局面,相信评审人会珍惜自己的职业,否则其职业的未来不堪设想。不过这里有4点硬性约束:首先,评审公开化,充分造成评审人的权力与责任的对等;其次,评审人的选拔要有独立的机构,即评审人资格的获得要有合法性,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第三,评审人的年龄要有约束,毕竟科学是探索未知的事业,从科学史中可以发现,由年龄带来的保守的阻力是很难克服的;第四,加大优秀评审人的评审收益,使评审成为一种人们心目中仰慕的职业。从制度上使客观公正的评审成为一种值得为之守护的事业,对于整个科学事业来说,这种投入是捍卫科学场域神圣性的必要成本。
遥想当年,是什么机制能够让伯尔尼专利局的小职员——26岁的无名小辈爱因斯坦顺利地在著名的《物理年报》上一年连续发表3篇引发物理学革命的文章,换在今天还有可能吗?谁是当年这些里程碑式文章的评审者?那些评审人当年是怎样考虑的?他们真的懂爱因斯坦文章的重大意义吗?如果不懂,是什么因素让这些文章得以发表?是直觉还是评审人对真理的无比热爱?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对同行评议的未来充满信心,只不过在利益肆意渗透的今天,同行评议作为一种理想评审模式早已异化,它是时代的早产儿。不过我们有理由像诗人雪莱那样坚信:既然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作者为中南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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